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回應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案


小沙皮 wrote:
我想我可以回答為何建商不把王家畫出範圍外: 因為都還沒開始都更, 預售屋已經賣完了! 也就是說, 經賣完了, 想重劃也來不及了..(恕刪)


賣預售屋前應該是已拿到建照,所以建商有勢無恐.所以根源問題應該還是在發建照者的身上.而發建照前的都更審議到底怎麼決定的?這更是關鍵中的關鍵.
此關鍵中王家明確表明都更異議,但都更審議者說王家不表異議?這實在是一場羅生門.

k.k2001 wrote:
圈地?
在地球,台灣好像整個都被人給圈走了

這就是國際現實,這就是社會現實


這個比喻很有趣

從不同格局看事情會發現本質都是一樣的
coolljeremy wrote:
第一
都更是不是應該全部由政府執行而不開放給建商申請
而且全部按照坪數計算賠償屋子的坪數然後一樓店面再給予相對補償


光是這一點,就是非常非常的難,你去了解一下何謂建蔽率,何謂容積率,再來談!!

再者,每塊地區容積率本就不相同,硬要給低容積率的住戶更多坪數

這就是"圖利罪",每戶多給個4-5坪,在台北精華區可能就是5-6百萬的價值!!

再者,我能想到的就是建商跟政府勾結,我想你絕對不希望看到的!!

都更之複雜,絕非沒有經歷的人所能想像的!!

都市更新
其實最大的獲利者 是 地主
這個案子 沒有人能夠確認地主是不是貪婪的
但是
市政府強拆是粗暴的 實在讓人痛心
都市更新 應該高高興興的 地主等蓋好新房 住新家 這是好事

電視新聞一直在討論
本案
問題在於 為何王家 都沒有搬走 就開始賣預售屋
到底是誰在挺建商
是誰在保證一定會拆不同意都更的王家
這可能是才是問題所在喔..................... 市政府到底是誰幫建商


都更
不是惡法 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應該是高高興興的事情 住新房 財產增值
但是 強拆(縱使有都更自治條例為依據) 就是很不文明的手段

市府以都更為名 強拆 實在是搞臭了都更.........

建商也不聰明 也搞臭了自己的名聲吧 ...........

手法 很粗




以前阿扁拆14 15 公園的違建 就被罵死了
過了幾十年 文明進步的台北 好像 沒有進步 一樣的粗暴

從阿扁市長 到 現任國民黨的市長
讓我們看到 應該無關政黨 最重要的是手法應該文明 斯文 良性的 溫和的


台大城鄉十幾年前在14 15號公園 聲援違章建築的弱勢
今年2012年台大城鄉一樣去聲援士林王家
好像台北 台灣 一點都沒進步 一點都沒有更文明
讓人感慨............................................
亮哥+ wrote:
賣預售屋前應該是已拿...(恕刪)

地權還沒拿到就可以有建照?這就真的嚴重有鬼了。
好吧,請樂揚秀建照出來。
這樣才能知道市府、法院、建商誰是唬爛王。
這種現象早已不是新鮮事,土地徵收條例與都市計劃法早已是強姦人民財產的法律,以公益之名,強佔人民財產權,把公益無限上綱。
桃園的中正藝文特區,真正用來作藝文用途的土地有多少,絕大多數都是賣給建商蓋房子。許多法律是政客與奸商用來壓榨百姓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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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上天 來個現世報比較快

選完了 啥狗屁倒灶的事全跑出來
唉..我是來認錯的, 之前沒有看清楚以為這是人性貪婪所致, 誰知這竟然是建商強勢劃地,利用公權力與其他36戶當擋箭牌強拆民房, 台北市的容積獎勵害似乎只是替建商開財富之門..
只要你的鄰居同意,不管你的房子多大多豪華,一律得拆
而且是政府幫建商拆
這不只違憲
已經是強盜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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