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別人要賣多少是他的自由
如果對方不賣,本就不該強奪

一碼規一碼,兩件事不該混為一談

alextan wrote:
不要斷章取義,看完全文再回
整個過程大家有都問題,憑什麼都是王家的人權至上導向
動不動就腦袋有洞,連個基本尊重都要人教嗎?
還滿口人權說的不停!
再說建商並沒有搶他的土地...
那是"當時"法律充許的,所以才有人說這是惡法

整件事看來,"就真的像是貪得無厭,只顧自己私利而己"
要比人權,難道那已拆的人沒有人權嗎?
難道少數是人權多數就不是人權哦!
而且這個少數人權,看來是有合理的補償的。


事情都已經發生,如何取得二邊平衡比較重要吧,真的逼到用手段封他在裡面時,你能如何
理肓的少數民眾,減少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支出吧
早點給那些沒有人權的已拆屋一個家吧!

停止損害擴大才是王道。.(恕刪)


貪得無厭是建商吧

改設計到底有多難

不願做而以

建商都可以花如此多錢搞都更
改設計 有何不可
就是少賺..


已拆的人沒有人權嗎?
=> 有阿
但那是建商先拆的已拆的人 ,
為什麼被拆戶不先要求建商有 100% 或是都買到王家再來拆 ,
建商投機阿 , 以為王家會同意
誰知 破局了 ..

在下有兩點不太清楚,麻煩了解的大大解答
1.假如我家被劃入都更區域內,我是否有權利說No?
2.是根據什麼法?
我只是想了解隔壁大家都同意都更,我家也要一起被拆嗎?不能說No?

gladiator wrote:
原來顛倒是非也可以阿...(恕刪)


現在 阻礙施工 侵犯同意戶的財產 權 是正義的路人甲 還是建商

還是 路人甲 侵犯 同意戶的財產權 是正義所允許的

dirtypoint wrote:
現在 阻礙施工 侵犯同意戶的財產 權 是正義的路人甲 還是建商

還是 路人甲 侵犯 同意戶的財產權 是正義所允許的


你先把你自己說錯的事情道歉,其他的我們在繼續談,不要跟壞掉的唱片機一樣,打字亂跳不用注音符號...==
什麼媒體撐腰....
想不到在民主時代還會有人有這種想法

你們難道完全不知道透過完全的資訊同步公開的行為可以遏止黑箱作業的違法行為嗎?

gladiator wrote:
你先把你自己說錯的事...(恕刪)


事實就是如此
路人甲是不敢面對 事實的


現在 阻礙施工 侵犯同意戶的財產 權 是正義的路人甲 還是建商

還是 路人甲 侵犯 同意戶的財產權 是正義所允許的
hilai wrote:
在下有兩點不太清楚,麻煩了解的大大解答
1.假如我家被劃入都更區域內,我是否有權利說No?
2.是根據什麼法?
我只是想了解隔壁大家都同意都更,我家也要一起被拆嗎?不能說No?


1.你有權力說NO,但是只說說而已,你的意見可能不被建商或政府採納,這就是現行都更法惡毒的地方。

2.依照都更法。

3.是的,對方有權在多數決狀況下,將你家納入都更,且不需要經過你同意,因為很可能違憲侵犯人權,所以才被說是惡法,所以現在才被逼著釋憲、修法。
你舉這個例子有點牛頭不答馬嘴, 立法不是"突然"的,是要經過一連串的程序, A了我們這麼多錢的總統都不用睡路邊了, 你覺得政府會叫一個沒有作姦犯科的老百姓睡路邊嗎? 很多人被開罰單都大叫不公平, 覺得為什麼一天這麼多人違規偏偏只罰自己, 難道這樣就要廢掉所有交通法規?

koenma wrote:
什麼叫合法? 要是今天突然立了一條法叫你每天去睡路邊,結果還通過了,那不就變成你要是沒有每天去睡路邊就違法了?...(恕刪)
picnic wrote:
你舉這個例子有點牛頭不答馬嘴, 立法不是"突然"的,是要經過一連串的程序, A了我們這麼多錢的總統都不用睡路邊了, 你覺得政府會叫一個沒有作姦犯科的老百姓睡路邊嗎? 很多人被開罰單都大叫不公平, 覺得為什麼一天這麼多人違規偏偏只罰自己, 難道這樣就要廢掉所有交通法規?


民主國家還有立過排除某種族的法案,造成了種族大屠殺與二戰,立法侵犯人權已經不是民主社會的頭一遭,只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是侵犯人權的事實是沒變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