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ringc wrote:
YES!!但我會加註...(恕刪)

三樓以上還有陽台外推,鐵窗,二次施工
從消防法規到建築法規
哈!這地區真能搬出來一條條檢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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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屬住戶私人活動範圍的改裝, 不會影響週遭的居住環境,也不會產生噪音,人流,車流,油煙與垃圾.
一樓的違法營業,對週遭居住環境有重大負面影響.

當違法行為與範圍,政府只能取其重,優先執法.

就像頂樓違建加蓋是違法,但全國皆有,無法全面拆除. 因此定下了處理原則, 沒有同棟住戶檢舉與要求的情況下,舊的違建 "暫緩拆除". 新的頂樓違建,即報即拆.
前一陣子不在台灣回國後又有些累 即使住得很近還是過了快一週才去夜市看看
順便跟一些老闆聊一下

師大夜市的問題在於一樓店面的屋主與所謂"仲介/2房東"
實在搞到天怒人怨以後才被當地住戶報復

其實倒楣的是做生意的人與當地住戶

老實說10年前師大夜市跟永康街的街況大概差不多
現在比較一下 師大夜市真的比永康街的熱鬧程度好太多了
當然了這幾年永康街附近(特別是麗水街)
受到捷運工程影響也是苦哈哈 但租金水準還是可以接受
正永康街門牌的店租還保持在5萬上下(小一點的店)大一點的也不會太離譜

但師大夜市裏連巷子(非龍泉街與師大路門牌)的幾個餐廳都被敲20萬以上
我媽聽到店租20萬 可以讓多少人在家待著不用上班就有錢花呀 很羨慕
那個店面有多大 其實也不會超過40坪的使用空間 30-40位客人就客滿了

跟我聊天的老闆說8-9年前開始做生意的時候店租才"5"萬塊(跟永康街差不多)
現在要20萬 為了求生只好把一半前面的店面轉租給賣衣服的攤子與店舖(少5萬塊支出)
老闆說 她們的房東還算好的 有人出30萬要租這個地方(可以切成兩個店面各租15萬)
房東沒有因為這個太好的提議把她們趕走 轉租給這些2房東
只是店租成本從5萬變成15萬 收入有沒有增加太多(師大夜市的餐飲也是很競爭的)
其實店租成本已經搞得這裏很多店都快撐不下去了

這次要趕走餐廳的風潮下 其實很多餐廳早就快撐不下去了
乾脆就關一關門或是搬家算了
我問老闆 這裡的房東住在哪? 板橋 果然都不是當地人
大部分這裡的店面房東應該都不是當地人
要不然怎麼會只有可憐的店家出來求情呢?
賺得肥滋滋的房東也不住在附近怎麼可能來聲援(連里長的投票權都沒有)

沒有同理心也不管住在當地人的感受是這次抗爭的真正原因
老實說師大路附近的巷弄狹小住戶複雜 都更也困難 沒甚麼豪宅案好推
住戶也只是圖個生活上的寧靜罷了
那裏大都為2房東......
連外牆都可收租金!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前一陣子不在台灣回國...(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依法針對違規商店開罰就好 不是這樣一網打盡
浦城街商家本周可能就會收到第一筆的六萬開罰,若第二次開罰,店家與房東皆要罰十五萬,第三次皆罰三十萬.....

房客違規怎房東也被連累?

realeric wrote:
依法針對違規商店開罰...(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lienly2 wrote:
浦城街商家本周可能就會收到第一筆的六萬開罰,若第二次開罰,店家與房東皆要罰十五萬,第三次皆罰三十萬.....

房客違規怎房東也被連累?


因為房東有選擇房客的權利
都已經知道在住宅區,六米以內路寬的地方開餐廳是違法時
還把1樓房子租給餐廳業者當然是共犯

租約沒到期可以協議提早終止租約
罰款只是逼房東也出來解決問題
了.

師大商圈內部分店家不滿台北市政府未積極協助溝通,2/23中午將有近卅家餐廳集體「歇業」,並將在門口張貼心聲,向市政府陳情,同時也讓居民、學生感受「感受商圈消失 沒飯可吃」的不方便, 但晚上就會營業。

不過,師大三里自救會長劉振偉則說,商家提早歇業,正好可以讓居民體驗清靜家園,也不會有人因為這樣就「餓死」。


魯魚斯 wrote:
因為房東有選擇房客的...(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Jackson_H wrote:
由當地商家自組的「守...(恕刪)四、營業時將維持門戶關閉,減少店內音樂、聲響等影響居民;五、改進設備,加裝靜電處理機與油水分離機,處理油煙及廢水問題。柯先生表示,明天下午2時將「自發性卸招牌」,龍泉街大部分商家都將配合拆卸,希望以自律行為換取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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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以前,樓上住戶請一樓店家改善, 大概會被嗤之以鼻.

現在要被勒令停業了, 忽然願意不計成本,做出巨大改善. 以前怎麼不敦親睦鄰 ?


這個世界就是兇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人。

aaronnn wrote:
都違法了還在發起自律行動, 真醜陋的臉!!!


那全臺灣的黑道都應該發起自律運動才對,這樣黑道就可以合法??
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在巷子裡開餐廳是非法的,那當初要申請開店時不是要在市政府申請
那時都不用檢查一下地址嗎?
還是只要繳交規費就能開店

一開始查核不嚴格,開店投資下去了才說是違法的
那是不是公務員也有疏失的責任
至少公務員也要先懲處再來對餐廳開鍘
這樣能不能當作是公務員疏失造成人民財產損失而申請國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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