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 三 條 建築基地臨接計畫道路或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前,應向臺北市主管建築機關(以下簡稱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指示建築線。但建築基地位於本市已完成市地重劃地區、區段徵收地區或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完成地區,經主管建築機關公告免申請指示建築線者,不在此限。建築基地未臨接計畫道路或未臨接已指定有案之建築線者,應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指定建築線。建築基地未臨接建築線,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其出入通路無礙通行者,得申請建築:一 臨接廣場等永久性空地者。二 隔河川、水道或溝渠、綠地以臨接建築線者。----------- 建築線不是藉口吧------------
cai.za wrote:.王家如果被排除過個幾年旁邊蓋起大樓採光 隱私都沒了這樣好像還比較虧王家當初跟建商好好談搞不好可以拿到更好的條件現在被政府這樣一搞奇蒙子應該很差不過王家也不要太傷心在台北市有這麼多間房一樣還是很有錢拉..(恕刪) 如果建商擺明了有市府當靠山 為什麼要跟王家好好談?就這個價錢 愛要不要 不要程序走完後就拆房子了有點常識好嗎?
房子都拆了 如有法 . 理 . 情 上確定有錯 現在應該馬上凍結禁止動工行政單位是否有違法建商是否有違法官 . 商 是否有利益違法須以更高單位以 特案 處理細細詳查 甚至詳查都更案法令是否有卻失 及不公處 好做往後的修正希望能馬上凍結禁止動工 不然等動工了 一切成定局 與論的壓力也沒用
crab69 wrote:把王家排除,建商容積...(恕刪) 三百坪 當初預售時每坪售價四十三到四十八萬元300X48=1.45億(王家提出的是以現值的60萬算的 別被騙了)根據兩年前的估價師4號公報 台北市每坪營建成本最少22萬300X22=0.66億 1.45-0.66=0.79億根本不到王家提出的1.8億(他那沒算入營建成本 而且還是採用現行的售價)那300坪 建商利潤也才7900萬 建商給了7000萬 王家要求要2億真的不貪心嗎?真的沒差多少嗎?
qc2588 wrote:希望能馬上凍結禁止動工 不然等動工了 一切成定局 與論的壓力也沒用 ...(恕刪) 我看到的只有談話節目拿來當談資,綠網民拿來發洩總統敗選的悶氣。立委們則還是在立院忙著玩美牛,連報紙也沒一面倒的認為強拆違法,那來輿論壓力?如果說這邊發文多,就代表有壓力,那也太看的起這裏了 .....
關於王家兩戶「建築線」的問題先前北市府有說(我記得是聽飛碟午餐都更處處長講的)已經請王家簽好「切結書」倘若不參加都更日後有重建上的困難將自行負責也就是說的確日後改建或重建會有建築線認定的問題但不必然是劃作都更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