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
因為樓梯現在不能登記在專有的主建物坪數內,只能登記在公設。
樓梯不是你家專用的,登記在你家的專有部份的主建物坪數,
然後給全棟的人走?這不合理吧!
...(恕刪)
+1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恕刪)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一些問題建商不肯正面回應坪數問題,原陽台三坪多,改建後變一坪多,那剩下一點多坪是補到室內坪還是公設坪,建商不願意給承諾,還有樓梯和防火梯的問題,原權狀樓梯都是算在室內坪內,他現在將樓梯坪數獨力計算在公設內,這樣室內坪就變小,問他根據哪條法院依據這樣規畫,建商答不出來,都發局也回答不出來,地政單位說是建商的問題。
以上加起來就約四坪的空間,難道我不需爭取嗎?
改建完總坪數變大,但是室內空間比我現在還小,誰願意跟他改建,我要的是室內坪不需要太多的公設坪。
都發局目前都更的態度,沒有100%就不會審理,就算99.9%也一樣。
我這裡是連第二階段都沒辦法通過,根本不用談選屋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一些問題建商不肯正面回應坪數問題,原陽台三坪多,改建後變一坪多,那剩下一點多坪是補到室內坪還是公設坪,建商不願意給承諾,還有樓梯和防火梯的問題,原權狀樓梯都是算在室內坪內,他現在將樓梯坪數獨力計算在公設內,這樣室內坪就變小,問他根據哪條法院依據這樣規畫,建商答不出來,都發局也回答不出來,地政單位說是建商的問題。
以上加起來就約四坪的空間,難道我不需爭取嗎?
改建完總坪數變大,但是室內空間比我現在還小,誰願意跟他改建,我要的是室內坪不需要太多的公設坪。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