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是台北是第一個海砂屋...(恕刪)


!!
拿XX比雞腿! 你是不是連狀況都搞不懂,不會看,隨便找一張來敷衍別人?

大家有沒普遍認同海砂屋是有必要強制重建的?
包括以前跟你鬧得兇的Z大?
當時Z大有沒跟你說過,如果有危樓鑑定,他支持以公共危險名義強行重建?

請問你現在拿這個跟文林苑怎比?
王家是要垮了是嗎?

這種私人都更案,哪個市政府還敢談硬上?
永春案? 吳興街? 後山埤?
你的都更好好拆大夢醒了沒? 親愛的E大? 還是段董不想醒,所以你跟著不醒?

Erichuangtw1980 wrote:
都更和文林苑的爭議,...(恕刪)


一直在指控王家釘子戶的不是你嗎?
要人家退讓,你先帶頭可以嗎?

你一個星期不繼續無限迴圈,說謊兼廢話,大家陪你停戰好嗎?
不行是嗎? 段董事長還沒同意吧?
要你出面,不敢,辦不到,要你停戰,還是不敢,辦不到...這是必然的吧?

至於都更法是不是惡法,已經根本沒有討論餘地了...
看看政府現在做的動作就知道了...
我就告訴你,全世界任何民主國家,都不會為私人重建搞這種好好拆!
王家產權獨立,基本上就沒有國家會搞多數決,那是民主笑話!

讓我講精確一點吧:
都更法用意是良善的,至少當初確實如此..
但後來一直到好好拆為止,卻是越走越邪惡,變成以強制拆遷逼迫不同意戶的惡劣法律!
尤其在台北市就是如此! 台北市政府"配合"意圖奪取高價土地的建商,到處製造受害者!
都更案通過不多,所以就沒這回事? 很好! 等你找到確實因反對被排除的比例再來說嘴..

台灣的都更,尤其這些爭議奪地的都更,說有多骯髒就有多骯髒!
全台灣除了建商外,大概就是你認為通通沒問題,只要好好拆都是好的!
這是什麼道德及價值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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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共有13個都市更新爭議案的代表到場,分別是1.永春捷運站-森業營造2.吳興街二期整宅.3.士林橋-樂揚建設4. 羅斯福路師大分部-5.勝利大廈元大栢悅-元大6.晶宮大廈7.修德國宅8.松山路忠孝東路北側-森業營造9.杭州南路仁愛路口-合康工程10.五分埔松山路永吉路口-遷建基地11南海路汀洲路-東家建設12南海路汀洲路-建洋13.後山埤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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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們有幾點訴求:

1. 反對政府加財團的暴力式都市更新!

政府不該是建商的馬前卒,不應替房地產利益鳴鑼開道。政府不應該脫去責任,任由住戶與建商在權力不對等,專業能力不對等的關係下協商,其結果就是社區任由建商以差別利益分化,最後弱勢的住戶還要面臨政府強拆,我們反對這種暴力式的都市更新。

2. 財團委員退出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

我們要點名:中國建築經理公司總經理 陳美珍、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協理 郭國任、昇陽 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簡伯殷、建築開發商同業公會等,這些委員都參與都市更新案,同時也是都市更新案的審查委員,雖然審查時會迴避,但是彼此交叉護航的現象,仍有球員兼裁判嫌疑。這樣的都市更新審查,只有財團建商的利益被保護,人民和公共利益被犧牲。

3.資訊透明,公民參與,審查過程效法國會公開轉播

都市更新過程往往是黑箱作業,公聽會區區兩次,就要決定一輩子努力奮鬥的家元要不要加入都更,甚至關係民眾權益巨大的「估價師」都是由建商選擇聘任,試問這樣的估價報告如何讓市民信服?如何讓市民放心?

4.都市更新不該成為驅趕窮人的工具!

