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bar0402 wrote:
一開始樂揚各個擊破, 可能36戶真的不知道王家還沒搞定! 還沒同意..
這是情有可原的, 當然該負這責任就是樂揚建設..

...(恕刪)




還是要依據事實討論,

2年都更申請期間,王家是知情,不提出反對,

都更通過,半年訴願期間,王家是同意都更,只是要求代價2億,5億。

訴訟期間,王家才開始要求退出,想證明都更違法,稱不知情無法反對而敗訴。

如過王家一開始就提出反對,解決畸零地問題,就沒有目前的抗爭。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還是要依據事實討論,...(恕刪)


胡說! 知情不反對, 就代表同意? 天大的笑話!
同意只能是簽了同意書, 或是真的已經跟樂揚達成協議, 哪怕是口頭承諾都還勉強可以算..
請問有這回事嗎?

真正的事實還是: 樂揚建設把一個沒有正式同意的住戶, 強制納入都更區..
但是又沒本事真正擺平他們! 無論是要錢還是動手段都做不到!
更別說王家在這種狀況下沒有違約問題..(請問約何在? 就在你心中?)

所以當政府不能"依法"幫你好好拆時, 你就乖乖自食惡果,人家的土地還是人家的..
你就是不能動, 要嘛給他們家勒索... 不然就是排除了事...

很合理啊! 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決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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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建設想要文林苑都更案解套, 可以採取的方式如下:

1. 排除王家送審建管處

2. 排除王家後申請召開畸零地調處會

3. 私下收買王家要王家答應退讓...

樂揚不肯放棄王家.要逼王家賣地給自己爽, 還真是做夢娶媳婦, 盡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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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cjason wrote:
真是高段,講理講不過...(恕刪)


少打混仗..

誰要誰的土地? 今天是王家開價, 又強迫你接受, 那是王家的錯..
任何國家都不會保障這種人...

但是換成是王家開他的價, 你可以不接受不買, 除了動嘴罵罵外..
這種行為全世界都能保障...

反過來說, 36戶想要強制處分王家財產,.就事情嚴重了..
這實際上不只是貪婪, 實際上更侵犯王家財產權! 可是王家開價就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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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建設想要文林苑都更案解套, 可以採取的方式如下:

1. 排除王家送審建管處

2. 排除王家後申請召開畸零地調處會

3. 私下收買王家要王家答應退讓...

樂揚不肯放棄王家.要逼王家賣地給自己爽, 還真是做夢娶媳婦, 盡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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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到現在為止, 王家到底拿到多少錢? 請說明一下!
E大一定最清楚了..

五億是很多, 但王家一樣有權開價, 你一樣有權不要給!
民間的交易不就是這樣? 就算王家開價一塊錢, 你一樣有權不買啊!

文林苑一樣可以排除王家進行.. 只是樂揚不想幹!
少了王家, 文林苑價值會減少很多! 甚至虧本...
所以樂揚從頭到尾都沒放棄王家打算...

現在王家就是: 你不能滿足我條件, 我就不幹..
這樣是對的... 因為這樣就可以看出來, 樂揚確實是在王家不同意的狀況下..
去強行運作都更拆王家! 不然請樂揚告訴大家, 如果王家同意了, 那當初跟你們談的條件是什麼?
王家跟貴公司協調"完成"的條件是什麼? 已經沒有同意書了, 連這個都沒有..
你們憑什麼認為王家是該加入都更的?

至於36戶根本無權說啥! 王家的財產本來就有權不給你們蓋房子...
要蓋可以, 拿你們自己的地蓋! 你們動你們的工, 我住我的組合屋.. 大家互不相欠..
王家本來就沒欠你們50坪的土地去給你蓋房子!
你們現在該做的, 是要求樂揚直接排除王家送案, 看市府怎說怎辦!


照你這樣說,沒拿錢就不貪婪
那我請問你,誰拿到錢了?有任何一戶都更戶拿到錢了嗎?如果沒有,你怎么可以說他們貪婪?

姑且不論都更條例的規定:
建商低買高賣,炒高房價,政府采取措施,壓抑房價,例如限制保險公司投資房地產的額度,設定最低最低投報率,限定貸款額度,人民都拍手叫好
釘子戶刻意炒地皮,一億的屋子要賣五億,被都更條例限制炒作地價房價的程度,你怎么不拍手叫好?

法令限制王家的的畸零地處分權,你說得義憤填膺;
法令限制建商,保險公司的財產處分權,間接限制到其股東的財產權益,你怎么不挺身而出?


