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唬濫 wrote:是不是大部分的人都不討厭房仲,難道是您說了算?其實答案你心知肚明,只是聽別人這樣說,心裡不舒服而已.為何不舒服,你自己比較清楚.市場是需要好房仲存在,但好房仲活得久嗎?『只要把爛的剔除就行』??您剛出社會嗎?不然怎麼說出這句話?怎麼不知道哪些行業總是劣幣驅逐良幣的? 你所謂的好房仲大概是能讓你買到,比屋主買的更便宜的價格,才叫好房仲吧
bis0815 wrote:你所謂的好房仲大概是能讓你買到,比屋主買的更便宜的價格,才叫好房仲吧...(恕刪) No,我總不能認為在颱風過後,買到比平常更便宜的水果,才認為對方才是好的果農吧.只是仲介不能少一點欺騙和演戲嗎?
嚴禁唬濫 wrote:搬家次數遠低於買賣次數,就叫頻繁,這個您比我清楚怎麼定義.我和大部分的人一樣,只買一間,自住用. 那我搬家的次數,跟買賣的次數很接近啊....你只買一間,沒賣過,也就是說沒有賣房子的經驗等你要賣時再來說你賺還是賠吧..有賺就是投資行為
其實我還是搞不懂現在網路發達的時代為何還要有"房仲"這種職業出現?大家在網路上買賣不就好了嗎?還不用被抽佣金呀!?591和樂屋網生意不是很好嗎?有良心的房仲是會當良好的溝通但沒良心的房仲只會跟屋主講給我賣包你多賺幾十萬跟買方說這房子很搶手你再多出幾萬就可以買到但最後錢都被房仲賺去而已碰到很多都是服務費談不攏的案子想當富爸爸 wrote:另外房仲只是門掮客行...(恕刪)
房仲行業不是不對.而是引進時房仲不是全套引進而是把不利自己的不用.當然全套引進也不見得合適.加上政府自己也不懂如何規範.台灣公務員一直都是靠業者寫企劃書的.你以為台灣公務員每個都是人才?不管啥案?不是抄.就是要業者先代擬的.偏偏台灣人就很利害.好的制度.它就是能夠鑽漏洞排掉自己不利的.公務員一開始也不懂.所以也要摸索.國外WHY要資訊透明化(也防不實作假機制)?防止不當得利......其他措施...等措施.我們不需要照單全收.但是看看國外房屋就有辦法不像台灣一樣能無止境的短時間能被炒作翻好幾倍.但又正確反應市場機制的上漲或下跌在合理範圍.也因這樣它們的房仲服務態度跟方法就不是台灣房仲的樣子了.因為沒得炒作.也賺自己該得的利潤.撈不到無橫財.就正當的服務.也不用那麼心機.所以人家的房仲不是毒瘤.我們的是.不是像台灣.一件商品能炒作到莫名其妙的高到不合理我相信等等就有人說到國外房屋稅多高多高.....等.其實是有辦法的.我說過.照單全收不是一定適合.但是有很多子案能夠改的.端看政府有無決心去擬辦出來.要不要確實去做.跟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