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1. 照都更法設計, 只要你想搞下王家, 絕對辦得到..
永春案的彭家就是個例子..
彭家為了被多數決收拾掉抗爭十幾年! 你還在睜眼說瞎話?

我就問過版上建商代言人,如果王家跟陳樹菊女士一樣善良無欺..
已經劃王家進都更區域的樂揚建設,會放過他嗎?

...(恕刪)


真的很奇怪,都更法的設計,讓王家的畸零地從不能蓋屋子,變成5房5車位,

從只能蓋到鄰地有消防隱患的違建,變成價值近一億的大樓,

反都更人士,一定要王家的土地永遠蓋不了屋子,又把事實扭曲,不就畸零地的問題根本解決。

一直強調參加都更變成受害者,到底受害在哪裡?

bar0402 wrote:
說真的, 有些建商派還不知死活, 以攻擊王家為能事..
等樂揚最後認清現實讓步時, 看看你家老闆會不會把你這些幫倒忙的修理一頓!!!
鷹犬的下場都很慘... 你知道嗎? E大?

Erichuangtw1980 wrote:
奇怪的是,對於都更受害者聯盟和王家,對不同的意見一定說是建商的人,這已經不叫討論,叫鬥爭了。

世界上,成立的公司,能撐過10年以上的,就不多,樂羊如果沒有本事處理好民粹,很可能過不了這一關。


老實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b大好像不鬥爭不抹黑別人
您的討論就進行不下去
現在版上你所謂的建商派
每個都是拿證據跟你講道理
你卻自顧自的一直抹黑影射
你說別人是鷹犬要不要問一下大家有多少人認同
話要講的好不是講的多
又不是小學生作文比賽
講道理要讓人家認同
不是只有自己在爽而已
你的論述跟直銷的手法很類似
不管別人提什麼證據質疑什麼
答案都是建商派 官商勾結 都更惡法
無線迴圈在replay

Erichuangtw1980 wrote:
真的很奇怪,都更法的...(恕刪)


奇怪! 讓你家蓋房子是王家的責任?
你怎不把你家產全部捐出來做公益? 有公益價值那是絕無疑慮,沒人敢懷疑..
建商派又認為只要公益通通可以強制.... 你不捐還不行哩!!!
講這話你不怕被雷劈死?
就算是工讀生, 也不該這麼不要臉! 哪怕建商還真就是這麼不要臉!

本來你就不該把王家納入都更範圍, 王家真的沒有表示同意..
這是樂揚建設非常清楚的事實, 只是樂揚就是打算利用法律硬幹而已..

現在這條法律被認定爭議很大, 凍結不敢玩了..
那麼你就回歸原點, 尋求排除王家的辦法, 我不是問過...
如果王家跟彭家一樣一路反對到底, 你樂揚會不會放過他?

現在就是真正檢視樂揚建設誠意的時候了.. 你肯做, 政府不依, 不給你建照..
那至少你還交待得過去, 可以說要另尋他法, 不肯做, 不肯變更設計.. 排除王家都更..
那還說啥? 是不為還是不能? 答案還不清楚嗎?

我說過, 不要把人當白癡... 事實是怎樣?
你清楚, 我清楚, 版上業代朋友們也很清楚啊!

----------------------------------------------------------------------------
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




跟不要臉與不講理的人說道理就像對牛彈琴一樣
就像今天新聞理面的故事
一位顧客光明正大從別人推車裡面拿走他需要的商品
還能振振有詞說東西還沒結帳所以大家都可以拿
另外
到底b大幾時要推翻政府
畢竟你自己發文說過法院有問題
官員有問題
又說法律可以不遵守
那不推翻政府還真的難以達到你的理想
kkmr wrote:
跟不要臉與不講理的人...(恕刪)


本來你就不該把王家納入都更範圍, 王家真的沒有表示同意..
這是樂揚建設非常清楚的事實, 只是樂揚就是打算利用法律硬幹而已..

