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都更或合建達人,我朋友有一個在內湖捷運站附近的舊公寓,最近有某顧問公司想來談合建都更的條件,這個舊公寓位於12米路上面馬路地目是商三,土地持有大約5坪左右建物25坪無公設,如果要跟建商談合建不出錢,可以要求室內面積28坪加一個車位嗎?
參考公式如下
土地面積*法定容積*公設系數*獎勵值*分配比率=權狀面積(不包含車位)
土地面積=5坪
法定容積=560%
公設系數=1.7(目前公設約30%-35%,預估32%)
獎勵值=1.55(容積獎勵最高50%,停車獎勵最高20%,兩者預估獎勵值55%,其中容積35%,停獎20%)
容積獎勵目前一般約30%-40%,是都更強力爭取項目,惟需多方配合.
停車獎勵預計三年取消.
分配比率55%-58%都算正常(法定容積225%的標準,560%應該可以更多吧,這要問專業人員)
所以依公式計算可得
5*5.6*1.7*1.55*0.55=40.579坪,在扣除32%的公設,所以室內27.59坪,約與你朋友想要的差不多.
但其中還是有很多的變數
如容積獎勵是否能取得55%,如果獎勵值不到55%,那就會變少.
分配比率應該還可以更多,因為房子的建造成本應該都差不多
假設1坪成本10萬,而地主與建商用60:40來分,因為地主不出錢,如此換算(10/0.4=25)下來建商分到的房子等於1坪成本25萬
車位應該沒問題
你可以用這個方式來估應該用多少的分配比率才不吃虧.如果這裡你可以多芬那就可以分更多了.
以上是我們這辦理都更是用來試算的結果
總而言之,建商部會做虧本生意,如果真的有意願,多找幾個建商來談,因該可以談到好的條件,最重要的是地主能一致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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