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 Chi wrote:
36戶裡有些住戶是支持王家怪罪建商的,但他們因與建商簽訂了保密契約所以不能公開出來說話。.(恕刪)



有可能吧。如果為真,當然只好閉嘴。



yroy wrote:
美國西雅圖時報聞訊採訪她,她說:「我不想搬,

老太太...對開發商說了一個句很簡單的話:「No。」


你點出重點, 王家一開始有說No嗎? (王媽媽希望能分到店面...)
iamdarlong0315 wrote:
事情愈辯愈明!...(恕刪)


歹戲拖棚...
愈來愈多正在都更的民眾在call in節目裡反彈..
陳揮文今天推薦的一篇文章:

"產權 文林苑核心課題"~請自行google!

(節錄)...王家所申訴的不是他們在乎房產增值,而是根本不願在已居住多代的房宅被強制拆除後換回新居所,這當然值得同情。但此案衝突的本質是一家的價值阻擋了其他卅六家權益以及外部效益實現的問題。或者被很多人士簡化為建商利益,這在目前反建商情緒高漲下於是成了社會參與援助抗爭的動力之一。而行使強制拆遷的警察力自然予人粗暴印象,使學生判定王家是權力下的弱勢者。因此引發了對「居住正義」和「居住人權」的呼籲,使得輿論幾乎一面倒。........
據說王家有人在建築事務所上班。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建築事務所的工作是什麼?這類工作和建商之間有多少業務往來或多少關連呢?

建築事務所是建商合作對象、旗下所屬、合約商、下游、上游、或可以說是同行,只是不同名稱?

那,「建商」又是什麼?是「建築商人」?總不會只有一個人吧。「建商」有律師、會計、建築設計、水電、結構、工程、水泥、砂石、鋼筋等等,是一串不同專業人士形成的組織吧。

總之王家至少有人很懂如何跟建商交手,以及建商慣用手段才對吧。我是建築外行,不過猜想王家那位在建築事務所工作的人至少有與建商合作過,例如設計建築什麼的吧?

我比較熟知醫療界,知道容易擦槍走火、惹出糾紛的往往是同行間的利益。若不妨礙彼此利益,大都會相安無事。所以看病時我們不會質疑前一位醫師如何對某病人誤診,以免變成病人訴訟前一位醫師的爪耙子。但只要某醫師對另外一位醫師(甚至藥師、醫檢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或其家人誤診或開藥疏失,或者某醫師的新診所就開在某老診所正對面,又是同樣專科的,明顯利益衝突,便容易出現糾紛。

我會這樣猜,是因為在建築事務所上班應該非常清楚建商所獲利潤,也因此「更」會積極主張自己權益。當然,比不懂建築內幕的一般百姓(會想都更的可能往往只想要個更舒適的新窩吧)更容易擦槍走火。

如果我猜想沒錯,那問題更清楚了。與醫療界生態一樣,是內行對內行,甚至可以說,「建商」對「建商」,只是我們怎麼去定義「建商」而已。

何謂建商?

jedimaxima wrote:
轉載其他篇的圖按這裡...(恕刪)



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32&t=2674803&p=1
這篇講到馬總統一下子就到資源回收區了

為什麼這篇連"馬總統、郝市長加油!!"都出來了 卻還在~~

Drango wrote:
沒有要幫王家講話市政...(恕刪)


看來我的回文沒有幫助到大家了解都更法

主管機關(市政府)要先徵收將所有權變更後,才能"拆屋"!!

現在市政府就是沒有這樣做~~


程序沒有走完!!哪來的依法行政?

都更法裡面寫得清清楚楚~~

不是法院判決拆就拆的!!都更條例優先適用~

既然無法協議,就是要報請主管機關作徵收的動作!!

主管機關違法拆除,警察局員警及消防局公務人員違法進入民宅!

這是法律問題!

沒有依法行政...就是違法!!程序都沒走完~就拆...


這跟426政府有啥兩樣!!


雖然已經和解和談...但是法條既然有規定為何不走完再拆?

至少把產權移轉給主管機關!這個根本不用原屋主出面~~

徵收可以用法院"判決"的!!公文移送地政事務所就可以進行登記!

登記完畢後拆除就是拆你自己家...

哪來那麼多爭議!!


台北市政府敢出示王家不動產已經過戶給市政府的土地及建物權狀?以及出示合法拆除執照??


saaaad wrote:
無上億?他現在有五戶...(恕刪)



不動產的價值不是這樣算的

假設你家當初買是幾百萬

結果現在因位在信義區內~

附近土地漲到一坪300萬

你家有60坪土地但是卻是80年前買的

請問一下你現在是唯一繼承人

你有1億八千萬身價嗎?

當初搞不好你祖先買那邊的時候還是農地...........

後來因為重劃本來有120坪但是沒錢跟市政府換地

所以才只分配到60坪

但是抽籤又因為運氣好!所以抽到臨路


但是你家一樣做一樣的工作!薪水小漲

但是物價一直漲~!但是你家卻都沒有投資房地產


家裡五六代都住這間房子但是代代只有生一個~


所以你現在只有買你家賣了才有一億八千萬的身價


這樣叫做你家是有錢人??


賣了才有~搞不好要你手頭拿出兩百萬現金都要跟銀行貸款才有!而且還要用房子抵押

這樣哪裡有錢了?

賣了要住哪?


很多投資客很多房地產但是都是銀行幫他們買的


那個才叫真的有錢!錢滾錢~~

換了五間公寓房子跟車位!!然後呢?

今年動工好了~也要兩年左右才能過戶入住!!這兩年你是有錢人還是窮人?

租房子住而且還不是住在原來的地方~



932989726 wrote:
你點出重點, 王家一...(恕刪)


現在法律都要以白紙黑字或是錄影錄音....

如果建商有跟王家簽約白紙黑字明訂要或是不要!!

或是有正式的錄影錄音表達對方意願才好出來講吧!

沒證據,這種話還是聽聽就好~


就算有講,沒證據到法庭上也無法表示甚麼!

saaaad wrote:
很多人在等都更耶.....(恕刪)


現在文林苑最快的方式就是變更設計!

主管機關核准後,反正都還沒蓋~

改建照重新送件!然後其他協議合建戶照一樣的比例分配!!

已經預售的房屋更改合約!有違約金賠違約金~

這樣一樣可以完工!!

現在樂揚建設就是堅持一定要那塊土地配入~~

要不然早就動工了!

等的人是公寓裡的住戶...

土地本來就只是持分!台北市舊建物的價值也只有剩下土地了

所以就認了吧!

台中維克 wrote:
不動產的價值不是這樣...(恕刪)



所以王家是窮人????

王家的律師你要不要去查一下....

你要不要問問看他的律師費多少錢....

王家從1-2年前的行政官司都找這個大牌律師.....

幫弱勢講話是很好啦....

但是如果是被利用的話........

隨便 你甘願就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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