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文林苑蓋好了嗎?人行...(恕刪)
這就是標準的,"弄是啊共的陰謀,"
你們對於消防隱患居然不是想到立即改善保護人命,而是用力反都更?
原文林苑區域和以北廣大區域生活在嚴重的消防隱患中,比不上反都更,
郭元益的人行道存在十幾年,比文林苑久,
如果你們一直說人行道和路面有5公分斷差,
紅綠燈和文林橋距離不到4公尺,影響消防,2.5公尺寬的消防車進不去,
結果十幾年你們不提出改善,還硬拗說廣設消防栓就可以,
結果
1. 很容易的讓弄平人行道(郭元益的財產範圍),和右移動紅綠燈(市府財產)1公尺,讓消防車進入.
2. 很困難,你建議的多挖一些消防栓.
十幾年,天天有人經過的你們,一個也沒提改善,
等到有都更案,就變成建商的責任?
那麼在有樂揚之前,是誰的責任?難道十幾年你們都在等樂揚出世誕生才能去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