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政府已同意文林苑建商可開工了, 此戲暫時告一段落.
那王家能原地/原建蔽率/原容積率重建嗎?
louissvs wrote:
既然政府已同意文林苑...(恕刪)
不能! 原因不只是法令問題,而是台北市政府態度問題!
如果市府真的把王家建回來,那麼市府不就直接招認自己當初強拆有錯?
所以不到最後關頭,市府絕對不會認錯!
但現在問題是,局部開工只有象徵意義,無實際意義!
王家的組合屋你敢不敢動? 王家土地你敢不敢動?
不敢動, 那文林苑連地基都打不起來, 還建啥?
現在最多是進去清理一下現場而已! 這事去年市府不早就核准了?
只是站在王家立場,同樣不可以阻止這次動工,基本上,
只要樂揚不動到組合屋及王家土地,王家是無權阻止的! 阻止不只理不直氣不盛,
而且還會落入建商及台北市政府挑釁的口實! 讓台北市政府直接師出有名,去動手收拾王家!
王家若堅持不動,也不妨礙其他地區動工,台北市政府仍然可以依法硬上,
可是,代價就是好好拆,這是市府要付出的最大代價! 市府不願意走到如此,
面子難看,更妨礙到未來政治前途..
現在市府想配合建商及法院,對王家一連串壓迫及逼殺,目的只有一個:逼王家自己簽下同意書走人!畢竟以前那些都更受害者,也是在孤立無援,絕望的情況下被逼簽下同意書!
讓市府可以不必承擔好好拆的惡名! 更免於始無前例的奪地直接圖利私人財團的第一砲!
事實上,王家若有覺悟要拼命,就是斷絕一切溝通管道,只留下一個原則: 我不交出土地,
有本事,自己來奪! 讓市府用最不願意的方式奪取王家土地! 甚至可能逼市府再行退讓!
王家絕對別妄想得到法律救濟,畢竟除了趙家,還沒有都更官司能戰勝台北市政府的!
法院不是講得很清楚嗎: 這些都是台北市政府的裁量, 哪怕你家真的有建築線,市府想硬上,
照樣是合法的! 話都講得那麼明白了, 你王家提告只是徒具型式, 表達抗爭意念而已!
其實王家也不必怪法院, 因為我自己都認為, 若單以行政法來說,這本來就是地方政府裁量權力!
法院就算真有心袒護市府, 但這樣判決本質上並沒有錯! 文林苑案最大問題不在於違法,
法不是你王家解釋的, 更不是受害者來解釋, 而是偉大的台北市政府的裁量跟解釋!
如果我是台北市市長, 我照樣有權把一切合法化, 公共利益是我解釋的,要不要都更是我裁量的..
台北市政府怎麼"違法"? 那是說笑了....
文林苑的問題是基本理念及手段的錯誤! 不是法律!
很簡單: 同樣全台灣搞都更,全台灣都有差不多的強制多數決,為什麼只有台北市變成好好拆?
為什麼只有台北市到處製造都更受害者? 因為台北市對都更的進行本來就與眾不同,標準不同!
裁量更是偏重建商利益! 其他縣市幾乎不敢像文林苑,仁愛路趙家那樣直接說上就上,
對台北市政府倒是家常便飯... 幾百名都更受害者,那還是比較想站出來討點公道的..
有幾人不是"出身"台北市都更案?
在這些不同意戶跟市府拉鋸中,如果錯誤的果真是反對戶,那為什麼修法的目標是對實施者
及審議者更大的門檻或限制? 很簡單,台北市政府太亂來了,這些無賴建商手段太誇張了!
把一個並不違憲,立意良善的法律系統變成自家搞政績甚至圖利的工具!
2013.07.16 11:45 pm
文林苑王家納入都更確定合法,但卻未帶給建商太多信心,上市櫃建商均表態,在部分都更條例違憲且尚未完成修法前,都市更新案仍是窒礙難行,不會重新投入都更案。
遠雄企業集團副總經理蔡宗易指出,即使文林苑案定讞,但建商對於都市更新仍不敢太過樂觀,主因政府公權力若無法執行、解決都更案中釘子戶的問題,加上後續都更修法無法朝更簡化、透明的方向去作,大家對於都更案沒有信心的。
全文網址: 文林苑案定讞,建商:仍不敢太樂觀 | 財經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033133.shtml#ixzz2ZGzNY2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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