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超人 wrote:
重點是政府有何權利拆除一個有百分之百產權獨立的房子~憲法保有人民居住自由~既非違章建築,也沒有犯王法,這是民主國家嗎~跟強盜有何差別,王家的人,算你們倒楣,你們被輪暴了,不但建商來一次,政府也來一次,法院也來一次.
「既非違章建築,也沒有犯王法」
我跟你打賭王家的房子一定有違章建築。

王家的那兩間房子理論上應該只有兩層樓,可是他們都有增建違建喔!
兩間都有做頂樓加蓋,然後增建法定空地。
基本上違建一大堆.....
lulalla wrote:
王家自己說的:「更何...(恕刪)
ctaihsu wrote:
士林王家三年內才發大錢整修,你我都不知道他們
整修的是那個地方,結構補強,這其實很花錢.
王家的兒子不是有人在做建築相關產業.
他當然知道結構最重要.
如果王家有違建,請北市政府去拆除,一碼歸一碼,
請你不要混淆視聽.
ctaihsu wrote:
那如果是民國84年以前的舊違建,列為緩拆.
ctaihsu wrote:
把你在這2樓的發言次數,是偏向"建"商 樂揚建設,
還是正義公理那邊.
因為我早就統計過,偏向建商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個人,
而且發言踴躍.
反而,支持正義公理的,大部分發個幾次就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