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CcCManCcC wrote:
人家覬覦自己財產,還要想辦法築牆防禦
真可憐(恕刪)


所以你出門應該都不會關門的
因為不需要築牆防禦你的財產?

整個案子是這樣的
都更本身是好事
為了公共利益的理由
政府規劃了轄區內有必要優先都更的區域
給予獎勵鼓勵參與都更
由於政府本身沒有能力主導實施
因此有了實施者
實施者可以是建商也可以是住戶
因為曾經發生很多惡質釘子戶卡住都更辦理
因此有了所謂多數決
政府代拆就是為了要解決這些釘子戶
這裡的釘子戶還不是指王家
是用來陳述當時立法原意

這部法有沒有缺陷

例如
目前所建議的由法院代拆可以更好的減少爭議
所以從來沒有人反對過修法

至於違憲
當然我也想等結果
不過就我個人認知我不以為然
而且對於政策法律
本身就有左派右派之爭
我倒是建議大家擱置爭議
不要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發揮

至於王家
我們這樣說好了
今天事情已經發生了
當你遇到這種"飛來橫禍"
你會怎麼做

自認有建築線可以不用被強制劃入都更
很好
因為建商將我強制劃入
就是因為如果我不加入會造成我將來無法獨自更新
所以我官司才會打輸
那如果我申請建築線通過
我就有機會保住家了
我第一時間就會去申請建築線

有支持我的人提到違憲
官司都打了律師費都花了
我更應該積極尋求幫助主動申請釋憲

新建案消防有疑慮
那應該可以撤銷建案吧
我更應該打官司
甚至按鈴申告
質疑是官商勾結才通過有消防疑慮的建案
質疑市府公務員瀆職沒有查清楚就讓建案通過

3/7營建署建議我簽切結書自行負責後果
ok
我一定第一時間簽給媒體看
即使這個協調是個屁
我也要告訴大家我護產的決心

你會做些什麼?
王家又做了些什麼?


dirtypoint wrote:
再看了一次昨天的狀況...(恕刪)

只要請建商將王家劃出都更範圍就解決了,不懂同意戶們為何一定要拉著王家人?
王家不想都更,同意戶回不了家,雙輸的局面真的無解嗎?
不知道同意戶 去檢舉違建了沒有
自己的財產 要自己去保護


市政府都發局副局長邊子樹表示,施設任何建築物,都須申請建築許可,未經許可,就是非合法建物,「王家組合屋性質上應屬違建」
usiidlli wrote:
只要請建商將王家劃出都更範圍就解決了,不懂同意戶們為何一定要拉著王家人?...(恕刪)


只要請路人甲離開
讓 王家人 同意戶 建商 去搞

不懂為何同意戶 一定要強迫去接受 路人甲不負責任的要求?


dirtypoint wrote:
不知道同意戶 去檢舉...(恕刪)

我有看到新聞,市府表示組合屋是違建,但是他們不會介入建商和王家的紛爭,意思是說市府不會強拆王家組合屋。
CcCManCcC wrote:
沒人讓步阿只是很基本...(恕刪)


你不是大法官
你也無權解釋 都更法


台灣的土地不是任何情況都是私有的

土徵法 既成道路用地 等等 都是會拿走私人用地的

而王家這個案件中 已經有地主的地是被拿來當作既成道路的

所以你是在抗議甚麼呢?

王家的案件 你就忽然忿忿不平的說 不能拿走別人土地的惡法

況且也不是真的拿走 僅是權利變換

台灣本來就有拿走私人土地這種法律 只是你可能根本沒想到而已
usiidlli wrote:
我有看到新聞,市府表...(恕刪)


所以才要 同意戶去檢舉
不然台北市政府不能主動拆

同意戶 自己的權益 要自己去保護
台北市政府現在最會做的就是裝死+玩躲貓貓...
usiidlli wrote:
只要請建商將王家劃出都更範圍就解決了,不懂同意戶們為何一定要拉著王家人?
王家不想都更,同意戶回不了家,雙輸的局面真的無解嗎?


如果能改當然解決,可是有這麼容易嗎?
今天就算真的把王家畫出範圍,重新設計,建商如何保證同意戶會對新設計同意?
不同意就繼續僑,這又要僑多久? 這樣就是為了保全王家人所謂的"權利",去傷害到同意戶的權益,也傷害建商利益
你可能會說,「王家人又沒有錯,他們只是捍衛自己的權利阿,人權人權人權人權! 誰叫同意戶活該,建商貪婪」
但是,你要國家法律保障你的基本人權,前提不就是你要遵守法律,盡到自己的義務嗎?
現在一切照法律走,同意戶沒錯,建商沒錯,政府沒錯。而王家採用不積極的態度去處理可能侵害自己的事件,等到權益真的被侵害時,才跳出來用謊言、煽動等非理性方式來保衛家園,這才是對國家法律架構的衝擊。

目前就 A「王家知不知情」、B「此法是否違憲,或是否惡法」比較有爭議

A部分 "如果"「王家真的不知情」,那麼一切明朗,錯在建商,錯在法院誤判,接下來的事情自然就是建商賠,(國賠應該也要?)
但是,如果「王家其實是知情者」,那不就很明顯,王家在了解情況下仍未表達不同意的聲明,就代表建商接下來的程序都是造著流程走,王家最後反對,就是王家的錯。(除非B部分是"是")
就目前來看,法院不就是認定「王家其實是知情的」,既然法院做出此判斷,相信並非平白無故,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抗爭?維護人權?我覺得還比較像 踐踏國家的法律,侵害他人的權力吧...

如果有人要說什麼建商貪婪,同意戶大咖,政府無能,私下交易,內幕之類的 那誰都

至於B部分 「此法是否違憲」,這就要請王家人,努力去想辦法釋憲吧(確定確定終局裁判?)!不然也麻煩請無敵的正義魔人、熱血的路人甲,想辦法湊足金木水火土靈石.....

好吧,這部分交給比較有才的同仁吧

PS
我認為面對這些,本來就要採取積極的態度去面對,而不是一句"我在家睡覺,管你做什麼,就是不能妨礙我",可以帶過的,更何況都更不是本來就是打著增進"公共"利益的標語嗎...
這麼多同意戶,怎麼沒生一個小朋友去讀建築的
不然 昨天凌晨根本不用去搞這麼大
違建 正在蓋,打個電話 叫台北市政府處理就好了

台北市政府 接到檢舉,按規定 就得立即 勤令停工

營建署寫的處理辦法寫的清清楚楚
蓋了這麼多天,台北市政府可以裝死不知道
台北市政府總不能老是躲起來

同意戶 真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死民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

不知道王建築師 有沒有 踩到這條
第十條 建築師、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設計、監造或承造違章建築者,依有關法令處罰。
dirtypoint wrote:
這麼多同意戶,怎麼沒生一個小朋友去讀建築的
不然 昨天凌晨根本不用去搞這麼大
違建 正在蓋,打個電話 叫台北市政府處理就好了

台北市政府 接到檢舉,按規定 就得立即 勤令停工

營建署寫的處理辦法寫的清清楚楚
蓋了這麼多天,台北市政府可以裝死不知道
台北市政府總不能老是躲起來

同意戶 真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死民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

不知道王建築師 有沒有 踩到這條
第十條 建築師、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設計、監造或承造違章建築者,依有關法令處罰。...(恕刪)

這時記者又要出來拍了
本台xx記者
現在報導
文林苑又見台北市政府強拆
旁邊那些學生又要演一次
一些節目又可以罵好幾天
現在媒體比政府強上好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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