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AL168 wrote:
反過來想

為什麼不...(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

建商要先去王家說我給你五億
拜託你參加都更

是這個意思嗎??

kuoyuan1 wrote:
怎麼你對這件事不了解...(恕刪)


你說的沒錯

我對這件事情是不太了解

我只知道

自己的財產要靠自己去保護

如果一開始就提反對

你連給樂揚逼迫的機會都沒有

假如最後真的政府還是照發建照

我想現在板上應該是一面倒的百分百支持王家吧

最後請問你

假如是你遇到這種事

你會何時才提反對?



樓上的y兄請問一下,您說:

王家在官方的權利變換意願書上,因為無放棄權利變換的選項,故被半強迫開價2億元。這也是整個文林苑中,王家唯一有簽署的文件。剩下的都是樂揚或王家片面發表的文件,不具法律效力。

這是什麼時後發生的,時間似乎不正確吧!何時發生這事情的,請跟大家說一下吧!

當時王家有向官方反應過想放棄都更,官方不給這選項,只好開個高價。只是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所以無法律效力。

上面這段,一樣請跟大家說一下,何時發生的?怎跟我記得的時間不同呢?

現階段王家已經沒有台階下了,除非樂揚付兩億,否則就是宣告破局。所以我一直說,在網路上批評王家,只會讓事情更僵化,以後的都更案更難搞。
現在就看樂揚要不要接受2億這價格了。
以目前房地產的氣氛,慢慢看,真相就會浮現的。



我覺得若樂陽真的光明正大給給王家二億,那才真的是天下大亂了,代表撐越久領越多,有是非嗎?

mltr wrote:
你說的沒錯我對這件事...(恕刪)


錯了!

台灣的產權, 尤其是房地產, 是採取"主動表達"才能轉移生效..
不然你過戶是在過戶心酸的? 照建商派的看法, 你不表示反對, 就表示財產轉移生效了?
是這樣的嗎?

難道台灣的老百姓, 出個國兩三年, 收不到任何國內訊息, 回來後就有可能財產被併吞掉?
這是土匪國家啊!

所以你的認知是: 台灣是土匪國家....

不過這也不怪你, 因為台灣的都更法, 本來就是鼓勵建商或炒家, 變成土匪...
強制多數決他人私產, 為什麼不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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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利益龐大, 黑道介入, 政府掃黑
http://key88.net/article29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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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想要的, 是王家被強迫賣地, 建文林苑給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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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 wrote:
現階段王家已經沒有台階下了,除非樂揚付兩億,否則就是宣告破局。所以我一直說,在網路上批評王家,只會讓事情更僵化,以後的都更案更難搞。
現在就看樂揚要不要接受2億這價格了。


難得有建商派的人肯說這句話!
我只能說, 王家的問題早就不是他們一家的問題了...
文林苑問題也早變成政治問題了...

一再強調王家違法, 逼王家只有走人了事的建商說法..
只能把場面搞得更糟而已! 王家現在就算想下台,建商派這種逼宮的態度一直如此..
王家退讓的話, 對得起後面支持者嗎? 這些支持者可沒拿王家一毛錢! (王家也出不起!)
王家自己也完全對不起自己的說法, 等於把自己名聲敗掉! 樂揚建設這點倒沒什麼..
脫個產倒閉, 再借人頭借屍還魂照樣爽爽賺!

只要王家人還有相當理性..
我實在不相信, 王家願意把自家土地搞成廢地!
所以事實上, 這個都更案絕對還可以談, 但要看你用什麼態度及智慧去談?

在好好拆事件發生後, 台灣的都更環境早就不再從前那樣了...
現在台灣的環境, 可以再讓你出現不同意戶大鬧場的狀況嗎?
哪個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敢這麼幹?

