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文林苑吵得那麼兇 那有人在follow永春都更案嗎?


kuoyuan1 wrote:
先看看你們的發言,是...(恕刪)


我不知道前面哪裡有惹到你
我從來不曾針對你
大部分都是從王家和永春案的個案延伸出來討論
所有的回文都和前面有關係
你家的例子沒人了解內容,又怎麼去評論呢?


確實有很多人仇商
因為仇商更直接的就把對許多人還是相當有幫助的都更法訂為惡法甚至沒有公益,這是正確的嗎?
而且很多人也直接把建商打手貼在另一群人身上不是?


竟然合建有一堆門檻,那你現在推合建不就是把一些無法跨越門檻的人都無視嗎?
台灣社會不就是這樣...
這個事件發生了,不願做的或是為了抗議而抗的人找了一千萬種理由說這是不能做的,因此得一拖再拖,搞到最後發展得很慢不就是現在台灣社會經常發生的事情?


醫生當然也愛錢而且醫界確實也隨波逐流了,不然現在醫美怎麼會如此盛行?不然現在外科醫生怎麼都找不到人?
我沒資格要求你當聖人,我只是在mobile上打上我的觀點,你可以不要這麼做啊,我又能怎樣?


saaaad wrote:
我不知道前面哪裡有惹...(恕刪)

所以請你引言時小心點,引用我的內容,然後說地主比建商問題更大,這算甚麼?

還有,就算永春案或文林苑,我也不覺得地主或建商有何問題,不就談不攏。這是都更法根本上的問題,討論地主或建商的對錯沒有用的。就像合建,政府若能派人輔導,幫忙跑公文,就變得較簡單。但政府不作,那我也沒辦法。只能說合建比都更公平,還可以節省可用容積,但目前不太可行。
我記得合建門檻是100%..有錯請大大改正....因為我有看過大直橋旁有一區跑都更合建, 寫得很清楚100%同意, 沒達成就重來....那時看到就在想...很大一片也...100%等於白做工了嘛...難度太高了.....
kuoyuan1 wrote:
所以請你引言時小心點,引用我的內容,然後說地主比建商問題更大,這算甚麼?

還有,就算永春案或文林苑,我也不覺得地主或建商有何問題,不就談不攏。這是都更法根本上的問題,討論地主或建商的對錯沒有用的。就像合建,政府若能派人輔導,幫忙跑公文,就變得較簡單。但政府不作,那我也沒辦法。只能說合建比都更公平,還可以節省可用容積,但目前不太可行。...(恕刪)



我引用你的文
最後拉回主題討論永春和文林苑我還是認為沒甚麼問題

我只是說出我的看法
都更法最初始的用意本來就是社區意識
當社區意識已經到達一個百分比,而且現行法規也規定把你畫入的時候
最後只剩下一兩戶不願意,
當你抗議也重新審視你拿到的比例沒有非常大的不合理的時候
我認為大家應該合作一點
對...我是狗吠火車...讀聖賢書所謂何事?至少我不會像王家一樣
結果要求更多的人還是一樣,但我至少能說出我的觀點吧?

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不同情況
看看有多少人一討論到文林苑最後就是說..建商賺太多
誰不知道建商賺很多啊?

你有看到那些同意戶去街上抗議的都可以當你爺爺奶奶了
他們不過卑微的訴求就是老的時候有電梯大樓
不要漏水,牆壁沒有裂縫住的安心一點
還有其中一戶爺爺是視障,他只不過希望街道乾淨一點,好走路一點

人家對環境的要求和你算土地價值的要求並不一樣
而很多人反對的理由就是建商賺太多和合建比較好?

不要拿這些你這麼會算的標準來計算別人要甚麼...

合建當然比都更公平,而且容積發放比較不會造成環境的負擔
但現在很多房子漏水,有壁癌的人們
家裡錢不夠、又沒有許多建築知識,碰到拔不走的投資客釘子戶根本沒辦法怎麼辦?

依照很多人的邏輯就是等待政府推出更好的合建辦法
對..等到數年後有更好的合建辦法推出了又有一批人跳出來說,應該還有更好的方法
最後就是大家一起抱著爛房子到老








有時覺得

有人一天到晚罵~台北市老舊房子這麼多,蓋的又亂七八糟的

現在推改建~ 問題比不改建還多

要蓋的整齊點,就要完整街廓,但就是會有人不爽不一起改建(先不探究原因)

之後大樓要蓋的不方正,又會嘴砲蓋得亂七八糟

旁邊還會有40年以上的準古蹟作搭配~

問題在哪?????

當然丟一句,房子是我的老子爽就好~

台灣人的性格
什麼叫"都市更新"喔

就是把舊的透天宅改成新的電梯大樓,

因為建築技術提升了,以前技術只能蓋三層樓,

完全沒有"人文素養",新大樓外觀設計普普通通,

看不出"進步"在哪裡?所以只有利益而已,利益更新=都市更新,

都市規劃裡沒有人文素養,沒有歷史涵養,沒有大眾利益。

中正紀念堂那麼大一塊地,怎麼不考慮都市更新??

就是因為有人文素養歷史涵養,又有大眾利益(公園)。

saaaad wrote:
我引用你的文最後拉回...(恕刪)


你這種操作法跟36戶逼王家就範有何不同?
36戶人很多, 大家很可憐都餐風露宿, 王家再不搬, 大家都要死翹翹了?

老先生們要電梯就是一定得滿足的...
而且只限於精華區建商有興趣的地區,
原來可憐就是正義..

若可以撥奪少數人利益來滿足多數人利益, 這種邏輯在台灣是通行的...

這樣我可否糾集一萬個窮人遊民, 去找立委立法, 請郭董跟他們共產?

