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ispherical wrote:
有些人就是要等到自己...(恕刪)
很多人在等都更耶....
王家這個案子 除了王家之外 其他的36戶都在等都更耶
還有更多擁有老舊房子的人是期待都更趕快到他家的耶
大部分可以開始的都更案 都是贊成的人遠遠高過不贊成的人喔
法律是要修....
但是別把王家的個案 冠到其他人身上
都更案對很多需要人是非常備受期待的....
saaaad wrote:
很多人在等都更耶....
王家這個案子 除了王家之外 其他的36戶都在等都更耶
還有更多擁有老舊房子的人是期待都更趕快到他家的耶
大部分可以開始的都更案 都是贊成的人遠遠高過不贊成的人喔
法律是要修....
但是別把王家的個案 冠到其他人身上
都更案對很多需要人是非常備受期待的........(恕刪)
Rickyll01 wrote:
你說錯了。
政府有跟你說,只要劃定公告後,你的土地就歸都市更新計畫的單元之一嗎?
Rickyll01 wrote:
有跟你說,劃定公告後,只能權利變換,而且要依照實施者的遊戲規則嗎?
Rickyll01 wrote:
還是你天真的以為建商會這樣跟王家說?
Rickyll01 wrote:
另外,
賣文林苑的時候,建商有跟買房的說,我還沒將土地整合完畢嗎? 有的話,那買的不就是自己搞自己,要怨誰?
拆遷其他都更住戶的時候,有跟他們說王家還沒搞定嗎? 有的話,拆遷戶是自願還是強迫接受呢? 那要不要說同意書簽太快,要怪自己?
Rickyll01 wrote:
真的以為資訊對等嗎?
權益與義務,資訊的對等不重要嗎?
要不要去了解一下,有監視器的書店,為何都要貼上有攝影機請君子自重的警語?
藥品上為何要附註,使用後的可能後遺症或是併發效果? 這些可以不要註明嗎?
Titan06 wrote:
現在是想辦法補救.而不是現在搞提釋憲...有什麼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