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來說:
"鑽石"很高貴, 一般平民老百姓三餐都有問題了哪敢奢望? (就好像咱在看上億豪宅, 可望不可及一般)
難不成政府拿國民納稅的錢買了2000顆一克拉鑽戒, 送給幸運抽中的中下階級, 就想要把鑽石"去標籤化",
您不覺得整個思路邏輯匪夷所思嗎?
要建社會住宅當然很好, 問題是一定得蓋在天價地段才叫社會住宅嗎?
咱社會需要社會住宅的無殼或中產(收入中下)階級, 豈止2,000戶,
先不談原地改建成公共設施這種錦上添花的做法 (畢竟這地方會有天價, 可能就是這類型的東東太多所致, 要蓋
也蓋別的地點), 如果直接賣掉這種天價地段, 就依中時媒體所預估的, 政府可以從財團直接進帳1,000億,
在別的交通方便有捷運的地方蓋社會住宅, 或是把錢拿來補貼沒有抽中社會住宅的升斗小民,
一個月一萬連續補貼15年房租, 換算一下每戶等於資助: 180 萬 (12(月/年)x1(萬/月)x15年=180萬)
將近可以補貼 56,000 戶, 這樣直接受惠的家庭數, 大約是蓋小帝寶型的社會住宅的 28 倍, 錢得用在刀口上,
當然, 真正大幅度落實社會住宅的普及性, 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根源, 補貼僅能當作是建設過程中的配套措施...
就這決策來看, 個人不認為是政府主事者腦筋或計算能力有問題, 應該只是選舉前拋出的政治支票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