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ando wrote:
你的說法根本就是不倫不類
王家是無償被合併的嗎?他們可以分到五戶,五車位和補償金,請問哪裡有損失?王家拒絕合併卻又不肯付出任何代價,804被他無償使用了那麼多年怎麼沒聽王家說過一聲謝謝?占別人的便宜還一付理所當然根本就是無恥好不好?
何況這還是完全依照法律程序去進行的合併都更,哪裡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他們當然有權決定自己的財產該如何支配,但前提是要合乎法律規範
王家這種損人不利己的價值觀根本沒甚麼好支持的
照你這麼說
把人家手砍下來
賠義肢接回去就好....
透天厝的土地價值
恐怕不是集合式的大樓可以比的..
集合式大樓
每個月管理費,公電公水費...繳起來很可怕
而且還要跟外人一起進出
我家沒開車,結果你送我五個車位
害我每個月要繳好幾千塊的車位管理清潔費...
玩人也不是這樣..
何謂損人不利己??
王家自已的房子自己的土地,有義務跟別人分嗎?沒事你要他們要付出什麼代價啊???
而且建商早就知道王家不願意一起都更,卻擅自將民眾土地劃入自己的範圍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請問法律就沒有瑕疵?至少都更法已被點出是有問題的..
不是只要照法律走就是合情合理的好嗎?
那政府規定法定瘦肉精含量可以10%,結果你去買一個含9%授肉精的吃下去就會沒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