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地坪/100戶=5地坪/戶=750萬X2.5%=18.75萬的土地年租金
4000建坪/100戶=40建坪/戶=400萬X1.7/40年=17萬的建物年租金
1.025的20次平方=1.7倍
18.75+16.5=35.75萬/12個月=3萬租金
不過新屋的租金一定要比較高吧算3.5-4萬
前10幾年折舊很高的

如果能推出這種東西
台北市人也不用整天唉叫房子很貴了吧
40建坪X(1-公設35%)=26建坪主建物+附屬建物
這樣夠一家三口住了吧
有人看得懂嗎?

小弟我悟性太低..= =
政府不是要蓋房子來出租給年輕人嗎?
合理的租金不是這樣嗎?
我台北同學說行情這樣差不多
這樣年輕人還要繼續說房子好貴
沒地方住嗎?
不過每個月繳房貸3萬的話
連續繳40年,平均利息2%的話
也差不多跟你直接買下成交價約1300萬的新屋了
好像能買到的
還不到30建坪齁

真的推出政府國宅
那就是政府德政了
畢竟上述的政府國宅租金
還沒算到建商的獲利2成5咧

不用一口氣掏出那麼多錢買房子
分期的小錢
這樣年輕人應該撐得住了吧
土地要租金這沒啥問題吧

建物咧
政府一口氣替每戶掏出400萬來蓋最基本的國宅
如果政府沒蓋的話,這筆錢可以拿去投資
賺取超低報酬2.5%的東西吧
既然政府一口氣出了這個錢,
各位只是分期慢慢攤而已嘛,
40年/2=20年(1.025的20次方=1.7倍)
當然是各位要負責囉
房子嫌貴的話
我想就乾脆蓋一蓋租給大家
這也是不錯的方案啦
跟房東租是替房東養老
那不如向政府租來養政府
大家說這樣是不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了呢?
這樣也不接受的話
那只好自備300萬
貸1000萬直接去買囉
小乖乖333 wrote:
500地坪/100戶=5地坪/戶=750萬X2.5%=18.75萬的土地年租金
4000建坪/100戶=40建坪/戶=400萬X1.7/40年=17萬的建物年租金


500地坪, 要有4000建坪.
不管建蔽率, 整個地坪都蓋滿, 容積率也要到800%, 需要為商4用地, 且地坪要更大.
按樓主計算方式, 地坪=150萬. 剛好GOOGLE到這塊地
http://www.yes319.com/022/showobj.php?t=HF&A1=022&A2=0989211490&A3=0989211490&A4=9
不過建坪應只會有3000坪左右.
不扣公設, 每戶才會分到30坪, 扣了公設, 分的更少.
如果改作商場或樓公樓, 租金應該比更好.

如有錯誤觀念, 請大家多指教. 3Q~
不能搞獎勵容積率嗎
搞下去就有了吧
不然政府就是莊家
他其實要蓋5.6000建坪也ok啊
修一個讓出租國宅無論怎樣都不會違法的東西
就是民間所說的硬幹也行啊
號稱獎勵, 但其實限制條件一卡車...........
有獎跟沒獎差不多........

小乖乖333 wrote:
不能搞獎勵容積率嗎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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