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把這頓經典PO出來給大家反省 @@Martin Niemoller 是二次大戰前德國的宗教領袖,因反對希特勒的猶太政策和對德國教會的控制,後來被希特勒親自下令送進集中營。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為了讓世人記住納粹屠殺猶太人這一血腥恥辱,在波士頓樹起了一塊紀念碑,碑上銘刻這樣一段話: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
這是多數暴力。憑什麼要為「大家」,犧牲個人利益呢?台灣是共產國家嗎?個人財產不受到保障嗎?如果你家是透天厝,被強制都更,換到某棟大樓的某戶,土地持分只剩一點點,每個月還要繳納高額管理費,請問你願意嗎?忘了多久前看過報導,有老醫生賴以為生的一樓診所,都更後變成樓上一戶,搞得他無法開業,也有人本來邊間三面有窗,通風好、採光佳,被強制都更後,換到只有天井採光的房子,又潮又黑...憑什麼這些人要背「大多數」人的利益綁架,憑什麼?透天、一樓、頂樓、邊間,在二三四十年前,購買價格就是比較高,憑什麼要跟買二三四樓的人一起抽房子,一起得到一坪換一坪加車庫這種「一樣」的待遇,又不是共產國家,憑什麼啊。
*~艾力克斯~* wrote:法院已有判決而且他們...(恕刪) 誰管他們要幾億啊?要 一千億 也ok啊!建商不爽買就不要買 而不是強制劃入都更 鑽法律漏洞硬拆別人家不劃入這兩戶 不能都更嗎?法院判決?台灣的恐龍法官不夠多嗎?說什麼未來這兩戶無法都更這兩戶未來要不要自行都更 干法官屁事阿!未來不能都更就不能都更 人家喜歡拉皮不砍掉重練不行嗎?
又想把這篇經典PO出來給大家反省 @@Martin Niemoller 是二次大戰前德國的宗教領袖,因反對希特勒的猶太政策和對德國教會的控制,後來被希特勒親自下令送進集中營。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為了讓世人記住納粹屠殺猶太人這一血腥恥辱,在波士頓樹起了一塊紀念碑,碑上銘刻這樣一段話:最初,他們來抓共產黨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接著,他們來抓社會主義者,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社會主義者;再來,他們來抓工會會員,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後來,他們來抓猶太人,我不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最後,他們來抓我,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希特勒時期 德國牧師 馬丁.尼莫
這劇本很簡單阿闊少在市場看到妙齡女子,姿色頗佳就擅自發了喜帖, 甚至預收了禮金美女爸爸看到喜帖才知道自己女兒即將被強娶 ,向縣老爺喊冤 縣老爺卻說 闊少的行為一點也沒錯 ,要爸爸開個聘金價格 惡少強行下了聘就抬了花轎來娶親了~鄉民幫忙擋住花轎 縣太爺從衙門派了大批捕快 趕走鄉民 ,還治了鄉民違抗官衙之罪 ,就這樣 闊少強娶了少女
*~艾力克斯~* wrote:法院已有判決而且他們...(恕刪) 雖然去年七、八月曾一度阻擋了強制拆除的威脅,但王家並未從另一場苦戰解脫,那就是─釘子戶的汙名。因為建商買的業配新聞,以及連續在各大報登了十餘次的全版、半版偽新聞廣告,王家自然而然背上「貪婪釘子戶」的名號。「什麼兩億?給我五億我也不搬!」當向王伯伯問起這件事時,他生氣的說。「當初是政府下一份公文給我們,說我們一定要提價錢上的疑義,否則沒有其他救濟管道。」這裡千萬看仔細!不然下一個中招、被罵作釘子戶的就是您!王家確實有算過價錢,但為什麼談錢?這是現行都更法令體制下,叫您不得不談錢的微妙圈套。依據都更條例32條與36條,唯二兩條自力救濟的出路,都是被限縮在「權利變換」上爭取更多的錢(價值)打轉。「不參加?要多少錢你才要參加嘛~~多少錢嘛多少錢嘛~~」要麼,你可以抵死不從,坐等建商申請政府代拆。要不然,你就得要議價阻止程序(其實根本阻止不了啊)。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規範,讓提出不同意見的住戶,被簡化為人人眼中「唯利是圖」的釘子戶?這就像是…都更居民沒有不下嫁建商的權利,只有談聘金高低的問題。轉貼來源建商 媒體 政府 陷王家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