現在台北市推動的都市更新追求的就是房地產利益,充其量只是「建築物改建」而已,把老舊房屋變成豪宅,與「都市」環境品質提昇差距甚遠,甚至讓老鄰居們四散搬家,把社區拆散變成冰冷的警衛高牆社區,土地持分不夠的住戶,只好賣屋拿錢走人,在房價越漲越高的時代,只有被迫搬遷到城市的邊緣。甚至,年輕、更弱勢的承租戶,往往第一個被掃地出門,他們居住在城市的權益從來不被建商和政府關心,這種都市更新只是驅趕窮人的工具。

5.反對都市更新綁架國有土地,禁賣國土嚨系假!

公有土地應有更符合大眾利益的處理方式,而並非以參與私辦都市更新為主,在政府宣布停止標售國有土地的時刻,變相成為國有土地流失的管道。都市更新條例卻規定公有土地應無條件參與都市更新,這項法規,便讓公有土地順理成章的成為建商財團的囊中物。國有土地在更新過程中的權益誰來捍衛?還是淪為利益輸送的管道?當吳敦義院長說500坪土地以下國有地暫時不出售,但是都市更新卻為建商開了後門,這種都市更新,我們要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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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nn.pts.org.tw/main/2012/04/01/%e8%aa%b0%e6%8a%8a%e5%9f%8e%e5%b8%82%e8%ae%8a%e6%88%b0%e5%a0%b4%ef%bc%9f%e8%aa%b0%e8%ae%93%e9%83%bd%e6%9b%b4%e8%ae%8a%e6%88%b0%e7%88%ad%ef%bc%9f/

誰把城市變戰場?誰讓都更變戰爭?

(當然是社會敗類無良建商咩....)


在美國,1974年後公部門即停止推動任何以改善窳陋住宅為由的都市更新專案(註一) 。這是一代人大力抗爭痛陳更新強拆的問題才換來的教訓,由上而下更新對於居住權益、城市紋理、社區網絡的嚴重影響,至今是都市計畫教科書中的重要一課(註二) 。
..........................................

誰把城市變戰場?

在台灣,推動都更的政策擬定者、實施者不會告訴你,歐美都更可引用的拆遷徵收權力,原本是應用在受戰爭破壞、景氣衰敗影響的城市。必須有某種程度的「破敗」,公權力才在某種程度上,有了干預人民居住自由的正當性。即便如此,推土機式的更新仍備受批評。雖然各國政府總說,這是為了改進城市經濟、促進市中心商業投資發展、吸引中產階級回到市中心等等藉口,但回顧六七零年代都市更新,整體來說都更是弊多於利。

70’年代起,德國、荷蘭開始主張保存和城市更新並重,義大利波隆納甚至整合社會住宅提供。在這樣漸趨細緻的都市更新過程中,「公共利益」是可以被商量、被體會,展現城市社會價值觀。

即便如此,骨子裡由發展聯盟專業主導的都市更新實施,總和地方社區參與都市規劃的民主能量維持一定的張力。許多學者和專業檢討都指出,這樣的都市政治過程,是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註三),也才是城市活力的來源。社區參與討論都市更新,城市再發展的模式才能更適合城市需要,而且都市更新真得不一定需要拆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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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文章還很多值得看的地方,包括公共利益及權利變換這些最重要的問題...
後面慢慢再轉上...

JJ輝 wrote:
所以你說文林苑能比嗎...(恕刪)


因為我開版,所以對於網友的貼文,會盡量的回應,

但是也沒有辦法,也沒有能力回應不斷“迴圈”的問題,

你的問題我回答過了很多次,你不就我的回答繼續討論,我也沒有辦法,


既然你對於“都更”的流程和法規有那麼大的疑問,而目前的釋憲又沒有提到你說的”問題“,



如果你有心追根究底,而不是打打嘴跑,你就去請教都更處吧,並向網友回報請教都更處的結果,


你得到的答案,如果如你所說的,那麼你可以聯合都更受害者聯盟要求立法院修法,造福社會,

也不枉你發言這麼久,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不是嗎,為善何必要人陪,

等你和都更處的討論結果。
JJ輝 wrote:
誰把城市變戰場?誰讓都更變戰爭?(恕刪)

