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你又錯了..設計避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3/today-taipei4-2.htm
http://www.104fpw.com.tw/news01.asp?no=7229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28/35041.htm
(恕刪)
這才是真正的張飛比岳飛...
”不能也不敢“叫做“設計可以避開”,不能就是法規不允許避開王家土地,您要說可以避開,也真的提出一個“避開的方案"來. 那麼大家真的要感謝您替王家,建商,同意戶解套.
臺北市都更法規第十四條 規定主管機關劃定為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者,除應符合第十二條之規定外,並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3/today-taipei4-2.htm
該公司不能也不敢變更設計與範圍,對於地主及已購客戶都逐一說明狀況
http://www.104fpw.com.tw/news01.asp?no=7229
戴昇益指出,由於土地無法順利取得,導致無法開工,使得建商對地主戶及已購客戶難以交代,只能逐一說明情況,由於地主戶還是整個都更案最重要的意見領袖,在地主戶強烈的要求中,建商不能也不敢變更原有設計,只能等待政府執行法規,以利全案進行。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28/35041.htm
北市強拆文林苑王家 美國建商卻為釘子戶改設計
原文網址: 北市強拆文林苑王家 美國建商卻為釘子戶改設計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這家的土地面臨大馬路而不是像王家的地只有連車子都開不進去有消防隱患的小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