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案修正國有財產法第58條,要將民國86年6月30日以前,屬公共工程拆遷基地未完成讓售土地,得依照遷建基地範圍內土地讓售計價方式辦理。如果這項修法完成三讀,在台北市大安區及信義區中,將有143筆共計6131平方公尺土地,拆遷戶可以用市價1/7取得台北市精華土地,國庫短收超過113億。

五分埔漏列拆遷戶今天刊登廣告,批評國有財產法第58條在立法院被卡案,請馬英九總統主持公道。

這個法案是為特定人士量身訂作。在台北市五分埔段及坡心段的公共工程拆遷戶,所使用的土地分為市有地及國有地,當初台北市府以專案方式用公告現值出售市有地,財政部是用市價出售國有地,形成兩種價格。

為了讓拆遷戶都能以公告現值取得土地,都更業者找上某台北市立委[誰???],向財政部遊說修法,要求財政部修改國有財產法第58條,好讓這幾個地段拆遷戶,能用公告現值購買國有地,卻會讓國庫大失血113億。

在五分埔段有25筆土地面積651平方公尺,103年度的公告現值計算,合計為1億7800萬元,推估市價約為16億4200萬元,差距高達9.2倍。

在坡心段有118筆土地面積共5480平方公尺,103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合計17億3300萬元,推估市價高達116億2900萬元,兩者間有6.7倍的差距。

如果依照財政部版本完成修法,在這兩個地段中已經用市價購買國有地的拆遷戶,會要求財政補依照公告現值退回差價,共計約4024萬。

IMO, 若不通過, 那些人可能又要上街遊行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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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svs wrote:
財政部提案修正國有財產法第58條,要將民國86年6月30日以前,屬公共工程拆遷基地未完成讓售土地,得依照遷建基地範圍內土地讓售計價方式辦理。如果這項修法完成三讀,在台北市大安區及信義區中,將有143筆共計6131平方公尺土地,拆遷戶可以用市價1/7取得台北市精華土地,國庫短收超過113億。
五分埔漏列拆遷戶今天刊登廣告,批評國有財產法第58條在立法院被卡案,請馬英九總統主持公道。
這個法案是為特定人士量身訂作。在台北市五分埔段及坡心段的公共工程拆遷戶,所使用的土地分為市有地及國有地,當初台北市府以專案方式用公告現值出售市有地,財政部是用市價出售國有地,形成兩種價格。
為了讓拆遷戶都能以公告現值取得土地,都更業者找上某台北市立委[誰???],向財政部遊說修法,要求財政部修改國有財產法第58條,好讓這幾個地段拆遷戶,能用公告現值購買國有地,卻會讓國庫大失血113億。
在五分埔段有25筆土地面積651平方公尺,103年度的公告現值計算,合計為1億7800萬元,推估市價約為16億4200萬元,差距高達9.2倍。
在坡心段有118筆土地面積共5480平方公尺,103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合計17億3300萬元,推估市價高達116億2900萬元,兩者間有6.7倍的差距。
如果依照財政部版本完成修法,在這兩個地段中已經用市價購買國有地的拆遷戶,會要求財政補依照公告現值退回差價,共計約4024萬。

IMO, 若不通過, 那些人可能又要上街遊行抗議了.(恕刪)


FUD,文才哥這樣取得土地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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