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NY7925 wrote:您還是單身嗎 如果是雙薪家庭 應該有11-12萬/月吧根據1/3法則 每月可付4萬 年繳48萬 2%利息 可以買2400萬的房子約60坪耶 很好住了耶 怎麼會有這種感嘆????...(恕刪) 月付4萬貸款2400萬應該是沒算入本金攤還吧!?一般聽到的算法是月繳5000可貸款100萬 (以目前利率計算)所以月付4萬應該可貸款800萬拿個200萬頭期款就可買約1000萬的房子如果想買台北市三房....可能要打著燈籠慢慢找吧
第一,低利率與貨幣寬鬆政策,人人都能炒房要是真是人人都能 你為何不能?第二,土地公告現值與實際成交價的落差,形成低稅負環境所以三十年前買仁愛路的都是活該?所以住仁愛路的都要月入千萬?不然想賣個房子也很難第三,為了讓青年安心成家,推出的購屋優惠貸款,反而害慘年輕人!對,所以不要推是不是比較好?為何一堆人都把這裡當成共產社會房價要真的太高自然會泡沫自然會崩盤曼哈頓房價不高?香港本島房價不高?東京房價不高?上海房價不高?倫敦房價不高?告訴我 哪個國家的首都 房價不高哪個國家的首都的房價 是一個公職可以輕輕鬆鬆負擔的起的你在這邊叫投資客就不是人?投資客投資不動產的錢,都不是自己賺來的?都是中樂透的?都是先知?知道房價會漲?一個月八萬 買不起台北市是政府的錯一個月八百萬的,是不是可以叫政府在凱達格蘭大道旁蓋房子?照你這樣說,是不是也可以叫政府規定三井吃到飽只要500?為什麼月入八萬不能吃高級料理?為什麼月入八萬不能吃新鮮的生魚片?總統,我月入八萬,我吃不起三井總統,我月入八萬,我開不起Benz總統,我月入八萬,我背不起LV台灣的公務員 就是這樣做一天算一天 整個政府才沒有競爭力你身為教師滿腦子想著政府怎麼還不打壓房價卻不給孩童勵志葬送了台灣的未來
台灣地小人稠,尤其是臺北市更是明顯,低率以及一些經濟政策主要對付的是之前的經濟風暴,為何一定要買房子呢?真的買不起就租就好啦!不然就買那些外縣市買的起的地方囉,讓那些投資客炒來炒去,政府要擔心的是房市的泡沫化跟到時候銀行呆帳所帶來的經濟衝擊,整個經濟政策牽一髮動全身,難道台北市精華區有可能一坪讓你十萬買到?政府當然可以用實際市價抽稅,難道你以為這個稅不會轉嫁到購屋人的身上?用市價抽稅只能說比較合乎稅制公平,但是房價依舊不會下跌甚至還會提高,到時候罵的人大概又是一堆,政府根本不該干預市場,只需要維持整個市場的公平跟資訊的透明化,還有防止不當炒作所造成的泡沫經濟對整個經濟體會造成的傷害,誰能知道臺北市的房價到底多少才是"合理"的價格?政府會知道嗎?中央銀行會知道嗎?你會知道嗎?只有市場知道,八萬薪水買不起臺北市精華區的房子,我到覺得還蠻正常的,因為比這個賺的多的人又想要住這些地段應該不在少數,如果供不應求,房價高只不過是市場調節下正常的價位,不過政府的確可以多做些東西,像是往未開發的住宅地區規劃以及設立便利的大眾交通工具,來分散人口過度集中於這些地區的現象。
說實在的,月入8萬也真的沒有多多少,我也32歲,月入7萬多,常常到月底家裡還不是要想一下哪裡有錢,我太太每個月還收入5萬多唷,養個小孩就別想存錢了。10年前我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大四,是的,我被逼著去買的,頭期用信貸,前三年只繳利息,幹嘛這樣?因為我媽以死相逼阿,她認為租房子很丟臉(她今年剛過世,所以不要糾正她),家裡原本的房子因為我媽投資失敗而賠掉,租了3年房子,她一直很不快樂,所以只好跳下去買啦,我大學念了6年,後2年就是假學生之名來逃避兵役,我記得我大五、大六時每個月大約可以賺4、5萬,負擔家計跟房貸還可以,當時買房子時買在新店碧潭橋旁,成交價是460萬,每坪12萬多,現在,行情大家都知道吧~說實在的,我認為房價一直漲就是低利息造成的,造成買房容易,造成投資客可以囤貨,當然啦,我也因此受利,所以我感受更深刻,知道那種政策真的很容易讓很多人可以買得起房子,當時,現在房價高啦,所以政府為了抒解大家買不起房子壓力,推個40年貸款。我本來想,過完年,接我爸來板橋住之後,新店房子我要賣掉,看到這個政策,我知道房價會再追高,暫時先出租吧~2006年,我買了間新房子作為結婚用,在板橋,26坪總價540萬,要賣給朋友,便宜給她700萬,仲介上個月跑來跟我說可以賣到750萬,我想說反正錢是天上掉下來的,幫朋友一點吧~(便宜個50萬應該夠吧...)還附全套家具家電,至少值20萬。今年初,我記得是1月12號,我在板橋買了間大一點的房子本來要接父母過來三代同堂的,900萬含車位,趕時間,所以貴一點,可惜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過戶完3天我媽就走了,上個月剛裝潢好,仲介問我,幫我賣1400萬好不好?我跟他說,我要自己住的,不用啦~說實在的,房子是替我帶來一些錢沒錯,但是我並不開心,為什麼?現在房價漲成這樣,那我兒子怎麼辦?這些生出來的錢說不定以後只能替他付個頭期,他自己還要還40年的房貸,那是很不快樂的人生呀~(自己都還有19年要還,還擔心兒子...)打房價唷?其實沒有很難啦,就規定民國101年開始每人名下只能有一間房子,沒有例外,就是無法登記第2間,房價一下就下來了。(有需要第2、第3間房子用租的就好,不一定要用買的嘛~當然政府也要提供夠多的出租房屋)炒家找人頭戶?安啦,那些遊民的人頭戶資料每個人都有,會有一種新的職業是去偷人頭戶裡的房子去賣的~找認識的當人頭戶,會有一樣的道德風險,還是會怕人頭自己把房子賣掉啊~給人頭費?如果你知道你當人頭幫他賺了100萬,你會要求他分你多少?有沒有缺點?有,政府不敢作:P慢慢長夜,胡言亂語,又是個32歲的男人在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