devilkingwu wrote:
對都更有興趣的人多去參加公聽會,就會看到人性貪婪到不行的嘴臉,有那種更新前所在位置爛到不行的人,想要分更新後的一樓店面,其實都更說穿了就是個重分配的遊戲,很多人想透過這個遊戲翻身,看能不能換到好地方或是好房子或是增值,大家都各懷鬼胎,說了這麼多,就只強調不要讓“多數“利益強迫“少數“利益就範,除非是公共利益,才有討論的空間。



就是因為看多了

一開始就知道王家根本就是要錢, 果然

王媽媽想要店面,其它的孩子意見又分野

5間5車位,我想這王家5個孩子,可能內部也分二派

這樣子的戲碼,其實在都更中演了不下數次

王家最後才搞出什麼祖屋以及沒有參加公聽等什麼的理由... 要証明法律的不好

老實說看到這手法,在一些明眼人的眼中真的比頼皮還賴皮

還好一個一個被網友暴出來
看到四樓馬上就翻臉, 立刻說不參加都更, 兄弟的意見也不相同



其實這場戲不管如何演

這次王家事件,我個人覺的最爛最爛的示範

是這一群學生跟著鬧的,完全不知道法律是在保護弱勢, 不是保護貪心的地主

也拜託學生們眼睛放亮一點,王家一點也不弱勢

這個台北市都更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人的貪念,完全不在法律問題

rogerkuo2001.tw wrote:
水果日報報導拿下王家...(恕刪)


您好,可以請您給個連結看一下細部內容,然後懂的動筆算算到底真的還是假的,咱們實事求是,不當愚民
錢的成份佔了多大的比例,我個人是不予置評,因為無從考證了

但今天你家如果是在忠孝東路四段的透天三角窗,建商給你劃進都更,再分給你更新後樓上層5戶你要嗎?

今天談不攏而破局的可能性一定是有的

今天的爭議就在於為何侵害私人財產權且不是在公共利益目的之下

卻很多人打著釘子戶“貪“之名而認為本次事件的做法(95%>5%是合理的)

我覺得都更條例100%同意才是合理的,有些人說這會影響都市進步,如果你嫌你的房子舊,又無法更新,你可以花錢作整修、甚至把他賣掉,去買新的,而不是用這種強迫中獎,強迫別人要跟著你的意願去整建、更新~~~~


有的人就是寧願要屋齡100年又漏水的透天,也不要像全新的、鳥籠般的豪宅~~~~

一個都市進不進步應該也不是看豪宅蓋得多不多吧,加上豪宅的價格又是北市十大民怨之首~~~~~

suan2289 wrote:
就是因為看多了一開始...(恕刪)

HeyiLMARE wrote:
請搞清楚狀況再發言好嗎
不要一天到晚說人家是釘子戶
王家跟一般所謂的釘子戶定義可大不同好嗎...(恕刪)




如樓上說:
拿下王家後,有都更獎勵容積
難道只要拿下王家才會有獎勵容積嗎? 那其他36戶呢?沒有其他36戶,光王家的地就能有獎勵容積嗎?

如果因為是最後一個簽同意就可以認為因自己的地所以有了獎勵容積,那其他36戶是傻瓜?是笨蛋?不會自己當最後一戶,幹嘛把最後一戶讓給王家???

建商同意王家要求,那其他36戶呢? 是不是比照王家條件呢?

建商如不把王家那入都更,請問都更會過嗎?(看過各位的發文,王家為袋地,故都更王家勢必強制那入)
如果不會過,那一整塊地就不用都更了,因為王家不都更,所以可憐的36戶也不用都更了,請問誰是弱勢,
是王家嗎?還是其他36戶呢?

換個想法,今天王家的地是建商的,那其他36戶想蓋新房子,結果建商不同意參加,要求要5億才要參與,
請問那些學生們,你們是不是同樣站出來挺建商呢?
還是一樣矛頭指建商,不參與都更,害36戶無法住新房子?

我想大家都認為有錢就是不對,建商是財團,所以做什麼都是建商的錯,不是嗎?
40000除以50萬一坪好了,等於800坪呢
王家兩塊基地不過50坪 容積率不過360%
算數學了,50*3.6*1.6*1.25(假設都更獎勵值ˉ25%)=360坪

然後還要分回王家,假設算他們可憐被建商欺負好了他們只拿40%,剩下60%建商拿走也不過216坪

然後在當時預售一坪賣50萬好了,等於10800萬
對不起還沒算完,蓋房屋要錢一坪抓10萬好了10*360坪=3600萬的建築成本
10800-3600萬=7200萬,其它的代銷費,建築師設計費,等等管銷費用就懶的扣了。

這個叫做專業,用腦袋分析看到的新聞,不然照報紙買股票應該會賠死吧

打完收工,蘋果吃一吃吧!繼續看戲吧。

紀 wrote:
40000除以50萬...(恕刪)


這算法怪怪的
建商先拿走60%
然後建築成本還要另計...

bis0815 wrote:
你就算一坪換二坪
同樣室內面積給你二倍(不含公設)
建商拿了你的地
可以往上多蓋好幾層...(恕刪)


一聽就知道是外行人..............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
合法? 依法行政? 那要看依什麼法? 是都更條例還是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都更條例的法律位階會比憲法高?

表面上台北市政府只是合乎都更條例, 但卻違反憲法的保障人民基本條文!



epocelin911 wrote:
有法律問題嗎
沒有吧
有問題請找律師
沒問題找立法委員

在有問題就是黑道


政府跟黑道一樣那就叫共產黨

國民黨共產黨化

就這樣-----------------

只是一間房------------------

正義還真好笑--------------我家土地被政府佔用--------幾十年---還國防部
難道要我去跟國防部打------------------俗話說在多也不夠死


最後就是說-----------我賠你一點錢----要就拿---不拿就放爛

只好拿
個人覺得都更應是為了讓居民有更好的生活環境
所以是公益事業!

可是台北的高房價太誘人了,加上現在建商都賺的肥肥的
現在談都更時,建商或都更公司都跟居民談都更後房子多有價值,不然就是嚇你說老房子不耐震危險.....
至於都更後如何實質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反倒是很少談到

加上現在的都更,說穿了只是房子改建,周遭的環境並沒有改善
且一些新的大樓,容積高建物也高,還擋了周遭鄰居的陽光和通風
有時高聳密集突兀的建物反而破壞了都市景觀
如此的都更就算好也只是好到建商及一些都更戶
對總體區域居民的生活環境而言,未蒙其利只受其害
這樣的都更模式真的就是都市更新嗎?為何叫「都市」更新,真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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