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3月19日強拆


假日超人 wrote:
重點是政府有何權利拆除一個有百分之百產權獨立的房子~憲法保有人民居住自由~既非違章建築,也沒有犯王法,這是民主國家嗎~跟強盜有何差別,王家的人,算你們倒楣,你們被輪暴了,不但建商來一次,政府也來一次,法院也來一次.

「既非違章建築,也沒有犯王法」

我跟你打賭王家的房子一定有違章建築。

王家的那兩間房子理論上應該只有兩層樓,可是他們都有增建違建喔!

兩間都有做頂樓加蓋,然後增建法定空地。
基本上違建一大堆.....
lulalla wrote:
「既非違章建築,也沒...(恕刪)


那如果是民國84年以前的舊違建,列為緩拆.

產權獨立的透天厝,本來就受憲法保護.

憲法是法律最高位階.

地方自治法強拆一開,就會讓建商亂畫都市更新圖,

哪天回家,自己得透天厝就被拆.

就是因為是產權獨立透天厝,才這麼麻煩

ctaihsu wrote:
那如果是民國84年以前的舊違建,列為緩拆.

王家自己說的:「更何況三年前才花大錢剛整修完畢」
推算時間絕對不會是老違建啦!

地理資訊e點通的空拍圖也沒有早到民國84年,
空拍圖之中很多違建還不存在,比如說頂樓加蓋就沒有。
不相信可以自己去看....

不過王家北邊那戶佔用後方法定空地超建倒是早就有了。


至於說「產權獨立的透天厝受憲法保護」?
擴大解釋的太離譜了吧?
水果報有報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101205/IssueID/20120320

市府昨未有動作,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表示,「一定會執行拆除,幫助已同意都更案的36戶居民盡速回到家園,但拆除時間視狀況而定。」

lulalla wrote:
王家自己說的:「更何...(恕刪)



士林王家三年內才發大錢整修,你我都不知道他們

整修的是那個地方,結構補強,這其實很花錢.

王家的兒子不是有人在做建築相關產業.

他當然知道結構最重要.

如果王家有違建,請北市政府去拆除,一碼歸一碼,

請你不要混淆視聽.

請去看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我看不出來王家不都更,會妨礙他人自由?

會產生緊急危難?

破壞社會秩序?

倒是會妨害公共利益(應該是建商的私人利益)?

去高雄的討論區看看,高雄在左營的電梯大樓新成屋,賣價11~12萬/坪,

扣掉土地成本,可以看出建築成本是很便宜的.

還有隔壁樓是我發的,我也很久沒在那留言,因為關我屁事.

但是新聞聽到要拆,我就在看會不會拆王家.

哇,你的發言91.33%在居家房市耶,這也太不平均.

不知道你在這兩樓發言幾次,我哪天太閒

把你在這2樓的發言次數,是偏向"建"商 樂揚建設,

還是正義公理那邊.

因為我早就統計過,偏向建商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人,

而且發言踴躍.

反而,支持正義公理的,大部分發個幾次就沒啦

ctaihsu wrote:
士林王家三年內才發大錢整修,你我都不知道他們
整修的是那個地方,結構補強,這其實很花錢.
王家的兒子不是有人在做建築相關產業.
他當然知道結構最重要.
如果王家有違建,請北市政府去拆除,一碼歸一碼,
請你不要混淆視聽.


不要再嘴炮了,我都提出地理資訊e點通網站空拍圖,裡面沒有頂樓加蓋了,還在那邊扯。
至於那個兒子,連他家那條巷子無法獨自改建都不知道,專業程度就別提了。

說我混淆視聽?
ctaihsu wrote:
那如果是民國84年以前的舊違建,列為緩拆.

這句是誰說的?跟你講說他家蓋一堆新違建叫做混淆視聽?


ctaihsu wrote:
把你在這2樓的發言次數,是偏向"建"商 樂揚建設,
還是正義公理那邊.
因為我早就統計過,偏向建商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人,
而且發言踴躍.
反而,支持正義公理的,大部分發個幾次就沒啦

厲害厲害,提不出客觀事實講不贏別人,就用戴紅帽子的。
真夠沒水準的....
旧違建可合法整修!
但需符合規定.

ctaihsu wrote:
那如果是民國84年以...(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lulalla wrote:
不要再嘴炮了,我都提...(恕刪)


原來王家這麼厲害,幾十年前就知道這裡有建商會來都更,然後就來這裡卡位囉,我看你才在混淆視聽,不管是否有違建那都不是這建都更案的主要訴求不是嗎。
有人一直在吵拆屋的法源,那都更條例不是嗎?要講憲法,也得先看看,本案大法官宣布都更條例違憲否?沒有,就是合憲的法律,怎會欠缺法源?要談法律有無違憲,不是自己開口講就是,要看有權解關有沒做成這類解釋好嗎。
pcliao wrote:
原來王家這麼厲害,幾十年前就知道這裡有建商會來都更,然後就來這裡卡位囉,我看你才在混淆視聽,不管是否有違建那都不是這建都更案的主要訴求不是嗎。

查過了建物謄本,王家確實住了幾十年,你說的是對的,在此致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