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ctaihsu wrote:
忘了有存證信函?不然去問律師這要如何,

寄存證信函或是律師所建議的信件寄到要來都更

的建商與台北市都更處,這樣就有早期不參與都更

的法律文件了.

王家,你們應該就是疏忽了這個動作,才會變成這樣的僵局.

對了,我問扣掉你們2戶,樂揚剩多少建築面積與車位,

你還沒算出來.


原文恕刪

razzle wrote:
不知道你是哪位,說話...(恕刪)


暈倒,這大樓是我蓋的.

去看看第一樓與我的發言,

你就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問.

因為樂揚建設,這個"建"商,

排除你家2戶,我估計至少損失800坪建築面積,

這才是利益所在.
ctaihsu wrote:
暈倒,這大樓是我蓋的.

去看看第一樓與我的發言,

你就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問.

因為樂揚建設,這個"建"商,

排除你家2戶,我估計至少損失800坪建築面積,

這才是利益所在.


原文恕刪
權利變換算多少就多少

都更不是走合建模式 就沒有辦法用喊價的

我想同意比 從來都沒有算王家的

所以 意思表示 無意義


realeric wrote:
權利變換算多少就多少...(恕刪)


誰說都更一定是只有建商才能主導?

那自辦都更呢?

也可以2者合而為一阿,有的住戶不出錢,用一坪建築面積

換一坪建築面積.

有的自己出建築成本,按照土地面積換回建築面積與車位,

我猜,這種就是建商最不樂見的.

都更法可沒有規定哪種模式吧.

看你的發言,在這就38樓,頻率太高,

比我這個版主還多.

都是支持建商,不然講些似是而非的

理論.

很難認為你沒有特定原因.

razzle wrote:
損失347坪,也就大...(恕刪)


我只是說把你家2戶扣掉,大約剩多少建築面積與車位,

又不是要你去競圖.

這樣就很容易知道"建.."商,樂揚,

非要你家不可.
ctaihsu wrote:
我只是說把你家2戶扣掉,大約剩多少建築面積與車位,

又不是要你去競圖.

這樣就很容易知道"建.."商,樂揚,

非要你家不可.


原文恕刪

ctaihsu wrote:
忘了有存證信函?不然去問律師這要如何,

寄存證信函或是律師所建議的信件寄到要來都更

的建商與台北市都更處,這樣就有早期不參與都更

的法律文件了.


請問這個動作,對22、25-1、36這幾條法律有用嗎?? 因為好像都是4/5。

lelotw wrote:
再問一下,請問你家地...(恕刪)


完全不擔心,我家位處重要路段上,而且我家靠近科學園區走路只要5分鐘, 要都更不可能排除我家,我只能說你多慮了。

我家這裡都可以談到六四分了,你覺得我家地段不重要嗎?如果利益不夠龐大,建商會願意跟地主六四分嗎?

chou1104 wrote:
哈 ...你說的沒錯...(恕刪)



你跟我一樣,被建商說有些住戶不配合,我就直接嗆建商了,我簽的話就會很多住戶跟著簽,你不願意給條件就算了。

後來建商還是拉下臉來跟我談,不過談到最後還是沒結果,因為他要給我補償金,但是我不要錢,我只要室內坪數,所以還是沒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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