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tail wrote:我也不懂為什麼郭元益...(恕刪) 因為他們參加後~同意率會下降不足80%~所以很抱歉~建商只能找弱勢團體下手~而且王家很衰~他們並不是釘子戶~因為他們是100%持有土地~非像公寓般的低比率持分~且無違建~整件事只能用莫名奇妙來形容~
這事件告訴人們一件事而已,後台不硬只能乖乖就範.所以是某高官或某財團的土地.這個都更案就會轉個彎.重點.住戶們贏比較少阿!建商大贏.因為沒大賺的建案.哪間建商會想要去做都更阿!可憐的小市民們,乖乖就範吧!連政府都幫財團.好市長知不知道有沒有X扣可以拿?
有人說怎不圈旁邊的舊房子,而要圈王家,這句話說得太好了!建商不想圈嗎?不,肯定想的。那為什麼沒有圈,因為人家不給圈。那為什麼王家會被圈呢?????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耶!一直不懂,王家就算被拆最後也一定領得到錢的,卻一堆人替他們抱不平,路上遊民一堆,過著悲慘的生活,說不定幫王家講話的人看到那些遊民心中還會鄙視遊民,真的不懂何謂正義了。(如若您是替王家說話,且從未有歧視遊民之類的想法,表裡如一!!!我很欽佩的)
callme09xx wrote:強拆的動作是合於目前法令的,就沒有所謂強迫的說法,大家也不應該怪罪執行者...(恕刪) 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時候也是合於當時法令的,就沒有所謂強迫的說法,大家也不應該怪罪執行者....
很多人說王家讓自己權益睡著了這在這案中有很大的爭議建商提不出第一第二次公聽會有寄信給王家的證據而第三次王家有人收了(但第三次只是告知結果)而且那麼重要事關人民權益的事採發信主義就算了即便採發信主義也無法證明原告有發信然後法院也以公聽會沒有拘束力去否定王家之訴那到底我們怎麼反對才表示我反對這種程序到底是誰做了才算數現在反彈出來才說王家應該先反對可是誰知道王家就算一開始反對要對誰,要怎麼走程序而且一定有效嗎?然後法院告訴我們王家無建築線無法改建那王家那棟房子一開始怎麼出現的很多人指責王家讓自己權益睡著那麼重大事關人民權益的事由建商去玩,這法令跟市府監督都沒有疏失嗎?
如題一樣,屋主自己就有能力可以改建為新屋,何必一定要參與都更!都更精神在於許多老舊建物尤其是共同持分的建物,因無法以一人之意願,而進行改建,所以運用多數決的方式,使其建物得以改建翻新。王家房子被拆有其違背都更精神,王家是獨立產權的建物,他們是可以按自己意願與能力改建翻修自己的住宅。倘若是因都市計劃之關係,如巷弄狹小,區域內地籍不整畸零,那是應該透過重劃或是區段徵收的方式來進行才對。產權持分共有才有都更的強制性,獨立產權跟本只能按所有權人的意願,不能強迫的,北市腐不是不懂,是裝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