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168 wrote:
感謝, 終於來論到 ...(恕刪)
你的影像是幾年前呢?
第二張圖片沒有柱子擋住任何東西,從前街一路看到後街的白色車子,
哪來的石椅和石頭呢?
看看圖片,連你說的黃色大球,都在捷運下,

march168 wrote:
「問,紅綠燈到文林橋的距離是多少,你能不能告訴大家有沒有小於3.5米或4米。」
又證明你真的沒來看清楚。
人行紅綠燈十幾年了, 只有被郭家大型盆栽擋到人行斑馬線之疑慮在。
直線距離(與17米文林路面切齊?)小於四公尺是確定的,但直線距離也大於3.5 也沒錯。
所以要拆了此燈誌, 並移除郭家私設路障就會有四米。
...(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才會請教你,你提到的九個問題,先不管對不對,那些是可改善的,那些是無法可救的,
而且你提到的9個問題存在十幾年,都在文林之前就存在,
你提到地方,改善部位的財產,是私人還是公家,
就算沒有沒有文林苑的存在,該不該改善呢?
公家的,那個單位該負責呢?私人的,那個單位該去開罰單要求改善那?
以文林苑而言,如果該文林苑的責任,如果是可改善的,沒有改善前,是不可拿使用執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