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都更案為什麼進度這麼慢,應該說全台北市都一樣!
像我家權狀28坪多,都更完變29坪多,給一個平面車位,是你願意都更嗎?
舊公寓公設比不到5%,新成屋公設比30%,比我原來還要小,是要我住套房嗎?
而且這種30年以上的舊公寓,一定有違建,我家光違建加起來實用就差不多40坪,前後還可以停車。都更完變套房,剩一個停車位,我家有五口人,室內剩20坪,是要怎麼蓋四間房間?
並不是都更戶貪,而是建商給的條件很差,如果跟現在的住宅坪數差太多,不如不要都更,反正有沒有都更都一樣可以繼續住,又沒規定都更區一定要都更,大不了外牆翻新,反正市政府有補助!
因為舊公寓違建面積很大,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補償方案,不然誰願意將40坪的房子,改建成29坪,原本可以停二台車的空間,現在只能停一台車。
有人願意將自己住好好的大房子改建成套房嗎?就只是為了住新房!
台北市都更進度慢,市政府和立委要負很大責任!
我家這邊不是工業區,已經改為住宅區,但也不是住三,市政府給了一個很特別的名詞,叫做特定住宅區,介於住三和住二之間,為什麼會這樣,我也不知道,那些市府官員和議員搞的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