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林苑王家想和解,學生會撤退嗎? 歧見的開始(2013/03/31更新)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貼的圖片,公共利益...(恕刪)


那公共利益又在哪裡?

這是白紙黑字政府親自的評估:



既未提供更多公用開放空間,又完全屬於私人形式的財產價值提升,
是哪國的公共利益? 台灣哪個公共利益相關建設是這種形式? 而出動政府進行強制進行?
ZZZ ing wrote:
那公共利益又在哪裡?...(恕刪)



此版的討論,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你的看法呢?


1, 你可不可以說出,你貼圖片,"公共利益為0"的白紙黑字在哪裡?

2. 文林苑提供經費給市府徵收土地開闢6米道路,那條後街可是除了文林苑以外,文林苑以東地區的重要出路,目前文林苑居民不在,但是交通還很頻繁 . 不算公共利益嗎?
(當然等老公寓將來改建退縮,整個6米道路就完成。)

3. 都市更新條例, 第一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那一個不算公共利益。

Erichuangtw1980 wrote:
此版的討論,文林苑2...(恕刪)

你又迴圈了
第一頁

Erichuangtw1980 wrote:
此版的討論,文林苑2...(恕刪)


你先回答文林苑的公共利益,跟私建住宅有何不同吧?



既未提供更多公用開放空間,又完全屬於私人形式的財產價值提升,
是哪國的公共利益? 台灣哪個公共利益相關建設是這種形式? 而出動政府進行強制進行?

你舉個例就好!

至於你的問題,答案就在你的謊言包裡!

王家又沒逼你買地,只是你不想排除而已! 給人家拿翹要怪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richuangtw1980謊言包之4

王家絕不可能排除?


我已經非常清楚發文解說了,簡單說,結論是:政府的態度是有彈性,沒有堅決不可排除的說法!
問題就在,樂揚建設及同意戶實際上互踢皮球,大唱雙簧,就是不肯運作去排除王家!
然後再依此為理由,指控王家阻礙都更,但現實狀況是:樂揚跟同意戶立場一致!


逼王家以樂揚的出價,賣地給樂揚建設/同意戶圖利,他們能接受的就這一條路,絕無他路!

證明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29954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n.yam.com/lihpao/garden/201203/20120322327915.html

由38戶同意都更的居民組成的自救會強調,營建署的輔導會議建議台北市政府,
研議是否能將王家排除,但住戶認為,都市更新單元的劃定都是經過嚴謹的程序核定的,
因此住戶並不同意變更。只是當記者另外詢問住戶王先生,將王家排除建商便能立即動工,
這樣住戶願意接受嗎?王先生也無奈表示,但是變更設計的權力不在住戶身上,是在建商與政府手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2.03.22 文林苑都更案排除王家? 同意住戶:要看建商與政府的意願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7YWCWfiFv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市都更處代表江中信表示,樂揚建如循都更條例第19條之1規定,
在取得38戶已同意住戶一定比例同意下,變更更新範圍與設計方案,
才有可能將王家剔除在更新範圍外。
樂揚若願意重跑計畫,用半年時間完成變更,現在文林苑恐怕早已開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台北市政府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
可將王家劃出;但《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若取得75%以上居民同意,
建商可要求不同意者遷移,由政府代拆。 」
因此,樂揚建設仍有選擇變更設計或是強拆的權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richuangtw1980 wrote:
此版的討論,文林苑2...(恕刪)


請你先說郝大市長敢說有公共利益嗎!
大家覺得我像01要求文章合併,好不好啊!

kuoyuan1 wrote:
大家覺得我像01要求...(恕刪)


唉,想鬧事的還是會繼續,不知道這班樂揚信徒要的是啥?

想解決文林苑,最好的辦法就是靜觀其變,讓雙方好談好下台,

難道整天一再重覆攻擊王家,再引得對方一路揭穿自己,會比較好?


k大的想法應該是對的,未來解套,沒太大意外,就是樂揚私下送錢給王家,

大家私下河蟹了,除非王家不想撐下去早早認輸。


像E大師認為不計代價去攻擊王家,就可以逼王家或政府怎樣? 難矣!

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有誰敢再去動文林苑一下?

實在不懂E大師後面是什麼等級的"高人",指使他走這步臭棋,攻擊王家問題,

並不等於樂揚建設這方就是好東西啊?

E大師努力這麼久,同夥甚至他自己到處貼同樣的攻擊文針對王家,效果怎樣?

有用嗎? 哪個有頭有臉的人站出來支持過樂揚? 或同意戶?


要是王家真的發起狠不談,讓整個文林苑破局,才真正全盤皆輸,包括王家自己在內!

E大師或是樂揚建設,真想走到那一步嗎? 王家現在繼續抗爭,早立於不敗之地,

只看他們想撐多久,能撐多久罷了! 房子也拆了,還有啥能失去?

五房五車位已經是拿定了,再來也是只多不少! 反之,

如果王家真擺定主意就是要討更多錢,樂揚這種玩法,只有讓王家有更多口實反對和解!

就算想和解,也無台可下! 樂揚建設的逼人賣地圖利,惡劣形象,同樣轉不過來,

又不是王家很黑,你就白得起來? 騙高中生嗎? 這件事應該慢慢給它沉下去,

大家才有私下談判及和解的空間,管他用什麼方式?


以E大師,跟樂揚建設的"理想"狀況來說,王家願意接受現有條件賣地走人,

當網軍們這樣高調攻擊下,王家竟就此退讓,別說對外界支持者無法交待,擺明自己就是黑的,

連自己人這邊,都交待不過去抗爭是為了啥? 要接受,怎不早接受?

就像樂揚建設328之後,大半都在神隱,因為形象已經毀了! 只能躲在幕後操縱36戶及網軍代言!

表面上,也難以再擺出逼王家就範的態度,反倒是責任都推給市府或同意戶,甚至法院,

哪敢再讓世人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貪圖王家土地而來的! 直到現在還是如此!


樂揚最糟糕的地方: 就是把都更的醜陋面目,徹底公諸世人面前,不管是建商自身做法,

或是都更的可怕制度運作,可以在王家沒有任何同意的狀況下,把你家吃掉!

當全世界都知道王家反對時,政府跟建商還可以硬幹下去!1


其他都更案即便受害者確實也是被逼,好歹建商最後軟硬兼施,還是讓同意書能簽下,維持

都更那張假面具! 所以,樂揚建設從都更第一品牌,變成現在都更第一罪人,沒文林苑案,

台灣的都更不會走到這樣,人人喊打的地步!


ZZZ ing wrote:
想解決文林苑,最好的辦法就是靜觀其變,讓雙方好談好下台,

ZZZ ing wrote:
這件事應該慢慢給它沉下去,

大家才有私下談判及和解的空間,管他用什麼方式?


最好的辦法 ??? 不會吧!? 這下怎麼消防問題公共利益變成不存在的議題了? 那大家從以前到現在是在吵啥東東啊!? 所謂的堅持正義到底在哪裡?? 莫非這一切都只是"手段"?
若然如此...我想最該悲憤的應該是現場的學生吧!?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
最好的辦法 ??? ...(恕刪)
'
那你說最好的辦法是甚麼?

自從北市府縱容樂揚便宜行事後,就不存在完美的解決方法。覆水難收啊!

若你想的出更好的解法,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kuoyuan1 wrote:
那你說最好的辦法是甚麼?

自從北市府縱容樂揚便宜行事後,就不存在完美的解決方法。覆水難收啊!

若你想的出更好的解法,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依法行政!! 不服氣的上法院尋求司法判決! 判決後請遵守! 這就是最好的辦法您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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