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紀 wrote:
下列資料是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都市更新市民操作手冊"上面寫的資料
大家可以看看要開幾場公聽會.很辛苦的...還蠻嚴謹的,應該不至於胡搞瞎搞....(恕刪)


你的邏輯根本就有問題,條文定的很嚴謹是必然的,公家機關嘛.但是執行呢?
樂生V.S.捷運不嚴謹嗎? 最後呢?大埔農地呢?台北市這幾年的都更爭議只有這一起嗎?
在基隆路上跟凱悅過來的丁字路口有一棟大樓,掛著本大樓近期將進行都更掛了6年以上.這樣做是合法的嗎?這棟樓的故事可是不少,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執行的人態度想法很重要.一個審議委員說的出不用玩了那麼輕挑的話,立場讓人有無限想像空間
bioland wrote:
如果都表明是採訪處長結果如果有錯一定會發新聞稿跟正,但是沒有所以我也認為這個資訊是正確的.所以那些認為是排出就不能進行都耕的映該隊這點閉嘴. ...(恕刪)


你才搞不清重點吧?這裏沒人不同意把王家劃出去,又不干我們的事,你可以去爬爬舊文,大家都同意讓王家去面對嚴酷考驗的。

重點是建商依法把王家劃進去,以追求本身最大利益的做法;建商依的這個都更法,到底是不是一條合宜的法律?

整條討論都讓你搞混掉!



lelotw wrote:
你才搞不清重點吧?這..重點是建商依法把王家劃進去,以追求本身最大利益的做法;建商依的這個都更法,到底是不是一條合宜的法律?.(恕刪)


這是唯一的重點嗎?一路下來連你的發言都沒強調這點,還在質疑王家的發言有幾分可信.
所以你是支持'建商依法把王家劃進去,以追求本身最大利益的做法'了對嗎?
對你講的重點到底支持的是哪位啊? 倒是看到你一路採質疑王家的說法你的立場??!!

lelotw wrote:
你才搞不清重點吧?這...(恕刪)


建商護衛隊lelotw,你才搞不清楚狀況吧.

這大樓是我蓋的,去一樓看看,我要討論的是樂揚為何不畫出王家?

我推測"利益太大".

王家代表,可以請你就此都更案,將你們2戶劃出,

樂揚最多還剩多少建築面積?幾個車位?

煩請試算,最好弄個示意圖標明建築物範圍.

我認為你們中間那戶也沒辦法一起都更.

樂揚建設,真是笨建商,要整碗拿走,也要看能不能吃得下.

鬧臭了,又不會停損.

笨笨笨.

商譽都毀了,更笨.

明理人一看就是樂揚吃人夠夠.

不是有人有提出一個方案,王家自己出錢與樂揚建設

一起都更,按照比例拿回建築面積與車位.

這樣兩方不是都有台階下了.

還有,護衛隊lelotw,我不是在一樓就叫你退場.




為什麼這個大樓裡就是有一些立場偏頗,一看就是打手的人不停的回文抹黑呢
真把大眾當成是白痴嗎??民主社會本就是願打願挨,豈能以多數暴力相迫害。
污名化屋主就是這些建商惟一拿得出的手段嗎??太可笑了。
bioland wrote:
真有那麼一天我一定想...(恕刪)


使用多數決是要謹慎, 所以法條的訂定會有一定的程序. 您不想談, 小的也不想談, 因為小的已花了許多時間說明多數的意義, 百分百門檻的不可行, 但還是有空降神兵, 要說什麼多數暴力, 真沒辦法!不知是幫忙, 還是....

都更法案立意良善, 但執行憑常識小的就知道不可能完全沒有瑕疵, 就像交通規則, 立意良善, 但交警執法時每個人都滿意嗎? 不滿就透過救濟程序討回公道.

R大所舉審委之事, 小的憑常識也知道可能發生. 如果小的是R大, 立刻會提出程序問題(多數決是對的, 但程序要正當合法), 要求更換審委暫停審查;打官司都可要求更換法官, 何況審委. 但現在講這個也太晚了, 王家只能透過司法救濟了

bioland wrote:
所以你是支持'建商依法把王家劃進去,以追求本身最大利益的做法'了對嗎?...(恕刪)


追求自己的利益有什麼不對?王家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為什麼建商不行?
我看不出有什麼該反對的 ...

bioland wrote:
對你講的重點到底支持的是哪位啊? 倒是看到你一路採質疑王家的說法你的立場??!!...(恕刪)


你應該看看舊信,不要空降下來,一路耍冷 ....



ctaihsu wrote:
建商護衛隊lelotw,你才搞不清楚狀況吧...(恕刪)


你是有錢人護衛隊!



lelotw wrote:
追求自己的利益有什麼不對?王家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為什麼建商不行?
我看不出有什麼該反對的 ...


夭壽喔~我們住在當地也叫追求利益,沒事站在原地,人家來搶我身上的錢,我保護我的錢,叫做追求利益,真夭壽!
R大請問您怎不回答小弟的問題?還是您不好意思說,是不是從來沒有參加過公聽會.僅此最後一場呢?十分好奇請回答吧!!閃躲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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