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另一個問題,拆了我的房子建商就可以蓋新房子嗎?

各位大大 想請教一件事,雖然王家的房子已經被拆了,建物滅失,但土地還是王家的,也沒有跟建商簽訂任何契約.這樣是不是就沒有都更的問題,他還可以種花種樹,美化市容,霖被就是不爽跟你妥協,請問可以這樣嗎?
會都更 是因為土地少開發難.... 越南部 都更積率越少 因為土地多

我想這是 台北市民自己做的決定 因為....(郝龍斌是妳們台北市民選出來的市長)

所以 請找 郝龍斌 反正 他也沒再怕
買透天...

還會被強拆屋

而且不是重大公共建設

只是建商想建大樓賣錢

我不敢相信台灣會發生這種事情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我應該會要求建商把預購屋合約如違約,
將會損失的金錢賠給我,作為我的補償金。

我對法律了解不多,我只覺得王家應該要花錢請律師打官司,
並設法讓建商無法蓋屋,讓建商得到超乎預期的損失。

一般人對釘子戶的刻版印象,應該都是想要獅子大開口狠撈一筆,媒體上的王家看起來不像。
我個人的想法是,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建商想靠法律撐腰,
小老百姓就必須尋求各界幫助,維護自身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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