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都更每個人都有意見,...(恕刪)
其實都更這玩意兒, 本來就是要政府出面去擺平利益關係....
否則誰願意相信主持者? 以現在都更來說..
我們那些建商, 願意把跟所有住戶談的條件老實攤出來看嗎?
不願意嘛! 因為建商跟住戶本來就是諜對諜, 賊對賊! 黑吃黑...
建商挖多點, 住戶就拿少點了, 住戶要是每個都跟文林苑王家那樣敢要敢拿..
建商要賺什麼? 這種先天缺失要是不能解決, 台灣的都更永遠烏煙瘴氣, 沒完沒了...
如果一定堅持都更要私人去玩, 那麼, 住戶間及建商的互信基礎一定要很夠, 再者, 要有相當"整體"
的利益概念, 否則, 任何一方都試圖把自身利益最大化, 那實際上搞下去就是叢林法則, 不是你吃人..
就是人吃你.... 大概除了房子倒掉前, 很難談出共識....
像現在的都更, 差不多要把所有人都擺平才能進行... 否則審議會那關就過不了了..
更讓都更案要通過, 難度加大許多....
政府一開始面對都更, 就是那種"拋出骨頭(容積獎勵)給建商及住戶撕咬"的心態..
反正你們自己開幹開鬥, 我公務人員樂得一身輕, 介入根本吃力也不見得討好..
可是沒想過, 這麼龐大的利益放任老百姓去自行對幹, 後果會是什麼?
像現在文林苑這麼一鬧下來, 有幾個人還能完全信任建商的? 沒有信任, 如何辦事?
難道要放任建商或一些主持人, 誘拐, 詐騙住戶加入都更嗎?
本來台灣找建商來主持都更案, 就是天大的錯誤! 很簡單! 它是當事利益者, 又是財團及大公司..
除非你找神仙來當董事長, 否則哪家公司不會趁勢替自己多撈點錢... 一坪地多報個幾千元..
整體就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進帳... 反正估價師是自己找的, 只要不太離譜, 住戶敢說啥?
這麼簡單的錢不賺, 還在那邊苦哈哈賺蓋房子的苦力錢? 笑話!
只有政府親自下場做, 才能相對保障都更的公益性,必要性及公正性..
畢竟政府貪你錢幹啥? 有一毛會進口袋嗎? 認為政府不可信任的人..
怎會認為建商可以信任? 餅就這樣大, 就是建商跟你住戶們在分, 如果你能拿100萬..
可能只拿50萬嗎? 台灣有什麼良心建商? 甚至公益建商嗎? 沒有嘛!
那住戶會怎想, 建商就會怎想... 哪個人不想鑽營多撈?
把都市更新這重要問題, 當成公共利益如蓋捷運, 公園般的公共建設...
政府或轄下非營利都更機構主持一切, 讓建商歸建商, 只負責蓋房子...
百姓跟都更單位的權利變換協議完全透明甚至可公式化, 那就可以最大程度減少都更問題...
建商不必整天被人罵成黑心或強盜, 住戶也不必被罵做釘子戶, 不懂法律, 只想換房子的人..
只要一切公開, 一清二楚, 也不怕該屬於自己的利益被吃掉! (給誰吃?)
這樣才能真正慢慢建立起老百姓對都更的信任度, 甚至必要時要強制進行也可以辦得到...
不過如果讓建商真的退出都更的主持工作, 大概建商又得抗議了... 少了條吃人的管道就是...
人都會想吃人了, 如果建商不想吃人, 那該改行當慈善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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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市更新, 沒有合理的權利變換機制, 由建商來主導進行, 而建商是理所當然既得利益者..
所以都更法越玩, 就製造越來越多都更受害者....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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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z wrote:
只怕一切公開透明 政...(恕刪)
一旦政府把都更直接界定為公共利益, 直接主持..
那麼你想盧也是沒用的, 政府不可能多給你錢, 因為所有的利益都是公開的...
現在台灣建商搞的這套, 政府是不可能照辦的..
要A錢, 那進帳會進私人帳戶嗎? 想多給你錢, 那可能不公開嗎?
一旦公開, 等於政府把自身信用及公信力用力踩下去! 就等於廢了自己..埋葬了都更..
只要政府還有點政治頭腦, 這種事斷不可為, 因為局勢不允許你這樣幹..
其實任何政策或手段, 一定有人抗議, 哪怕是捷運要徵收土地也一樣..
可是, 政府是要直接對整個國家及百姓負責... 所以必要的強制動作是可以接受的..
抗議是一定有的, 問題是社會大眾買不買單?
光是這點, 就比由建商主持數人頭多數決, 自行決定要怎搞都更還強得多了!
現下的都更, 老百姓會信任建商嗎? 絕不可能, 這不是因為老百姓貪! 而是本來就不可能的事..
大家都知道百姓會想貪, 難道建商不會貪? 都更制度給它那麼大的權力去搞強制多數決..
及主持權利變換機制, 最好建商都是道德家開的! 很遺憾, 他們只會比一般百姓更貪更惡劣!
我支持政府公辦主持都更, 不是台灣的政府真的那麼可信, 而是, 本來這樣制度下..
就有很多現在這種民間都更沒有的先天優點... 同樣能力及道德素質的人..
擔任政府非營利都更單位主持都更比較有利都更? 還是去當建商旗下都更單位主持都更較好?
應該是不言可喻的... 現在台灣的都更, 根本還談不到真正的信任問題..
而是先天上就請根本沒資格也不可能被信任的人, 來主持都更, 不失敗,難矣!
請法律系畢業生來當法官主持正義, 未必能真正主持到正義, 同樣可能會搞得一團亂甚至烏煙瘴氣..
可是, 請個土匪頭子來當法官, 主持正義, 那就是根本上的錯誤, 用膝蓋想也知道後果..
我們的建商就剛好以土匪為代名詞...
唯一的問題是: 公辦都更這不是簡單的事... 政府是註定要進廚房被燻死的...
ujma wrote:
台灣土地是私有 政府...(恕刪)
土地私有就處分不得? 沒這回事, 公共建設就可以這麼做..
我就是主張把都更變成公共工程來進行..
該做的, 一個都跑不掉, 不該做的, 你十萬人來聯署也沒用!
況乎幾個建商...
既然把都更定義為"公共利益", 就要照公共利益的做法去做...
難道請土匪建商去主持都更就叫公共利益?
你能想像台灣的捷運, 是由政府請包商主持路線規劃及土地徵收, 想圈哪裡就圈哪裡..
想收買多少人多數決玩掉你就玩掉你的"公共工程"嗎? 很遺憾, 現在的政府就是這種幹法!
本來這類事務做起來就是像共產國家了, 不然像現在這樣讓建商運作強制多數決..
當然不是共產國家, 而是.... 土匪國家......叢林法則與無政府狀態... 328之前..
政府懶惰不作為, "敦請"土匪建商擔任運作一切利益的都更案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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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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