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lhead wrote:
個人經驗
當初想說男人怎樣都得買個房,比較好找到老婆.
咬牙買個房子1100萬貸900萬20年,占薪水90%.
趕緊找兩個房客來付房租來分擔房貸.
不過沒來住半年,真的找到女友了.為了對方方便著想,只好停止分租,一個人咬牙苦撐房貸.
扣掉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管理費絕對不夠,只好勉強靠年終獎金,分紅還有出差津貼撐著.
帳戶常常只剩四位數.
有多一點分紅就還本金.
四年多剩下650萬房貸.薪水增加,占薪水40%.
沒想過讓未婚妻負擔房貸過,房子是自己的名字,自己要買自己負責.
最近趁房價不錯把房子賣了2000萬. 附近租個房子住.
以上.
good,
2000萬-650萬=1350萬
1350萬=當初200萬自備款+1150萬(四年多的存款)
了不起!! 留得青山在, 不怕沒柴燒!!
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