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但是建商也沒得到可以直接拆王家的判決,所以才拖到現在,不是嗎?...(恕刪)


王家在重要的公聽會階段,沒有適時表達異議,因此在高等與最高行政法院裡,王家的緩拆要求,都被判駁回。當初拆除,是法院判決後,市府後才執行,

至於組合屋和當初市府代拆除的爭議,訴訟中,市府的回答是:

都更處長林崇傑說,王家組合屋的佔用訴訟,士林地方法院已經召開準備庭,一個月內,士林地方法院就會進行測量勘驗,後續如果法院判決王家組合屋佔用工地,會由實施者樂揚執行強拆,不需要由公權力執行拆除工作,至於北市府與王家的代拆爭議訴訟,北市府也在六月二十八號協商報告出來之後,提請重啟司法,預計八月二十號判決也會出來。

原文網址: 文林苑都更見曙光! 張金鶚:核准建商進場施工! |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4283135775.html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在重要的公聽會階...(恕刪)

建商想要強拆,其實沒有北市府的支持也做不到啊!

說白一點,強拆本來就是市府的裁量權。
只要北市府高興,想要徵收民進黨黨部的土地都可以。

只是市府要作這決定,就要有LP擔當伴隨而來的責任。
但目前看起來並不是這樣,文林苑案一堆行政疏失都不見有人負責。

所以慢慢等,就等著文林苑將全台灣的都更玩爛。
等到洞真的都被埔起來,建商所熱中的假都更就無法玩下去,真正的都更建商又沒興趣玩,就一切戰停吧!

kuoyuan1 wrote:
行政疏失...(恕刪)


那些行政疏失?

王家為有以這些行政疏失提訴訟嗎???

都更案通過後才說不知道 Vs 市府的行政疏失?????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些行政疏失? 王家...(恕刪)

北市府提報營建署的數據失誤。

北市府忘了召開畸零地協調會,就違法通過都更案。

北市府消防屬不願背書的消防通道問題,違法發給都更執照。

樂揚建照過期(從去年三月拿到建照、拆照,到去年底為合法期),違法展延。

其中有幾項王家也有責任,剩下的王家不想提告。

非必要,民不與官鬥,你又能如何?

就好像沒有王家同意書,沒有畸零地協調會紀錄,建商也是空轉啊!

你有見到建商對市府執行不力提告嗎?所以依你意思維持目前狀況是合法的嗎?
這些說法當初是市府的解釋沒有說清楚或者說了沒被了解。

而且你來回和網友們討論過多少回合,也該依照事實改變想法,不要拿你也知道的錯誤資料再誤導他人,

看看第一頁的資料和協商平臺的報告,還有疑問嗎?
8/18 拆政府的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












8/21 現場工地施工進行。

同意戶吳奶奶昨日去逝,到目前有四位老人家,等不到回家就往生。




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哀!!!!悼念文林苑同意戶吳老奶奶(吳何呅),昨天不幸往生,享年82歲。目前移靈台北第一殯儀館。永遠無法回到文林苑的老家。

親切的吳老奶奶年初也坐輪椅,參與夜宿市府,抗議郝龍斌淡定不管文林苑同意戶的活動。但現在卻再也不能.....。

其實,老人家只想回家,反都更聯盟說的法律不法律的那些事情,王家開多少條件或金額的高低的問題,跟同意戶的阿公阿嬤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只希望能帶他們早點回家,完成心願,不要再有遺憾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其實,老人家只想回家,反都更聯盟說的法律不法律的那些事情,王家開多少條件或金額的高低的問題,跟同意戶的阿公阿嬤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只希望能帶他們早點回家,完成心願,不要再有遺憾了。


打悲情牌的時候推阿公阿嬤出來,

開罵的時候就用自救會+建商,

切割得真漂亮,

好像兩個不同的團體一樣。

說實話,

當初好好喬好、不鑽漏洞搞強拆不就沒事了?

三戶一樓加一戶算算市值加這段時間的成本應該也離2億不遠了,

老人家很可憐,

但是該負責的是王家?

建商呢?


亞利安星人 wrote:
打悲情牌的時候推阿公...(恕刪)


那一個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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