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文林苑翻版張金鶚:第三協商平台、法院代拆

脆弱Bruce wrote:
其實我看就是一些團體興風作浪

破獲公共利益要藉機勒索金錢而已...(恕刪)



林瑞圖議員倒是直接指控圍事的學者學生要錢。
2100全民開講 2013-03-27 (11:30分開始)


kuoyuan1 wrote:
不然請你直接回答,
文林怨的消防安全合格嗎?
文林怨的公共利益數據還是當初的2.4兆嗎?
王家確定無法適用畸零地處理條例嗎?
..(恕刪)


這些議題王家的訴訟有出現嗎?

這些問題之前都討論過了無數次了,如果王家認為有問題,

就等著讓文林苑一刀斃命,不然也可以告市府瀆職。

至於2.4兆,更是討論過了,我認為是營建署的單位弄錯,同樣的錯誤還在同一個網頁有11.9兆的數字,


不去追根究底,就是抱著這些議題自我安慰,有什麼用呢?

如果你認為那是問題,也可以幫王家去告。


Erichuangtw1980 wrote:
當你說我說過什麼,可...(恕刪)


要是真的有同意那為什麼這麼久沒有消息 證據在哪裡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些議題王家的訴訟有...(恕刪)


E大師,你現在就剩兩條路走,沒其他辦法!

你講得再多,卻沒任何積極行動,這不是在解決問題,這是在搞宣傳而已,

你宣傳了一整年,事情毫無進展,卻搞得版面烏煙瘴氣,這像話嗎?

你貼了一萬次你認為為什麼不可行,是沒意義的! 因為沒有去做,永遠只是空轉,

這一年來事態發展已經告訴你這個事實了!



第一條:

買下王家土地,跟王家談判,只要王家同意,問題自然解決


第二條:

排除王家土地,自己建文林苑


排除王家的事,請給一百萬及同意戶排除王家證明==k大承諾幫你處理此事!

要排除王家後的設計圖,請開出正式規格明細,我會請建築師事務所跟你連絡!


我們都承諾幫你處理這件事,但是你要照行規處理,該簽約給訂金,一樣不可少!

滿口嘴砲,不敢出面,沒有哪家建築師事務所會去理這種網棍!


如果你不想給我和k大賺,那麼,請自行與台北市都更處!

因為他們說可以變更設計排除王家,只有他們說了才算!


其他請不要再多講洗版! OK!

Erichuangtw1980 wrote:
林瑞圖議員倒是直接指...(恕刪)


學生要錢,關你什麼事?

學生收錢,所以王家土地就該強迫賣給你?

你敢講這種話嗎? 如果不敢,那是王家自己的事,跟你何干?


還沒問你樂揚建設幹啥幫同意戶打那個幾十萬的廣告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些議題王家的訴訟有...(恕刪)

這些議題關係文林怨的申請合不合法,關係文林怨的居民人身安全。
也就是在你心目中
文林怨居民的命是個屁!

只有幫樂揚強奪王家土地才是王道,我說對了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去追根究底,就是抱著這些議題自我安慰,有什麼用呢?

我是在追根究底啊!只是你不敢面對不利於樂揚的議題而已。

感謝你的謊言包,讓我有動機將事實解釋清楚。

95年6月6日,樂揚董事長於部屬協調失敗多後親自拜訪王家,提出替代方案,還是被拒絕了。所以說事前樂揚未參予和王家未表達反對都是錯誤的。

都更過程中唯一的正式文件,王家開價兩億,樂揚理都不理。直接以公共利益為原因採用多數決。現在營建署正式確認文林苑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多數決的合法性在哪裡?

營建署說有排除王家的解決方案,但因為樂揚不答應,所以北市府無法執行。

消防局也表示當初未實地勘驗消防巷道不足四米,有所疏漏。

北市府也說王家的土地產權仍然為王家私有。

監察院認為都發局審核老舊建築的標準亂七八糟。

Erichuangtw1980 wrote:
林瑞圖議員倒是直接指...(恕刪)


叫議員去告阿 名嘴隨便放話也不是今天才有 問題在證明


Erichuangtw1980 wrote:
這些議題王家的訴訟有...(恕刪)


王家不加入都更又如何有消防問題 這是同意戶應該做的事

監察院政風處都沒出手哪輪的到民眾
同意戶們覺得沒問題,幹嘛去告呢?

肥貓您也可以去跟議員講啊!要幫王家不要只有嘴巴說說,就像當初王家也是嘴巴說不想參與,沒有實際行動,最後連家都沒有,好可憐啊!

還有若誰再說文林苑的消防有問題,說實在的,多說無益,趕緊找議員或是打1999申報,直接廢除文林苑的都更案比較快,不然在這打嘴炮有何助益呢?不能廢除於法來說就是沒問題,不是嗎?消防問題只是假議題而已。

紀 wrote:
同意戶們覺得沒問題,...(恕刪)


是他們說沒問題還是你 我從未想幫王家 我和Z大一樣是反對現在都更

身為實施者的樂揚為何不做 這也叫品質第一的建商嗎 尤其是身為房仲的你不是比鄉民更有資格做



肥貓先生,請恕我直言,如果你真的認為文林苑消防安全不合規定,建照核發有問題。實在可以去按鈴控告台北市政府。這裡有許多網友都宣稱明瞭消安相關法規,又曾經親自去現場丈量,他們都可以做你的證人。反正橋就那麼胖,路就那麼瘦,當初如有違法弊端現在也藏不住。這樣你不但是反不公不義都更的急先鋒,更是揭露打弊的正義使者呢!
叫建商去控告台北市政府實在是不合常理。一定是認為有弊端的人才會去控告。建商一定不認為自己違法,又怎麼會去興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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