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 看某周刊如何藉"報導之名,行挑撥之實"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能按讚嗎?。有圖有...(恕刪)


然後呢? 應該回答的還是一樣逃避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能按讚嗎?。有圖有...(恕刪)


可惜我不是王家的人,否則實在該幫你按一按!

沒有你"反串"出樂揚建設的貪婪及無恥,恐怕今天文林苑還真的可能蓋起來了!

要知道,今天同意戶跟樂揚的嘴臉越難看,市府就越不敢插手文林苑,更不敢當真私下給你方便!

因為,要這麼幹得偷偷來,你們的嘴臉如此無恥又高調,市府敢偷偷幫點啥嗎?


基本上,我並沒否定你當初提出的王家真相證明,這確實有助於大家對案子的了解,

實際上,也有助於對懶人包造成的不利輿論,略為改進,但。。。。

我說過,凡事過頭,就變成反效果了! 當你講的內容及訴求,一整年毫無進步,

又被慢慢檢視出來,那麼,本來攻擊王家的加分,不但效果遞減,連帶把樂揚的分數,

扣得差不多了!!!

ZZZ ing wrote:
可惜我不是王家的人,...(恕刪)


事實真相不會隨著時間改變,不會有每天變一個說辭,

不要把不同意見的人都看成建商,否則易於以人廢言。


Erichuangtw1980 wrote:
事實真相不會隨著時間改變,不會有每天變一個說辭,

不要把不同意見的人都看成建商,否則易於以人廢言。


前一句說得很好! 我就是這樣驗證我們偉大的樂揚建設的!



第二句那叫廢話,因為你的目的只在宣傳,其他不利你的你一律不敢面對!

無限迴圈,永遠逃避,無視質疑,自說自話,你能幹的不就是這些?



至於你的立場,不叫建商立場,除非你認為看倌們智慧連個高中生都沒有!


你當然不見得是樂揚建設或直屬人士,但要說完全無關,那是在說笑!

最低的程度,你應該也是"與樂揚密切合作的同意戶"有關人士,差不多可以直通段老闆了!

絕非什麼路人XXX!!!


建商立場就是建商立場,裝什麼蒜? 閃什麼閃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事實真相不會隨著時間...(恕刪)


一直變說法就是你 還有問你的問題什麼時候才能回答 還是要等段董發令
ZZZ ing wrote:
無限迴圈,永遠逃避,無視質疑,自說自話,你能幹的不就是這些?! ...(恕刪)



為何一定要王家人才能按讚,你們不是一直支持聯盟嗎?

新的議題,你們回避回答。


之前問過你,畸零地如何不用到鄰地合法退出都更,你回答給100萬就會提供,











Erichuangtw1980 wrote:
為何一定要王家人才能...(恕刪)


你只要把100萬跟排除同意書給k大,人家就幫你辦了,

還在扯什麼皮? 不敢就說嘛!

Erichuangtw1980 wrote:
為何一定要王家人才能...(恕刪)


錢拿來阿 光說不練臉皮厚 而且我們只看到你一直炒舊議題 永遠都只會吹推拖扯那一套
紀 wrote:
不用拿錢啦! 你去叫王廣樹王耀德他們出具退出都更自不能改建自行負責的切結書來,一切就很簡單了.

王家早就公開秀過切結書了,照片中的是宣傳看板。只是建商和同意戶死不簽字。

只要你能保證建商會簽字,我請王廣樹先生拿出切結書來公開具結,OK?

有時候真佩服你們這群人,黑的都能說成白的。

文林怨的癥結,在於建商未確定取得王家土地,即將預售屋銷售一空。今天不一定需要王家退出,只要因為消防安全問題修正設計,一樣得大賠。
所以建商當然死撐在這裡。
問題根本不在王家,而在於樂揚+同意戶因為合建約形成的變形建商組織

紀 wrote:
2.剩下的就樂揚先跟台北市政府溝通,變更都更範圍,原有的獎勵容積不變

這不是樂揚現在在做的白日夢嗎?你還真是說的赤裸裸啊!
基地面積變小,鄰接通道變小,硬要給予相同容積,簡直是置消防避難安全問題,也就是人命於不顧。

紀 wrote:
不用拿錢啦! 你去叫...(恕刪)


如果你這種說法是樂揚段老闆的想法,台灣建商的嘴臉真是囂張可惡到極點!
同意戶及預售戶是跟誰簽約? 這筆交易是誰獲利的?
少了王家,樂揚的損失? 這種話你講得出來?

台灣的都更,如果都是基於閣下這種邏輯及立場來做,很好! 就如同前面網友說的!
乾脆廢了算了! 文林苑案,讓人只看到吃人,土匪四個字!
政府用容積獎勵鼓勵建商協助都市更新,結果讓台灣建商變成吃人的土匪?
這種"公共利益"不做也罷!

王家的土地本來是誰的? 就是王家的! 不是你樂揚建設的!
王家也不欠你樂揚建設半毛錢! 樂揚建設本來就無權主張王家產權屬於自己的!
你在王家不同意,且市府也認定你樂揚可以變更設計排除前提下,
把王家土地硬吃進去跟政府領高價值的公共財"容積獎勵",而且把這些利益賣出去圖利!
現在當政府不允許你對王家土地繼續肖想下去,你就要找政府或王家算帳?

誰逼你把王家納入都更? 誰逼你把房子賣掉?
這種買空賣空的手法,真是比美現在最夯的"太極雙星"!

土地不是你的,你搶來(事實上從沒搶到手)當你的財產賣出去,然後現在人家
不准你拿土地,你就說你欠我這些"損失"?
如果你不賠我這些"損失",我就不肯善罷干休?

賠你的損失? 你的損失都是你自找的,還怪誰? 人家土地不給你就要"賠"你?
這是什麼道理及認知? 王家欠你樂揚多少錢? 拿你樂揚多少錢? 請說啊?!
推給市府? 市府從頭到尾都認定樂揚建設可以排除王家,甚至在去年328前都一樣!
很簡單,就算有法律可用,哪個政府敢逼老百姓直接賣地給財團? 或要求財團非得買下你土地不可?

真是爛,很爛! 非常爛! 爛到骨頭裡了!
難怪沒有人肯出聲幫樂揚講話,大家又不是傻瓜? 合法的土匪還這種嘴臉?

你告訴我,我們台灣的"資深房仲業",道德及認知水平,是否都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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