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都更釘子戶的定義(工商時報文林苑)~~


gladiator wrote:
客觀而言,你的話既不...(恕刪)

早就引過囉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NJ5PymDHQYfyekt2ROPNoI243leW56u8td53TSYwek/edit?pli=1&pli=1&pli=1&pli=1#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lbq9lVkp8DbHh5Z0xPVm1SMEdVaWpmX2FWTGh5UQ/edit?pli=1
而且不只一次
問題是你根本視而不見,只叫大家去看你那甚麼維他路p的一面之詞啊
只有在早期的大陸 才有法律定了可以隨便轉彎這回事情

用批鬥的解決問題
小乖乖333 wrote:
現在版上已經出現不少...(恕刪)

甚麼是惡法?就像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好了,那是惡法嗎?要是你遇到的不是王家而是有意炒作的黑道大哥呢?不由公權力出面拆遷你能動得了他嗎?
再舉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第12條或第14條為例好了,那是惡法嗎?沒有這兩條之前,那些袋地的地主有多可憐你知道嗎?建商根本連談都不用跟他們談,袋地地主最後會自動送上門來賤價求售
本來法律就是中性且一視同仁的,誰曉得會遇上王家這種損人不利己的怪胎?本來是為了保護弱勢的法條遇到了王家卻突然變成了惡法,你說到底是法律的問題還是王家的問題啊?
要是為了王家一家人去開這特例或是把法條修掉,那真的是因小失大,有這麼蠢的政府嗎?
還能扯官逼民反,台灣現在缺的根本就不是民主自由,而是太民主太自由,已經失其法度亂了套了
cazando wrote:
早就引過囉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NJ5PymDHQYfyekt2ROPNoI243leW56u8td53TSYwek/edit?pli=1&pli=1&pli=1&pli=1#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lbq9lVkp8DbHh5Z0xPVm1SMEdVaWpmX2FWTGh5UQ/edit?pli=1
而且不只一次
問題是你根本視而不見,只叫大家去看你那甚麼維他路p的一面之詞啊


我也早就回你了,你自己PO的連結,也不全然支持你的說法,還是維持原判哦...==
gladiator wrote:
講這種話真的很鄉愿,...(恕刪)

如果王家是古色古香的百年古建築,我舉雙手雙腳贊成保留成為文化古蹟,問題是明明就是兩棟破房,有甚麼保留價值?
都更實施者並沒有限定得為特定人,因此不一定是建商,也有可能是住戶自建的委員會,怎麼可以說因為實施者是建商就不能賺取合法利益?人家也是憑本事不偷不搶的,你要是有本事,你也可以去賺,要是你沒本事,也不用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很多自辦都更住戶自建的,照樣是賺這麼多的容積率獎勵,難道他們也是不公不義?你這道理說不通嘛

gladiator wrote:
我也早就回你了,你自...(恕刪)

我跟他的觀點還是多少有點不同
但大部分在法律問題方面的看法還是一致的
王家如果循法律程序去做,還是被硬拆的話,我百分之百支持王家
問題是王家有這麼做嗎?甚麼也不做卻有一堆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求,這種人有甚麼好支持?
cazando wrote:
如果王家是古色古香的百年古建築,我舉雙手雙腳贊成保留成為文化古蹟,問題是明明就是兩棟破房,有甚麼保留價值?
都更實施者並沒有限定得為特定人,因此不一定是建商,也有可能是住戶自建的委員會,怎麼可以說因為實施者是建商就不能賺取合法利益?人家也是憑本事不偷不搶的,你要是有本事,你也可以去賺,要是你沒本事,也不用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很多自辦都更住戶自建的,照樣是賺這麼多的容積率獎勵,難道他們也是不公不義?你這道理說不通嘛


你是針對本案,請問原PO是只針對本案嗎?你要不要看清楚一點?
cazando wrote:
我跟他的觀點還是多少有點不同
但大部分在法律問題方面的看法還是一致的
王家如果循法律程序去做,還是被硬拆的話,我百分之百支持王家
問題是王家有這麼做嗎?甚麼也不做卻有一堆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求,這種人有甚麼好支持?


是阿,市府拆除公文裡面沒王家,市府建照亂發,市府文林苑都更網頁作假,好合法喔...==
公寓改成人民公社就會變漂亮?

lelotw wrote:
推動都更的一個重要原...(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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