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CcCManCcC wrote:
市政府再次規畫都更,這時看政府怎搞,他們子孫怎弄
誰知道呢?!

...(恕刪)



哈哈~ 50年後真的要打掉重練,就蓋的一模一樣,讓王家還是不能改建~ (亂想的)

CcCManCcC wrote:
如果就像我說的,給予8間含兩間1樓店面(可以依照本來王家每層樓的坪數相當來算)...包含原土地大小的持分.........

才算是打平



8間含兩間1樓店面,再包含原土地大小 .... 這樣叫打平 ????
你說的打平是地主全拿嗎?
kk9951 wrote:
哈哈~ 50年後真的...(恕刪)


那它們願意親自打掉重練也沒話說
建下去一坪給他算5萬,
拆下去就不知道多少錢,還有廢料的丟棄那些問題
一戶不知道要丟個幾百萬才能負擔


Shark567 wrote:
8間含兩間1樓店面,...(恕刪)


當然嚕

你看..
獨棟透天有4樓,土地產權為自己的

王家兩棟不就有8樓

每棟透天有一個一樓
一樓的好用,我已經說過了...
你住公寓買電動機車要充電..要從12樓拉電線嗎?
洗車...要用公用水管嗎?
接空壓機...用公用電嗎?
一樓太好用了......

然後這塊地你本來土地有40坪

蓋成公寓後,等等手上拿到持份只有20坪
豈不是縮水
土地比較值錢,房子會老舊
你確定王家這次都更不加入
鄰居不留通路給王家
這樣還能申請建照來蓋房子

你確定可以嗎?。y / n ?
一直說四樓四樓....你確定是四樓...違建加了幾樓???? 看到大大真麼慷慨...希望你遇到個好老闆.....只給你工作不給你新水....做白工...做義工也不錯啦..........社會應該多一些你這種人...願意付出不計酬勞.....來我們這裡好了...我跟老闆說...也不讓做白工...一個月給你車馬費8千ok??
Idnes wrote:
一直說四樓四樓......(恕刪)

耶..我是不知道他們本來蓋幾樓

我們社區的獨棟別墅就是4樓(還有一個地下室沒算)

基本上地是自己的,只要法規允許,你要蓋幾樓是你的問題


這叫慷慨嗎?
王家和建商,又不是主僕關係
當然碰到想佔資產的,不用手軟阿

locomo wrote:
你確定王家這次都更不加入
鄰居不留通路給王家
這樣還能申請建照來蓋房子

你確定可以嗎?。y / n ?

王家要花錢買地, 王家一定不肯出, 以前占用別人用爽爽, 現在要他出錢買, 竿舞摳零....
如果真的買地開路, 自己房子還要縮小以配合法規...
反正現在房子也拆了, 王家應該就是要拼到他原本想要的一樓才肯"勉強接受"...
建商也不是傻子, 就照規定走就好, 最後就是王家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控告城市無情,
王家也不可能住下去,最後把分到的房子車位賣掉, 離開傷心地(with滿滿荷包)..


CcCManCcC wrote:
耶..我是不知道他們...(恕刪)


您說的理論上沒錯,但實務上您忽略一個重要的立足點,叫做建築線,有了這條線才能於法有據的申請建築執照,但是這條線喊了老半天,卻還沒有看到王家申請到。還是王家可以大器一點說,就是不爽被都,我們要把這兩塊地捐贈做公園。那就很好玩了,公益性超大的。
說道法允許麻...就是法規阿....所以還是得遵守麻....就算法令有不完善...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說強佔....強佔的意思是什麼??? 耕者有其田是不是強佔...土定徵收是不是強占....
紀 wrote:
您說的理論上沒錯,但...(恕刪)



王家可以不捐,也不蓋,留著做空地等未來給子孫繼承....
不然種種花草在台北當假日農夫也不錯

能在台北市有一塊農地,可是非常非常難得..
像我們都還得大老遠跑到北海岸當假日農夫


Idnes wrote:
說道法允許麻...就...(恕刪)

耕者有其田,那時代不是我們的時代,沒辦法過問
現代是我們的時代,當然要多看看什麼事情有問題


至於土地徵收,的確是常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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