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林苑三十六戶的居住正義 PO 文

建議王家真的該收手了

浪費全體中華民國國家資源

把居住權無限上綱,只會讓人反感..

請王家先解釋為何法院判決會輸..

這我可以幫老王解釋...因為建商可惡圈地...因為建商沒告訴我你被我圈了...因為建商跟政府oooxxx...因為法律有問題....所以我被判輸了..這樣理由充不充分.
Idnes wrote:
亂扯..當公園符合公...(恕刪)


我家附近有一塊地被建商買走

建商目前把它美化成公園 讓附近民眾使用

還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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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財團的利益面前

自己家土地連當公園的權利都沒有

我並不知道王家人的想法

我只想知道自己的土地除了被吞掉外 有沒有當公園的權利


dirtypoint wrote:
請問你是王家人嗎?不...(恕刪)


我不姓王

為什麼幫王家講話 就是王家人

為什麼幫建商講話 就是建商工讀生

真奇怪
我一直很想知道一件事 想請教版上有沒有淡江建築的學生釋疑

就是淡江建築系學了五年 老師有沒有教:

如果不同意都更 可以在都更計畫概要 到 都更計畫核定 之間的時間點提出不同意
比方說...公辦公聽會中提出不同意

老師有沒有教

還是王家大孫子沒有在聽

還是老師沒教 認為這個: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 根本不用教就該知道了
根本不用讀淡江建築系就該知道了
你知道為什麼會變公園嗎? 因為一兩年後會有容積獎勵給建商...這叫好??? 為什麼隨便撲個草皮搞個公園...後面獎勵就給你...這有符合公益...扯東扯西....那為什麼我蓋墓地不行...我覺得公園很醜...墓地很漂亮不行....

另外..這跟老王家有什麼關西??? 你可以幫老王作主說蓋公園...想太多....

六羽 wrote:
我家附近有一塊地被建...(恕刪)

Youfown wrote:
建議王家真的該收手了...(恕刪)


當初廢刑法100條時

民眾上街頭

算不算浪費國家資源

同樣的話, 我想知道, 我自己得土地我要蓋墓園, 到底可不可以?? 你還是搞不清楚...有些權利是會有限度的限制的...不是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我的土地愛高多高就蓋多高...愛蓋多大就蓋多大..不礙到別人..為什麼不行????很抱歉就是不行...

六羽 wrote:
我家附近有一塊地被建...(恕刪)
六羽 wrote:




我不姓王

為什麼幫王家講話 就是王家人

為什麼幫建商講話 就是建商工讀生

真奇怪...(恕刪)


Welcome to Taiwan
刑法100條 PK 都更法, 這很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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