王家有權開價,沒錯。如果不是都更,他開100億都可以,賣得掉,算他厲害,是炒房第一高手
可惜王家是在都更的範圍里,就不能漫天喊價,踢到鐵板,只好自認倒霉

bar0402 wrote:
胡說! 知情不反對, 就代表同意? 天大的笑話!
同意只能是簽了同意書, 或是真的已經跟樂揚達成協議, 哪怕是口頭承諾都還勉強可以算..
請問有這回事嗎?

真正的事實還是: 樂揚建設把一個沒有正式同意的住戶, 強制納入都更區..
但是又沒本事真正擺平他們! 無論是要錢還是動手段都做不到!
更別說王家在這種狀況下沒有違約問題..(請問約何在? 就在你心中?)

所以當政府不能"依法"幫你好好拆時, 你就乖乖自食惡果,人家的土地還是人家的..
你就是不能動, 要嘛給他們家勒索... 不然就是排除了事...

很合理啊! 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決辦法了!!!


你是真的要裝作看不懂嗎?

知情不反對,就是不反對
不反對就是不反對,到了最後,不反對也只能是不反對
誰有權力幫你把你的不反對當做“反對”啊


要阻止都更,唯一的方法就是“反對”
你整天不反對,都更案通過後再抗議
不就像是去豆漿大王抱怨麥當勞難服務不好嗎?
這連狗吠火車都算不上,這是牛頭不對馬嘴

你學測分數很高,可是偏偏不交志願表
放榜后分數可以上建中,可是還是沒有學校讀,怪誰啊
你沒交志願表的時候,知道可以上建中嗎?當然不知道
可是不交志願表,就只好去蹲補習班重考,就是這么簡單

建商要納入誰,不是他爽就好,是要符合都更法的規定的
王家在都更區域內,是市政府畫的,又不是建商搞的鬼
建商依法,把被市府劃入都更區域內的住宅,劃入都更計劃書內
最後審核的是審議會,又不是建商
會不會過,也不是建商說了算
你不要再說過了門檻都更就一定會過哦
不是事實的事,你一次兩次這樣說就算了,說多了,很沒意思
事實是
1.“過了最低門檻,都更案不一定會過“
2.”都更戶反對,都更案亦不一定不過”
3.“可是,過了最低門檻,又沒有都更戶反對的都更案,要過的幾率就比較大了"
4.“不通過的都更案比通過的要多很多”

5.請你不要再提法律的必然性,那是你自己發明的
5.你要保證能夠符合你心意的法律,去找你老師要,這個世界上沒有


不要都更的,不去跟審議會說,一下牽扯建商,一下占地抗爭,真不知道在搞啥

bar0402 wrote:
胡說! 知情不反...(恕刪)


既然您自稱對畸零地很有研究,能否請教您
假設說,畸零地上的既有建築,不符合現今建築法規及公安要求,有對自身以及鄰近建築有嚴重的消防安全顧慮,你覺得,這樣的畸零地,是該應該被強制併入還是可以讓他自願排除呢?

handymanSG wrote:
照你這樣說,沒拿錢就...(恕刪)


王家如果現在開價, 當然你可以說他貪..
但是現在沒有..

那現在貪的就是強要搞下王家土地圖利的36戶!
這還要懷疑嗎?

拿自己的土地建自己的房子, 天經地義, 拿別人的土地(或"想")來蓋自己的房子.
怎不叫貪婪
?

36戶居住正義最大的盲點就是: 他們不是真的想建文林苑..
而是想建"把王家包進來爽的文林苑"! 這就很污穢了!
甚至比王家開價五億還黑! 因為王家至少還沒強迫人家要接受!

如果36戶堅持的是自己的土地蓋給自己住的正義..
那麼他們應該要求政府對王家土地強制加入都更一事, 給予解套..
因為本來這就不合理! 同意戶代表一直強調王家"有來談都更", 但是有人可告訴大家.
王家假設加入都更, 談了什麼實際的條件? 如果沒有! 那連出爾反爾都不算!
頂多是講不攏或是王家借勢勒索而已! 但是"現在"王家也未訴求開價, 那這就沒意義了...

如果今天36戶真的在意的是建自己的文林苑, 那麼該要求政府, 給予排除王家後的文林苑重建案建照!
讓大家各玩各的.. 你不加入, 我也不強迫你, 但我仍然可以建我自己的!
畢竟現在文林苑連地基都沒打(沒有王家怎打?), 就技術上而言, 有什麼不可重來的?
反之, 如果你要的是王家得強迫加入都更給你們爽, 那就過頭了! 王家也許道德上有問題...
畢竟王家確實講價開價過, 也確實說了謊! 但36戶更差勁, 擺明利用惡法逼王家就範!

