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抗議是沒用的.....
知名建商元利建設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與金山南路口的都更案,今年1月取得建照,加計容積獎勵後將興建地上38樓、地下7樓的超高建物,周邊居民因擔心影響交通、日照權利而提起訴願,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中,屆時判決恐將影響該案開發進度。居民批評,政府濫用容積獎勵,圖利地主與建商,罔顧周邊居民居住品質,形同怠職。
這塊基地正對國立師範大學,近捷運古亭站,基地面積廣達875坪,享有永久棟距的校園視野、交通便利以及基地方正等優勢,目前已進行到地下室連續壁開挖工程,預計將挖深達地下7樓,地面則規劃2棟大樓,1棟高達38樓、另1棟14樓高。
該基地所屬的錦安里里長說:「我們不反對蓋新房子,但有必要挖這麼深、又蓋那麼高嗎?」該基地4面臨路,除和平東路與金山南路外,金山南路231巷與和平東路113巷都是不到4米的單行道,高樓蓋起來後,直接影響周邊低矮公寓居民的交通、日照、景觀權。因此住戶持續抗爭2年多並提訴願,今年4月雖因為非「原都更單元內相對人」而被廢棄,不過近期案情大反轉,最高法院裁定應重新裁判。
對此,住戶相當振奮,希望之後判決能讓市府撤銷建照、重新審議容積。根據台北市政府核發建照顯示,該基地法定容積率約511%,可建築面積約4474坪,但是加計開放空間、增設停車位、以及都市更新等容積獎勵後,允建容積率大增逾5成、達798%,獎勵面積就有2515坪,若以目前台北市大安區新建案每坪100萬元來計算,可銷售金額一舉暴增25.15億元。
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處長與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均表示,該都更案申請均於法有據,市府給予的容積獎勵均低於上限。起造人元利建設董事長則低調說,該案整合逾15年,元利建設算第4手整合者,前後也長達6年,「基地原有60多個地主,他們有既有權益,鄰居權益我們會盡力維護?」
lienly wrote:
我看抗議是沒用的.....(恕刪)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做出一則堪稱台灣都市發展史上劃時代判例,面對近來容積獎勵浮濫的都更案,最高行政法院100年裁字第1904號裁定認為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保護範圍包括更新範圍外鄰近地區居民通行便利、防災、日照、景觀、公共設施使用等環境權益,而非僅限於更新範圍內權利人的財產權。
原本應該是公共財的容積卻被濫用做為私人獎勵,導致公共設施與空間不足,反而讓都市的應變能力更加衰落。既看不到為提升城市全球競爭力而努力,也沒有為避免全球氣候遽變下天然災害所做有計劃的都更,完全放任都更業者圈地炒利,並藉容積獎勵取得更多建築面積,牟取更多暴利。而且在開發至上的思維下,《都市更新條例》第20條也反向容許個案再開發的都更事業,可以變更都市計劃的主要計劃,與近年的農地浮濫開發徵收模式如出一轍!
引言自蘋果今天的社論今天的社論作者詹順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