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最大的障礙來自民眾的貪得無厭


lulalla wrote:
因為樓梯現在不能登記在專有的主建物坪數內,只能登記在公設。
樓梯不是你家專用的,登記在你家的專有部份的主建物坪數,
然後給全棟的人走?這不合理吧!
...(恕刪)


+1
看到這麼多人說都更談了這麼多年沒下文

小弟家最近就快【都】完了

從談到蓋完10年內 (大概8年上下,談四年,蓋4年)

都更談不談得起來取決於建商與地主的態度

當然一定會有人比較貪心,這就看建商有沒有心去處理

我所說的有沒有心未必是真的給他多一點,有時實間也會給貪心的人一些壓力

記得若要凹,千萬別當最後一個,倒數幾個是可以考慮的

只要有一方擺明要吃多一點,很容易就破局了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建商也沒那麼好賺,除了承擔風險,一堆有的沒的事都要處理



政府流程跑太慢,要請議員去催一下

蓋房擾鄰,這也要去按耐一下

蓋房被檢舉噪音,罰單數十張,就算知道是旁邊的鄰居,也不能怎樣,三節大概還要去送禮

預售代銷抽個5%上下

還有一些有的沒得.........都是要花錢的


我相信還很多看不到的花錢地方,賺得多,風險也很高,如果真的這麼好搞,人人都自己蓋就好

如果要看建商是不是當真要都更

1.建商會常常出現在你們附近,且常碰面.一個月應該也會出現個1-2次以上
久久才出現一次的,這看看就好
2.三節一定會帶禮來拜訪

別PM問我,我這帳號很少登入


祝大家都有安全的新房子住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恕刪)



了解, 請問你們的都更案是協議合建還是權利變換?


我們這邊的情況是今年六月初, 台北市都發局發函通知,

事業計劃公開展覽為期一個月, 同時舉辦公聽會, 在這之前,

已簽第二階段同意書的有 89.x%, 在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展覽後,

已簽第二階段同意書的變成 79.x%, 因為大家在接到都發局的函件通知後,

才知道, 已簽第二階段同意書的地主, 在公開展覽期間內, 沒有表逹反對意見,

在公開展覽期結束後, 不得任意撤銷同意書(除非兩造同意), 所以有些地主嚇到了,

具狀存證信函至都發局及實施者(建設公司)申請撤銷同意書,

所以才變成現在已簽第二階段同意書的地主只剩 79.x%,



因實施者承諾, 如果申請的容積獎勵, 無法逹到每戶室內一坪換一玶, 加一個車位的話,

就會放棄這個都市更新案, 只能說目前相信實施者這個說法的有 79.x%,

至於都發局的說法是, 事業計劃公開展覽期結束後, 同意比例有過門檻(75%),

程序就會繼續!


如果你是店面的屋主,你願意換成不是店面的樓層嗎?將心比心,你住新房更舒適賺到了當然願意,他們失去店面損失很大,當然不願意,建商要都更看上也是他們的店面!

qba5135 wrote:
如果你是店面的屋主,你願意換成不是店面的樓層嗎?將心比心,你住新房更舒適賺到了當然願意,他們失去店面損失很大,當然不願意,建商要都更看上也是他們的店面!

店面利益產生的原因,
主要還是因為政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不確實,
住宅區的一樓理論上也是住宅,
本來不應該開放商業使用,
你開放了商業使用,住宅區變成了商業區,
所以才產生了店面利益。

在美國,三角窗的房子是最爛的,沒有人要三角窗,
台灣人看起來不可思議對吧!
因為不能做生意的住宅區,
三角窗除了吵、易被車撞、易遭破壞之外,
在居住上完全沒有好處。

有點離題了,純粹是紓發一下感想。
我家住北投巷子裡透天,房子都超過50年了,整排幾十戶都破破爛爛,有幾戶甚至二十幾年都沒人在住了,這幾年也好幾家建商來談,我家人都希望都更可以換新房子住,不然房子都50年了,要裝潢沒個3.5百萬也裝不下來,花個3.5百裝這麼舊的房子又覺得不值得,最近就常聽到住旁邊的幾個歐巴桑在聊天說死都不肯都更......其中還有一個全家在做資源回收。真搞不懂這些歐巴桑怎麼想的,換新房子住有什麼不好?不然新的賣掉附近買舊的住,還有上千萬可以花,也不用辛苦去做資源回收。她們不都更也不是因為條件談不攏,整個很無言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一些問題建商不肯正面回應坪數問題,原陽台三坪多,改建後變一坪多,那剩下一點多坪是補到室內坪還是公設坪,建商不願意給承諾,還有樓梯和防火梯的問題,原權狀樓梯都是算在室內坪內,他現在將樓梯坪數獨力計算在公設內,這樣室內坪就變小,問他根據哪條法院依據這樣規畫,建商答不出來,都發局也回答不出來,地政單位說是建商的問題。
以上加起來就約四坪的空間,難道我不需爭取嗎?
改建完總坪數變大,但是室內空間比我現在還小,誰願意跟他改建,我要的是室內坪不需要太多的公設坪。
都發局目前都更的態度,沒有100%就不會審理,就算99.9%也一樣。
我這裡是連第二階段都沒辦法通過,根本不用談選屋