難道在36戶的道德水平中, 認為強制把人家土地拉來建房子給自己爽, 是很符合道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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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案的真相..
1. 王家說不說謊, 樂揚都沒打算放過王家.
說謊只是藉口而已...

2. 現在文林苑不能解套, 就卡在樂揚自己不願放棄王家...

3. 只要不強迫王家走人, 什麼結果我都贊同... 所以別再妄想好好拆part2,

現在環境不允許這麼幹! 樂揚別在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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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王家如果現在開價, 當然你可以說他貪..但是現在沒有.那現在貪的就是強要搞下王家土地圖利的36戶!
這還要懷疑嗎?


拿自己的土地建自己的房子, 天經地義, 拿別人的土地(或"想")來蓋自己的房子.
怎不叫貪婪?

36戶居住正義最大的盲點就是: 他們不是真的想建文林苑..
而是想建"把王家包進來爽的文林苑"! 這就很污穢了!
甚至比王家開價五億還黑! 因為王家至少還沒強迫人家要接受!


如果36戶堅持的是自己的土地蓋給自己住的正義..
那麼他們應該要求政府對王家土地強制加入都更一事, 給予解套..
因為本來這就不合理! 同意戶代表一直強調王家"有來談都更", 但是有人可告訴大家.
王家假設加入都更, 談了什麼實際的條件? 如果沒有! 那連出爾反爾都不算!
頂多是講不攏或是王家借勢勒索而已! 但是"現在"王家也未訴求開價, 那這就沒意義了...

如果今天36戶真的在意的是建自己的文林苑, 那麼該要求政府, 給予排除王家後的文林苑重建案建照!
讓大家各玩各的.. 你不加入, 我也不強迫你, 但我仍然可以建我自己的!
畢竟現在文林苑連地基都沒打(沒有王家怎打?), 就技術上而言, 有什麼不可重來的?
反之, 如果你要的是王家得強迫加入都更給你們爽, 那就過頭了! 王家也許道德上有問題...
畢竟王家確實講價開價過, 也確實說了謊! 但36戶更差勁, 擺明利用惡法逼王家就範!

難道在36戶的道德水平中, 認為強制把人家土地拉來建房子給自己爽, 是很符合道德要求的?


你又在胡說八道了
王家早就開過價格了
五億兩億,加起來剛好海角七億
你怎么不知道
王家開的價比其他所有同意戶都高,你說誰比較貪?

又一次胡說八道
36戶只是同意都更,他們怎么幫王家解套?
你說了一大堆不切實際的話,看似有理,根本是無中生有
同意戶有跟王家訂約嗎?
同意戶現在能反悔不都更嗎?
樂揚能反悔不賣預售屋嗎?
跟你說了,如果你是認真的幫這死結找個解套的辦法,
去找文林苑的銷售契約,看看是不是有讓建商在”非不可抗力“的情形下賠錢解約
如果找不到的,看看有沒有其他預售屋的銷售契約,看了你就知道你的提議可不可行
去看看樂揚的年報,是不是有其他的債務,是不是會因文林苑違約而連鎖違約
找了看了,你就會知道你的方法是不是可行
你要知道,樂揚再霸道,他也是依法行事
如果你要它退讓,總不能要他跑路,總是要讓他有個合法的活路可走
如果沒活路可走,當然就只好看誰會撐了
bar0402 wrote:
胡說! 知情不反對, 就代表同意? 天大的笑話!...(恕刪)


不要打混水....

不知情無法反對成立的話,文林苑都更案違法,早就撤案了,

今天是知情不反對,都更通過後,王家才說才說不知情無法反對。



都更同意前反對合法合理,都更通過反對,不合法,不合理。。。

36戶當初協調會時可是有正式提出來問過主管機關:排除王家建文林苑的喔
只是政府官員不願意正式回覆也沒辦法確保變更設計後是否可以通過
那又怎麼能要求36戶把希望寄託在虛無飄渺的事情上
始作俑者是誰不是建商不是政府更不是所謂36戶
而是態度曖昧不明又不願照遊戲規則來的王家
王家只要一開始就明確表明不接受都更態度
現在如何抗議如何鬧都是有其正當性(就像有人老愛舉的日本機場一樣)
這些人都是值得大家支持的
既然不想都更
那就說不願意甚至去公開會鬧都可以
沒有等到全部程序都跑完再來說不願意
再來要求大家要接受他的不願意所帶來的後果
看不起王家的理由很簡單
既然你那麼在意所謂土地所有權那麼在意個人權益問題
當初怎會把房子蓋到鄰地上(標準的我踩你叫不小心,你碰到我就該死)
既然王家那麼在意所謂法律
為何又要蓋違建
既然王家那麼的不願意都更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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