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kf211434 wrote:
所以你認為建商該無償...(恕刪)


哈!

要更新住宅又不是只能搞都更, 合建更為普遍..
現在都更大多卡住了, 建商不就乖乖走合建了嗎?

合建建商要怎談都可以, 反正人家土地送你也可以, 只要他們願意..
公權力本來就不該涉入強行處分百姓財產,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特例不是沒有, 但圖利建商, 財產歸私不是這範圍...

你講得好像不玩都更台灣會死一樣, 事實上不是如此..

老舊的房子那麼多, 那些精華地只不過佔小小零頭而已, 你確定都更是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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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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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都更是不得不為且確實是公益性質的..
但是, 財產歸私會有公益性? 那你還真是自欺欺人....

王家做啥都不是重點, 我不會陪你轉的.... 你省省吧!!!!

bar0402 wrote:
哈! 要更新住...要更新住宅又不是只能搞都更, 合建更為普遍..
現在都更大多卡住了, 建商不就乖乖走合建了嗎?

合建建商要怎談都可以, 反正人家土地送你也可以, 只要他們願意..
公權力本來就不該涉入強行處分百姓財產,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特例不是沒有, 但圖利建商, 財產歸私不是這範圍...(恕刪)


您說的很多,但是那一樣和目前提到的文林苑有關呢?

陳述事件要集中,不要扯不相關的事情模糊焦點。

因為文林苑案卷起千堆雪,所以現在就是卡住了,等 "惡法" 修正,就能夠合法劃出王家。
很多違建就地合法,不也是 "政府不拆,拖到立法院修法" 嗎?
locomo wrote:
這樣,可以說明一下實施方要怎麼樣合法劃出王家嗎?...(恕刪)

tituschiu wrote:
很多違建就地合法,不也是 "政府不拆,拖到立法院修法" 嗎?...(恕刪)


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
36條就算廢了

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
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
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王家已經拆了
36戶是很可憐沒錯,最大的問題卻是出在建商,在爭議未決之時,已經把房子拆了、還把預售屋都賣了。
建商不老實,才會故意先把房子拆了,逼得36戶同意戶不得不在時間壓力下與不同意戶槓上。

kf211434 wrote:
還是非得等到那36戶有人自裁了、自焚了
你們才會真正的驚覺事件的重要性?...(恕刪)
tituschiu wrote:
36戶是很可憐沒錯,...

36戶是很可憐沒錯,最大的問題卻是出在建商,在爭議未決之時,已經把房子拆了、還把預售屋都賣了。
建商不老實,才會故意先把房子拆了,逼得36戶同意戶不得不在時間壓力下與不同意戶槓上。

(恕刪)


我建議36戶們如果建商再不動作,就將建商砍了重練,就犧牲一塊地給王家做馬路,讓王家可以申請建築線蓋屋子,扣掉商業區3米的退縮,扣掉2米的捷運禁建區,看看王家可以蓋出什麼屋子...


王家的權利是被王家自己放棄掉的,在都更申請的2年期間,只要王家沒有放棄“NO",就不會有目前的困境。這也是為什麼王家在都更通過後,必須稱自己不知情才能訴願,訴訟。 套句另一位網友的話”而如果王家真的不想捅這渾水,也給了你時間點喊卡,也給了機制讓你去協商、去解套、去退場,但王家做了甚麼?甚麼也沒做!.."...總不能為了一個故意遲到的人叫飛機停飛吧....
您這建議比較不合適,因為這樣只會讓王家爽到爆,其他36戶與建商跟預售屋購買戶跟台北市政府受到損害,原因如下
因為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達成他們當時對外的口號,我只要我家.又有房子可以住
對其他36住戶而言,之前的規劃跟現在的變化完全不同,能否接受?
對建商而言,還要變更設計,重新跑流程.時間與金錢的損失無法估計
對預售屋的訂購戶,設計變更能否同意?不同意的話要求建商賠錢
對台北市政府而言,都更條例就如同兒戲,可能還須要賠償王家被拆的損失.

一件事情只有一方爽,四方受傷,再怎麼看都不合適.

當然如果王家可以很大器的說,我願意賠償所有人的損失.這幾年對於36戶的租金補貼.預售屋訂購戶的利息損失.建商重新規劃的損失.但拜託請把我畫出去.我要我家.我好愛我的家.

小弟完全認同.相信其他四方也不會太刁難才對.

紀 wrote:
您這建議比較不合適,因為這樣只會讓王家爽到爆,其他36戶與建商跟預售屋購買戶跟台北市政府受到損害,原因如下(恕刪)


呵呵,叫王家買了路後才蓋的起來吧,否則就叫王家打國賠,....不過這個事情應該不會發生,法院的判決也說明不可照成另一方的損失。

所以王家的訴求到底是如何,大家自評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
我建議36戶們如果建...(恕刪)


我同意王家的作為該由自己負責... 就是如此..

袋地問題, 是王家自己該解決的, 王家以後要出大錢要人家讓路..
也是應該的.. 這沒有什麼不公平的..
就算你想主張通行權, 但以台北的地價來說, 嘿嘿, 那絕非一筆小數字...
在商言商, 相信人家不會跟王家一樣死腦筋, 問題是, 代價可不會小...
這是你不配合都更的後果...

因為我本來就不是王家的人, 我爭的只是: 公權力不可以強奪百姓財產..當然包括地產..其他的事, 跟我無關...

所以我覺得某些人整天在跟我爭王家怎樣惡劣, 建商怎樣合法非常無聊..
這從來不是我爭論的重點...

就像我在另開的一樓講得很清楚:

政府強拆我家去給建商爽, 算什麼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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