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房仲 來訪的時候對委託案件東嫌西嫌,

然後 也不介紹其他買方,

只介紹一位 神秘的買方(也不出現),

最後 發現 這位 神秘的買方,其實只是房仲的人頭

(? 據說好像是房仲的親戚?),


這種招數很常見嗎?

請問這有違反任何法律或有關機關的規定 嗎?

三個層面吧
法律講求證據
其房仲公司內控
再來就是職業道德
不論如何都得具體事證
否則感覺不好換一家
買賣與否你情我願
價格不到你不賣。多找幾家房仲。同時自己賣。比較不會被一家房仲帶風向
>三個層面吧
>法律講求證據
>其房仲公司內控
>再來就是職業道德
>不論如何都得具體事證
>否則感覺不好換一家
>買賣與否你情我願

請問外商房仲公司的內控有在管這種嗎?
感覺這位房仲的招數 是一氣呵成, 或許不是第一次了
>價格不到你不賣。多找幾家房仲。
>同時自己賣。比較不會被一家房仲帶風向

我們這份還沒有賣, 只是家族中有人耳根軟,
或許又覺得她的仲介費低就賣了
於是現在我們就被她卡住了  
樓上有人說了,不需要煩惱這種事,是你要的價格賣就對了。
又不是篩選租客,誰買的很重要?

不管是不是房仲自己人買,壓低賣方提高買方的作法很正常,成交價本來就是折衷價(搶手物件例外)⋯

Crayderfish wrote:
如果 房仲 來訪的...(恕刪)



簡單問題.她有出價了嗎?沒有嘛.沒有出價.那問題來了.違反法律問題在哪?

只有出價出訂金到妳要的價格是真的.其他的簡單問題.妳在意了.會收到訂金嗎?會有要妳麥的價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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