所以如果一定要文林苑順利進行, 那就是讓王家樂意且心甘情願加入...
以王家現在大家都不敢動的大勢之下, 其實只有低聲下氣, 取得王家及其支持者的諒解...
才能給這些反建商派台階下... 不要忘了, 建商就是要錢而已! 面子根本半毛不值..
樂揚這塊爛招牌丟到地上踹三腳, 踩五下也是小菜一碟! 王家若是要錢, 一開始也是如此..
但是當王家借由社運團體去運作對抗樂揚及都更法後,王家就不可以再擺出這種態度!
王家說謊到目前為止都是小事, 一旦王家拿錢後, 那王家就是徹底踐踏自己及背後支持者的面子!
除非這個拿錢動作之外, 樂揚及建商派還可以在面子上, 滿足那些不是為了要錢的社運團體!

其實文林苑除了各走各的玩法外,要繼續原來的案子去走..
就是雙方都能各取所需.. 樂揚拿到土地, 王家拿到補償及下台階...
道理非常簡單....
我認為, 如果樂揚及建商派願意擺低姿態, 甚至認錯姿態, 給反建商陣營作足面子...
不見得王家非得拿足兩億才願走人, 如果真的拿了, 王家反倒在義理上站不住腳!

要是我是樂揚建設, 我會找王家信得過的長者出面主持, 然後道歉認錯...
甚至提出直接放棄王家的方案... 表達十足的和解誠意...
但是, 我也會同時提出, 如果這個放棄王家案子進行下去..
我樂揚建設, 甚至36戶及其他預售戶, 會受到什麼程度的損失..
王家如果堅持不肯加入都更, 或是堅持拿超高的補償金, 那難看的就是王家了..
因為王家這些作法, 要嘛損人也損己, 要嘛讓自己吃相比樂揚還難看! 根本交待不過去..

不要錢的人, 有時最難對付, 但是對建商這種利益份子來說, 其實也最好對付..
因為他們沒辦法在低姿態, 甚至認輸的對手前, 太過強硬!

文林苑案要解套, 若你不想採取一些旁門走道的方式, 就應該回歸正題..
用誠意解決... 不是一面攻擊人家, 一面掩飾自己強盜的舉動..
合法不是一切... 如果合法可以是一切, 現在樂揚還凍在那邊幹啥?

想當強盜, 又要立貞節牌坊, 這種作法只會讓有識者更瞧不起, 更不願與之妥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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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36戶居住正義的盲點:
36戶想要的, 是王家被強迫賣地, 建文林苑給同意戶爽!
而不是設法要求政府為王家畸零地問題解套, 排除王家..
讓文林苑可以不用理王家直接興建! 就是貪婪無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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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錯了!

台灣的產權...(恕刪)


大哥....

我是問換做是你遇到這種事

你會在什麼時間點提出反對

在有人發起時??

建商找上門時??

公告期間??

或是都不提??

又或者是建商都拿到建照了

準備動工~才提出??
這就是你的理想??
你的要求就只要面子跟裡子??
這樣的做法可以抑制台灣已經畸形的房價
那我只能說就算都更法再怎麼改受害者只會不斷出現…
紀 wrote:
樓上的y兄請問一下,...(恕刪)

說這麼多,網路上有一堆文林苑的紀錄,
請提出除了權利變換意願書外,任何王家有簽屬、有法律效力的同意文件證明?
別老說你記得,誰能肯定你沒有記錯?誰又能肯定你不是故意記錯?

我不願意和一位動不動就要告人的人解釋。
mltr wrote:
大哥....我是問換...(恕刪)

我可以代答嗎?

根據八德路都更案看來,只要樂揚不鬆口,一般民眾如何表答反對都沒用。
樂揚一句"可以再協調",市府就信了。
等到上報了,一天就可以辦理排除。
這樣叫別人怎麼相信官方說法?

kuoyuan1 wrote:
我可以代答嗎?

根...(恕刪)


所以說一開始就表明不都更的立場

也不行囉?

一定要參加都更囉??

所以這樣看來都更法還算是法律嗎??

還有王法嗎??

那你們吵了這麼久是為哪樁??

焦點應該是在廢這個爛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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