原來你就認可這種你家旁邊100個低收入戶, 可以跟你共產的這種"公益法律"?!!!!
我也沒辦法了....

我只針對不合理的都更法表示反對及反抗, 這也是這次社運的主旨..
這跟推翻政府可差遠了, 連政府都不敢這樣指控我.. 司法我也只是懷疑而已..
這是不平常或不可以的事嗎? 請不要胡亂加料指控我...!!!

其實若以和解的觀點來看...
現在版上諸位建商派 做的都是幫倒忙的事....

--------------------------------------------------------------------------
台灣的都更法, 名為公益, 實為圖利私人, 以建商, 炒家及精華區住戶為主...
都更以圖利為目標, , 不是根據必要性, 而是根據"可否獲利"為成案標準..沒有公共利益..
政府公權力不應介入民間圖利行為... 多數決及強制拆除是沒有正當性的
-----------------------------------------------------------------------------
現在是無法反駁所以開始人身攻擊嗎

Louisvuiton wrote:
老實說有理走遍天下無...(恕刪)


請提出讓人認同觀點出來

bar0402 wrote:

本來你就不該把王家納入都更範圍, 王家真的沒有表示同意..
這是樂揚建設非常清楚的事實, 只是樂揚就是打算利用法律硬幹而已..

...(恕刪)


王家沒有表示同意的證據在那裡,

既然不加入都更,又不書面拒絕,又不和建商協調解決畸零地的問題,

都更過後,從打官司開始,又不斷公然欺騙,

請問bar0402,目前王家和都更受害者聯盟的聲明,

關於不知情無法反對,關於畸零地,關於5億陳情書,關於建商對獲利,

你能指出有那一個是真的,

為什麼提出自己受害的證據,都是謊言。

你一直說建商欺負王家,證據在哪裡?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沒有表示同意的證...(恕刪)


你應該說: 王家表示同意的證據何在?
這是場交易耶, 你不拿出"交易成立"的證據, 卻叫別人拿出"交易不成立"的證據?
會不會太扯蛋?

那麼, 請問36戶跟樂揚簽約是簽假的啊? 反正只要沒表示反對就算同意啦!
簽約不是多此一舉?

至於王家說謊的問題, 我不覺得跟這次解套有關..
甚至跟我反對"公權力濫用"也沒有關係, 我沒有必要幫他們背書...
這是你要去找他們要答案...

不過就算他們說:我都是騙你的, 又如何?

並不是他們都很黑,你就可以用不合理的法律, 去強奪他們家土地耶!
你還不懂為什麼政府不願意再涉入此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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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都更法, 名為公益, 實為圖利私人, 以建商, 炒家及精華區住戶為主...
都更以圖利為目標, , 不是根據必要性, 而是根據"可否獲利"為成案標準..沒有公共利益..
政府公權力不應介入民間圖利行為... 多數決及強制拆除是沒有正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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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wrote:
你應該說: 王家表示同意的證據何在?
...(恕刪)



至於王家說謊的問題, 我不覺得跟這次解套有關..
甚至跟我反對"公權力濫用"也沒有關係, 我沒有必要幫他們背書...

...(恕刪)


如果不加入都更,不提退出,不去解決畸零地排除都更違法的問題,

其實就是讓都更案停擺,王家兩個建築碩士怎麼不會不知道,

建商沒有王家的白紙黑字,如何進行排除王家的動作。

今天法律有規定時間和機制讓王家去退出都更,王家不進行,都更通過才謊說不知情無法反對。


不守法,事後才要別人違法,這就是關鍵。
肥貓宅男 wrote:
現在是無法反駁所以開始人身攻擊嗎

請提出讓人認同觀點出來


你也好笑你都沒提出觀點

憑什麼要求別人

要看觀點我前面就發過你不會去爬文

還是說我發文要經過你的恩准

看你回文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不會還是個學生吧?

如果是還跟你認真那我真是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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