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tsai0314 wrote:請教各位同族之達人,何謂影響房屋外觀,高樓層外牆上洗洞,或改善玻璃形式(玻璃換整大片,去掉中間之鋁框),是否算影響外觀,各位本人或朋友有類似經驗者,是否可上來一談解惑,謝謝。 基本上從外面看起來你跟人家不一樣,就是影響外觀了(除了室外機,機型不同)因為你可以改的跟人家不一樣其他人也要比照辦理就會每戶都不一樣新屋就這樣報銷價格當場貶值
以法規解釋來說,只要是固定設施物就算影響外觀舉凡鐵窗、洗洞、裝設不同形式窗框等等皆算以上管委會都可以叫你復原且費用自負的(有法源依據)非固定設施物如冷氣主機及管線(這很有爭議,但它其實不被認定為固定設施)以上是照一般內政部公告的定型化規約沒更動的狀況如果貴社區管委會當初有修訂什麼條文就以貴社區條文為準可能有同意您想做的東西也說不定,雖然希望不大還有一招,請召開大會將您的需求排進議程表決,同意就OK註:法源依據為外牆中心線以內屬私有,以外屬共有大樓外牆變更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3/4出席2/3同意這是請執照的狀況,不請的話也是可以用這招
mpig1927 wrote:非固定設施物如冷氣主機及管線(這很有爭議,但它其實不被認定為固定設施...(恕刪) 我們家連冷媒管怎麼走都有規定喔我覺得有規範有管制比較好啦眼下你會覺得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久而久之發現整個社區一直維持不錯的品質其實是蠻不錯的
kawli wrote:我們家連冷媒管怎麼走都有規定喔我覺得有規範有管制比較好啦眼下你會覺得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久而久之發現整個社區一直維持不錯的品質其實是蠻不錯的 嗯嗯~完全同意,雖然會有一時的不便但我舉的這個案例是我小學同學的新家管委會不准她使用建商預留下來的外牆冷氣口接室外機那是要他的冷氣從哪裡接進來?再說其他住戶也都是從這樣的路徑安裝另外因為一樓店面也不准在中庭裝分離主機所以還還要求她將主機裝在二樓然後自己在地板洗個洞,不是很合理的要求所以才請她用上述條文向管委會申訴,跟您的狀況有些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