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kun哥 wrote:
地號804是國有地,...(恕刪)


不是既成道路,
804變更為國有地未達20年,
也不是供不特定使用人使用,
更沒有變更為道路用地,
所以達不到認定為既成道路的要件。
kun哥 wrote:
地號804是國有地,...(恕刪)


804 都畫進都更了,權利變換通過後
就是所有人(含政府+建商)共同擁有
已不是單純國有地了

不過這不重要,那天四方會談
台北市政府說803是袋地,王家針對此對就沒爭執了
後面是爭執801 有沒有建築線的問題

王家心知肚明 803是畫不出去的
他們家沒有"突然"被拆掉
是經過多年的溝通與審判
你到底有沒有仔細爬文?

condensed030 wrote:
若今天換做是你家突然被拆掉我看你還會不會講這種沒有心的話!
王家是輸定了
要成為特例哪有如此簡單
kun哥 wrote:
地號804是國有地,...(恕刪)

老兄啊804我就不說了,那根本不符合既成道路的要件,你不要又看著懶人包和王家說的話就當成聖旨
而且被王家包夾的那戶802可是想要都更的,你打算為了王家犧牲802的合法權益嗎?
王家要被排除大家都覺得ok,但請一切依照公認的遊戲規則來行不行?
又不肯切結又不肯買地租地?又不在法規的時間內提出申請或反對意見,這些是國家欠他的嗎?
沒錯他是姓王,可不代表他是國王ok?

locomo wrote:
To 六羽 (先生?...(恕刪)


畸零地有包含建物嗎

上面有建物的土地叫畸零地嗎


Idnes wrote:
土地不一定要蓋房子....可以倒餿水.....倒醫療廢棄物....挖個大化糞池...當然土地是我的...要放核廢料也可以...你他媽的政府怎麼可以管我???? 你管我就是違憲..我的土地要怎麼搞就怎麼搞....別人都不可置會.....

很多人喜歡舉國外的例子....在美國...你試試看你們家的草都不剪...你們家泳池都不清...家裡土地內的樹亂砍....會發生什麼事????恕刪)


我只說可以蓋公園 沒說可以倒餿水.....倒醫療廢棄物....挖個大化糞池

當公園符合公益 其他則否

難道自家土地不見房子就沒有當公園的權利嗎

人家想當公園 又犯著你了嗎

有人蓋公園 附近居民可能都拍手叫好






六羽 wrote:
畸零地有包含建物嗎上...(恕刪)


就是叫畸零地


有些早期63年以前建物或是後來就地合法的建物
只是法律上不既往追溯讓它們合法化

因為都有3,5,7年度一次通盤計劃檢討
重劃或變更土地使用種類

有些地方以前是住宅區,畸零地要求的面寬(3M)及深度(15M)比較小
後來改成商業區的話,可能要求面寬深度加大,就讓原本可單獨興建的畸零地
變成無法單獨興建,要與鄰地合併加大面積後才符合最小限制

而無臨接道路的畸零地,就是這次王家的土地
因為不足該地區用途的大小(2塊地分開)
也因為商業區用地必須臨路才可興建

捷運的用地是不可以當成道路來認定為建築線
所以不只801沒有建築線
803想主張804原為國有地想從捷運地認定建築線也是不行的
捷運地不是既成道路

所以審查時委員要求要納入王家土地還有那裡不合規定?
亂扯..當公園符合公益.私人地當公園...我還不敢進去哩..老王要是真這麼佛心...現在就捐出來啦....說的比做得好聽......還公園哩...可以蓋公園...我蓋墓園可以吧...也是公益阿...讓往生者在台北有個好住所..且不收錢..可以嗎???政府鄰居會同意嗎?? 講五四三的...一點用處都沒有...找點有用處的論述來幫幫老王拉....你愛扯繼續扯吧..討論的目的是希望挖掘一些有用的資訊...徵長知識..也許未來對你或對我都有幫助...如果只是繞圈圈不憑證據事實說話.都是想當然而..反正吃虧的是自己...你爽就好....

六羽 wrote:
我只說可以蓋公園 沒...(恕刪)


請問你是王家人嗎?
不然講這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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