你想解決釘子戶來滿足可憐無助大眾, 這我可以理解..
那麼是否針對台灣更多嗷嗷待哺的窮人家, 要不要主張一下立法跟前五百財主共產一下?

我說過, 在這裡認為釘子戶是不該存在的人, 基本上沒人被政府強制徵收過土地...
在這裡講的都是風涼話... 反正這邊講講就算, 慷慨地要王家或永春釘子戶把地拿出來..
又不少你一塊肉... 想想一般老百姓, 政府想多抽你一百塊稅金, 或老闆想少發你五百塊薪水.
很多人都準備提刀上陣了... 一塊數百萬甚至上億的土地, 就隨建商的出價得強制出售?
真是一點同理心也沒有...

saaaad wrote:
我不知道前面哪裡有惹...(恕刪)


1. 仇商是你在說的, 台灣是個商業國家, 絕大部份人從事的都跟商有關..
不知道要從何仇起?

2. 都更絕對不是公益, 很簡單, 公益不是你想定義就定義, 青菜講講就好..
基本上, 產權不歸公就不是公益... 蓋馬路, 公園, 捷運, 或是政府單位..
這才能算是公益...

不然我們先不提都更, 郭董要買十棟30年舊房, 說要蓋成最新最好的辦公大樓..
(當然也可以租或賣給私家住用), 所以要求這十棟舊宅所有人都得強制出售給他..
因為他郭大董事長是在"做公益", 你覺得這說法可以嗎?

3. 其實釘子戶跟建商, 他們的是非是旁人不易理解的..
不過基本上跟建商交手, 住戶只有吃虧的份, 除非建商遇到像王家那樣的硬角..
但是這關你我啥事? 重點是: 公權力不該介入私人利益之中...

我抗議文林苑案, 真正的重點根本不在建商跟王家誰比較正義...
那不是我們這些旁觀者該去管的, 事實上你也絕對不知道誰比較對..
因為放話的王家或是建商粉絲團, 都是當事利益人, 當然是一面之辭而已...

可是政府的公權力為什麼要捲入這種私人交易糾紛裡?

公權力怎能打著"居住正義"之名, 行侵害人民財產權,圖利建商之實?

現在台灣的都更案, 有多少不是下面的"原則"呢?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dove wrote:
有時覺得有人一天到晚...(恕刪)


其實不管是住戶或是建商, 都是自私自利, 要錢而已..
這並不為過, 換成你我, 可以把舊房換新房, 把一坪三四十萬舊地改建成五六十萬新房子..
不動心的應該很少很少....包括我自己在內... 誰不想要坐這順風車?

可是把這種事當成"公益", 要用政府公權力去強制推動, 這就很有問題了..
有人說, 把老舊危樓更新, 是公益性質, 可以強制去做..
很好, 那台灣更多更老的非精華區舊宅, 請問要不要"強制"比照辦理?
其實, 只要產權不屬公,. 基本上根本沒資格說是公益...

公權力介入人民私產處分, 必須符合兩個基本原則:

1. 不得不為
2. 公益性質

前者在都更案是不對的, 因為房子改建更常用的是合建制, 幾十年來都如此..
後者就不必說了.. 改建後產權是公的嗎?

有人會問, 那釘子戶該怎辦? 兩個字:涼拌 說笑一下, 其實真的是不能辦...

以政府的觀點來說, 那是你家的事, 不能因為你想"拔釘"謀利, 就變成要公權力強制介入!
只要不符合公權力使用原則, 就不能立法以公權力介入...
我現在窮得發荒, 想糾結一群跟我一樣的人找郭董"共產"一下, 政府怎不滿足我一下?

其實前面早就有人說過了, 公寓住宅這些產權麻煩的地方, 本來就該有共識才去處分土地...
你要人家賣地, 至少該讓人心甘情願吧? 台灣是個商業國家, 借問一下...
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什麼? 就是意願嘛! 若真想合作都更, 平時就該做好關係..
真的需要共識時, 人家才願配合...
不是等想賣地時, 糾結一群人說: x先生, 我們依法要你賣地, 你不賣不行!
人家不肯賣, 就把對方污名化成釘子戶, 都是貪得無厭之徒...
這是什麼? 得了便宜還賣乖...
土匪啊! 現在的都更法就是這種土匪條款...

其實台灣現在的都更案爭議,多半是卡在權利變換問題..
也就是建商跟住戶間利益擺不平, 尤其是一樓店面住戶...
雖然讓住戶自行亂出價是不對的, 那難道讓建商出價就是對的?
團體只比個人更惡劣更不道德, 就像小小的二手商.. 買你東西時, 誰不是能估多低有多低?
賣你東西時, 誰不是能賣多高就有多高? 那幾百幾千萬的房子/地產豈不如此?
估價是建商才能請人來做的... 估價師可能會開罪建商砸自己以後飯碗嗎?

所以現在王家一鬧後, 大家都乖乖改回合建, 就算都更案, 其實也都在住戶都擺平後才進行..
如南部最近才進行的...









bar0402 wrote:
你這種操作法跟36戶逼王家就範有何不同?
36戶人很多, 大家很可憐都餐風露宿, 王家再不搬, 大家都要死翹翹了?...(恕刪)


誰逼王家???????

你不要再抹黑喔

是法律規定王家要被劃進去的

你又說36戶在逼迫王家???

你的正義就是抹黑別人來成就你自以為正義的事情?

36戶已經有律師在寄發存證信函了

你最好是不要收到

老是唱高調 甚麼解決辦法都沒有

只會抹黑別人你還會做啥阿

自以為講一堆正義凜然的話根本就是甚麼都不會的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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