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yfduyjhy wrote:
市政府說會劃入王家跟...(恕刪)
市府的說法是指初期劃分都更範圍是以街廓為主,
以本案例來說就是整個陽明一小段,
王家在陽明一小段,
當然一開始就會被劃分進去,
你要弄清楚因果關係。
您可以去查地籍圖,
王家是標標準準的袋地,
如果說只是為了做起來好看,
為什麼不加入郭元益, 萬應公, 以及左上角兩塊土地,
整個陽明一小段一起做不是更好看?
王家土地在本案例中依法就是不能劃出去,
這是王家土地與郭元益/萬應公/左上兩塊土地最根本的差別。
uyfduyjhy wrote:
嘛~我比較想知道為何...(恕刪)
saaaad wrote:
都更最大的目的就是要...(恕刪)
路邊的浣熊 wrote:
因為爭議是說為什麼一...(恕刪)
uyfduyjhy wrote:
這點終究是王家自己的...(恕刪)
路邊的浣熊 wrote:
都更法是利用權利轉換的方式來把原有已老舊的建築物合土地等實值財產,
轉換成都更後的建築物及土地持分或補償金依照原持有比例還給原產權所有人。
雖然可能有的產權所有人會不滿意轉換方式,
或是覺得都更後的利益並不划算,
這樣的話只要一開始就申請退出都更即可。
王家之所以不能脫離是一個個案,
因為他家土地是袋地。...(恕刪)
uyfduyjhy wrote:
這就是個問題吧,
以我這邊來說我並不想離開目前這個家,但我這整棟是公寓
,若大部分住戶都同意的話我也一樣退出不了,然後就只能照著建商的遊戲規則
換到較小的空間(因為新房子有公設比),也無法回到一樓原位置居住。
uyfduyjhy wrote:
而且建商也不會乖乖的用勸說或談條件方式來要你同意,其他住戶也未必真的是甘心接受了
條件才搬離,前幾天才有新聞報導另一個都更案有10多戶還在撐,也說建商從來就沒找他們
協商過,還看過網友說有接到公聽會通知,卻沒接到抽選的通知,第二次公聽會時只聽到建
商說已經抽選完畢,啥時抽的根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