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bar0402 wrote:
另外, 真正的都市更新, 是要政府親自下場運作的..
像文林苑這樣, 想做哪裡就做哪裡, 還可以"不同意", 絕對不會是公共利益...
難道政府的公共工程是這樣玩的? 路線上大家都不同意, 捷運就不蓋了?


都市更新不是公共建設,你可能搞混了
都市更新要政府親自下場運作,是誰規定的?
一般都是政府劃定範圍,訂立法條,確保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受到法律的保護與限制
并以建築相關法規規範
而由民間團體規劃執行
都市更新是對公共利益有幫助的商業行為,千萬不要跟公共工程混為一談
都更跟捷運扯在一起,這個誤會可大了

handymanSG wrote:
真實的情況是
王家樂...(恕刪)


哈哈哈 前面太多頁了 我直接看最後一頁就看到這篇
真是簡單易懂 也大概知道前面在吵什麼了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好多支持建商的....都超愛混為一談

因為...可能會談輸

所以將其他的也扯進來

大雜燴....這樣才有生存的空間



另外, 王家樂可是有開兩億多

樂揚王可是硬上喔

AL168 wrote:
好多支持建商的....都超愛混為一談

因為...可能會談輸

所以將其他的也扯進來

大雜燴....這樣才有生存的空間



另外, 王家樂可是有開兩億多

樂揚王可是硬上喔


把性侵和一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例子扯進來的是誰,你不知道嗎?如果真的不知道,往前面看看就知道了

handymanSG wrote:
把性侵和一些風馬牛不...(恕刪)


王家樂是 "handymanSG" 提的啊

哇哩, 不就是你嗎.. 無言

兩億多, 建商到底答應了沒?


AL168 wrote:
王家樂是 "hand...(恕刪)


這位大哥

handymanSG大大說的是
"把性侵和一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例子扯進來的是誰,你不知道嗎?如果真的不知道,往前面看看就知道了"

而提性侵的例子是765樓和768樓的bro0402兄

不是問說是誰提王家樂的
你搞錯了

另外建商真的給了兩億或5億
王家就閃人

那我看都更法是真的要廢了
因為此例一開大家都要當那最後一戶

建商要來找我談之前
請你把所有住戶的同意書給我看
否則我不會答應

試問這情況該如何解??

mltr wrote:
這位大哥

hand...(恕刪)


我當然知道啊

閒聊一下可以吧


回歸正題, 此例一開?

然後呢????

那例子就打開啊

難道會世界末日

那我也想瞧瞧

不過應該不用閣下擔心啦

文林苑建商不用裝那麼偉大啦

此例一開

結果是....馬照跑...舞照跳啦


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不是嗎?

這個價格應該從頭到尾都沒有喬妥過吧

那...怎那麼快就把王家的房子拆了

意思是建商答應王家出得價嗎??????????

兩億多喔....建商快給錢

讓權利變換完美落幕吧

提供社會一個好榜樣吧


mltr wrote:
這位大哥

hand...(恕刪)


若你是屋主

本來就可以要求你想要求的


而相對建商本來就可以提供他想提供的

雙方爾虞我詐的最終目的

就是一個價啊


可惜現在這個價是兩億多啦

建商不願意排除王家

那就只能買了啊

不然哩...用強的喔

AL168 wrote:
另外, 王家樂可是有開兩億多

樂揚王可是硬上喔


這兩億的價格是怎麼算的你知道嗎
知道的才有資格"討論"

AL168 wrote:
若你是屋主

本來就...(恕刪)


恩~你說的我同意
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但是不是要在第一時間就提出
如果在建商找上門時

馬上說"請拿五億來~否則不賣"
或許建商認為無利可以圖
就放棄這個計畫~另覓他處

是不是就沒後續這些問題??

換成是你你也會馬上提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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