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房仲 來訪的時候對委託案件東嫌西嫌, 然後 也不介紹其他買方, 只介紹一位 神秘的買方(也不出現), 最後 發現 這位 神秘的買方,其實只是房仲的人頭 (? 據說好像是房仲的親戚?), 這種招數很常見嗎? 請問這有違反任何法律或有關機關的規定 嗎?
>三個層面吧>法律講求證據>其房仲公司內控>再來就是職業道德>不論如何都得具體事證>否則感覺不好換一家>買賣與否你情我願請問外商房仲公司的內控有在管這種嗎?感覺這位房仲的招數 是一氣呵成, 或許不是第一次了
Crayderfish wrote:如果 房仲 來訪的...(恕刪) 簡單問題.她有出價了嗎?沒有嘛.沒有出價.那問題來了.違反法律問題在哪?只有出價出訂金到妳要的價格是真的.其他的簡單問題.妳在意了.會收到訂金嗎?會有要妳麥的價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