JJ輝 wrote:
大家有沒普遍認同海砂屋是有必要強制重建的?
包括以前跟你鬧得兇的Z大?
當時Z大有沒跟你說過,如果有危樓鑑定,他支持以公共危險名義強行重建恕刪)

JJ輝 wrote:
我們今天共有13個都市更新爭議案的代表到場,分別是1.永春捷運站-森業營造2.吳興街二期整宅.3.士林橋-樂揚建設4. 羅斯福路師大分部-5.勝利大廈元大栢悅-元大6.晶宮大廈7.修德國宅8.松山路忠孝東路北側-森業營造9.杭州南路仁愛路口-合康工程10.五分埔松山路永吉路口-遷建基地11南海路汀洲路-東家建設12南海路汀洲路-建洋13.後山埤站等。恕刪)




請問你對於歐美的都更,有實際看過任何一個案例,研究過任何法規嗎?

為何你只要看過一篇報導,就能夠把報導的內容當作教科書一般,

你們有實際去了解過任何一個案例嗎?

你自己說海砂屋的都更是應該的,可是看看你貼的文章,海砂屋都更的“德修國宅”,居然是都更受害者,
屋子外牆都在垮了,還在抗爭不改建......


總覺得你們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而不是真的為不同意戶的權益著想。
Erichuangtw1980 wrote:
海砂屋都更的“德修國宅”,居然是都更受害者,

你真的知道他們在抗爭些甚麼嗎?
不過我知道你又要說這些不同意戶的話都是謊言。

只要不符合建商的條件,就被你當釘子戶,十惡不赦!

總覺得你是為了都更而都更,而不是真的為同意戶的權益著想。
Erichuangtw1980 wrote:
如果你有心追根究底,而不是打打嘴跑,你就去請教都更處吧,並向網友回報請教都更處的結果

到底王家能不能不參予文林苑一案?

如果你有心追根究底,而不是打打嘴跑,你就去請教都更處吧,並向網友回報請教都更處的結果。




Erichuangtw1980 wrote:
總覺得你們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而不是真的為不同意戶的權益著想。


老實說
如果建商只是要賺個工錢
並提升周遭生活品質
我想應該很多會給建商來做

但是目前看到一些建商一但取得管理權
擁有的權力自我膨脹到超過所有權
總想者大撈一筆
那撈到的利益都是同意戶與不同意戶身上的血汗錢
今天同意戶願意給建商油水
不同意戶不打算給
雙方都沒有錯
要靠的是協調


不是只說者某釘子戶卡了大家的權益是是非非的
反正文林苑早就不是完整街廓了
還在乎那一個角落
開個排除協調會就搞定了
為何不做?

就是因為球員總想兼裁判
嘴裡咬者,碗裡放者,還是盯者下一塊



我要是無良建商
就開排除協調會
排除後請市政府放一塊碑上去
使之永遠變空地,甚至變公園
到口的趕快吞下去
再去找下一隻肥羊
等過了幾年在回來都更一次
那個有紀念碑的,請政府強制徵收
再改建(我好壞)



今天不同意戶權益有保護到還是受損了
跟討論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們只是想找出為何建商敢這麼做
有沒有辦法可以反制建商
就這麼簡單



回到前面
你懷疑我們?
那我們也可以懷疑你為了都更而都更,完全為了建商的利益在著想
所以有些話就不用打出來了
討論法條與漏洞比較實在
JJ輝 wrote:
請問在王家確實了解都...(恕刪)




同樣的問題,你循環的問了N次,

但對於我和網友的回答,大都視而不見,

如果你能回應我的回答,那麼繼續討論,才有意義,



對於都更的問題,你去請教都更處吧,反正我回答了多次,你都當作沒看見,我何必再回呢?

對於你個人對於都更流程的質疑,

擬定的是中央單位,立法在立法院,執行在各縣市的都更單位。

行文去問吧,比起在這邊幾百字的發文,更能解答你的疑問,反正我們說得你也不信,

網友們都在想看你如何挑戰這個"惡法",


加油,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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