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kevinniba wrote:
感覺這裡聲援王家的都像是每個都更案裡的那少數的地主

疏不知, 大多數的人, 在都更裡, 你會是屬於那95%的住戶的立場

但是在不負責討論區, 每個人都變得正義凜然

如你家是海砂屋, 住不久, 但都更後價值可提高到1.5倍
但是你家旁邊是王家, 有透天, 本來就是比你有錢的地主
但是你會因此, 去幫王家, 犧牲自己的利益?
會在協調會裡, 義正辭嚴的跳出來說, 不要把王家劃進來, 我們可以少拿一些
若因此建商評估後, 認為不賺錢, 我們就不要都更了!?

會就有鬼了

再者, 若把王家換成是郭台銘, 你還是一樣的態度?
(當然, 你若說這樣政府的態度也會變, 我也沒話說)
因為, 正義公理?
王家是貧戶嗎?
是有錢的地主, ok?

每個人捫心自問, 你心中的那把尺, 到底標不標準

至少, 我看到很多網友都會是我們週遭的聖人

多數人都是利己的, 請不要否認這個事實
若課資本利得稅, 若你是這些高所得的人, 靠買賣股票房地產賺大錢
你會說, 為了公平正義, 這樣做真的很好?

在都更中, 這公平正義的拿捏
若你自己也做不到
也就不用言行不一了...



感覺很多網友不是那95%...

但若將來有機會這些網友就是那95%的其中之一,卻遇到像今天的場面,他們是要如何自處...
管妹...是誰啊?

swdawebber wrote:
整件事件只要建商重新規劃,
把王家排除在都更範圍外,都更戶的區域做都更。
這樣不就可以讓要都更的住戶和王家雙贏嗎?
所以整個拆除事件,不是為了保護"95%"都更戶的權利。
只是保障建商的利益而已。

如果是為了都市市容整齊。
奇怪了,那麼多違建,要拆說經費不夠。
要捍衛建商"利益",要拆突然有經費了,執行力好強呀。


奇怪了,建商賣房子爽賣多高就賣多高。
一堆人說這是市場機制,你不爽不要買就好了。
(我也是這樣覺得,反正都有房子住了,頂多不換屋)
現在你的房子是,建商爽圈起來就圈起來拆掉。
爽怎麼賣就怎麼賣。真是太好了呢。

所以我懂了,政府不會保障你的財產。
只會保障建商的利益而已。
哪一天我家附近想都更。
只要附近"大多數人"同意。
建商爽把你家圈起來,你家就要被拆了。
我真的懂了。


上面標紅色的點事我最無法理解的
感覺市府公權力被建商利益給蒙蔽了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arthur888 wrote:
我看很多人都在談,是...(恕刪)


寫的非常好,看來是最公平正義的.
不懂都更的人大多數人應該都會支持這種論調.
只要是略懂都更程序的人,應該都不會站在王家這邊.

若是認為都更條例有問題,那是修法的問題.
而不是定了遊戲規則卻假公平正義之名,不遵守規則.
況且板大能明確指出法律哪一條是不對的嗎?
要怎麼定才對?

公平正義不是只有在王家這邊.



JIN DER LAND OFFICE
cwt wrote:
上面標紅色的點事我最...(恕刪)

你以為拆王家是誰買單~

alex_stone8190 wrote:
可以呀!你搬去"好市...(恕刪)


問題是他買不到四折價啊。


musicjerry wrote:
2.王家到底知不知道...(恕刪)


你的假設不成立捏~因為他們確實知道喔!

jlai wrote:
這可真是奇聞了,又不...(恕刪)



去看一下地號吧

它是屬於袋地(被包圍)而非隔壁

週邊的地主要參加所以才被劃入



堅持拔除釘子戶,堅持消滅阻礙進步守舊派,推崇政府魄力,不能讓台北市變成貧民區.
哈哈 別把自己的價值觀硬套在他人身上 也別因滿足自己價值而跟這政府一樣的野蠻!!

dudance wrote:
公聽會什麼的真的很可...(恕刪)


正解..明明是我私人的財產,為何要處份可以不用經過我的同意?
而是我不出席就是放棄我的權利?這什麼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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