我的看法是土地面積是不變的.會變的戲法是出在容積上!很多都更案例的實施者一開始應該都有講一句
"把餅作大.共同分享"~一般有計容積的坪數.能申請到手的幾乎是固定.既然是固定?那如何把餅作大?
就是從大小公設+虛坪上去灌水!以梯廳來說.政府有規定梯廳+陽台15%可免計容積.換句話說這是送的~
而消防法又規定梯廳走道要淨寬2米.你若要大陽台?那就去縮走道.縮走道還要合消防!你可別小看這陽
台啊.他的單價跟你室內坪單價是一樣的!更狠的乾脆不做陽台.給你雨遮+花台!也是一樣價錢~再狠的
整棟建築物外圍繞一圈土星環.通通算你室內坪價錢不打折!內政部後來規定.雨遮可登記但不能計價~
那建商就依比例反加在原本單價上.假設原本80W.改成85W~那這樣都更到底划不划算?那就看你自己
怎選擇了!所有的虛坪也好.灌水也罷~所得的利益全都回歸在"共同負擔"內~所以實施者會依估價師
換算你更新後所分配的"坪數"!從來就沒人會說更新後分到的是"實坪"而不是"虛坪"~

不過算一算這你也不一定吃虧!看你是要分房子還是要分錢.分房子你就吃下這虛坪.分錢你就拿走
別人買虛坪的錢!各取所需而已~看你自己認為哪一項划算!有透天的不想參加建商都更就自己整建!
還是自己能力足?就找鄰居自辦都更.沒有人能說都更到底好不好.這要看你用什麼方式去面對他 ~

PS:灌水的虛坪有時候也未必是單方面的.假設你所分到的房子以後要轉手賣勒?你難道甘願可賣50坪
房子.自動降為只賣40坪{實坪}嗎?這就要考驗人性貪婪的問題了 ~

你能連結"都發局"說要100%才審理的資料來看看嗎?我很好奇"都發局"敢這樣放話耶!

lulalla wrote:
店面利益產生的原因,...(恕刪)


lulalla wrote:
店面利益產生的原因,
主要還是因為政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不確實,
住宅區的一樓理論上也是住宅,
本來不應該開放商業使用,
你開放了商業使用,住宅區變成了商業區,
所以才產生了店面利益。
在美國,三角窗的房子是最爛的,沒有人要三角窗,
台灣人看起來不可思議對吧!
因為不能做生意的住宅區,
三角窗除了吵、易被車撞、易遭破壞之外,
在居住上完全沒有好處。
有點離題了,純粹是紓發一下感想。


這要看自己住的社區團不團結嚕!原本赫赫有名的 "師大商圈" 不是也把店家趕出住宅區了嗎?

檢舉吧 ! 趁現在選舉火熱中 ~

Drango wrote:
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一些問題建商不肯正面回應坪數問題,原陽台三坪多,改建後變一坪多,那剩下一點多坪是補到室內坪還是公設坪,建商不願意給承諾,還有樓梯和防火梯的問題,原權狀樓梯都是算在室內坪內,他現在將樓梯坪數獨力計算在公設內,這樣室內坪就變小,問他根據哪條法院依據這樣規畫,建商答不出來,都發局也回答不出來,地政單位說是建商的問題。

以上加起來就約四坪的空間,難道我不需爭取嗎?
改建完總坪數變大,但是室內空間比我現在還小,誰願意跟他改建,我要的是室內坪不需要太多的公設坪。我第二階段沒簽,因為...(恕刪)


有時如果跳出來想想,有人一坪要拿回5坪才要改建,有人一坪要拿回6坪才要改建

如果因為這四坪願意再換另一個建商是否願意等待???等待的時間???

一個人大概一輩子可能才碰到一次老家改建.值得嗎?划算嗎???

改建得起來才是真的,蓋不起來算再多其實也沒那必要

當然改建完比原本的小基本上就不用同意了

如果到最後整合的差不多了~ 那四坪我不覺得建商不會妥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