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10235 wrote:
那以後搶匪只要跟你說...(恕刪)
跟性騷擾一樣 ,不反應 ,不算騷擾
不給錢 ,不算嫖 ,(那叫白嫖)
依法行政嘛~~
snowsakura0823 wrote:
不想劃入都更 應積極書面表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122845/IssueID/20120329
亮哥+ wrote:
真累人,自己獨立的地還要在審議前自己書面積極聲明不參與?怎麼不是審議前要取得地主同意書呢?那屋主出國個二三年回來後,地不就被人佔了?
這法律明顯有問題.太離譜!
snowsakura0823 wrote:
但是他們當初 建設三次送設計圖到王家,王家都明確表達不願參與。那不就是他們自己放棄了?
「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去說服實施者,且協商過程一定要參與,權益就要自己去保護。」
flycode wrote:
你的質疑我也同意,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說實在話,搞不好王家裡面也有某些人想拆
你知不知道王家的地值多少錢? 1.24億元,幾年前花"幾百萬"翻修裝新...似乎只是零頭..
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要上法院才能評評理! 結果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王家敗訴。
flycode wrote:
市容只是好不好看,影響不到其他人重大權益,
拆王家的房子並不是為了造橋鋪路,而是為了其他95%已經拆戶"住"的權益!
王家有住的權益,其他已拆戶有相對"住"的權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